決策制度范文10篇

時間:2024-02-18 13: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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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策制度

村務民主決策制度

為避免村務決策的失誤,增強決策人員的責任意識,保障農民群眾的決策權,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結合本村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村務決策的內容包括學習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決定決議和工作部署,與農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如村集體的土地承包和租賃、集體企業(yè)改制、集體舉債、集體資產處置、村干部報酬、村公益事業(yè)經費籌集方案和建設承包方案等,都屬于村務決策的內容。

二、村務決策的基本組織形式是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

三、民主決策的程序:

(一)方案的提出。由村黨組織、村委會、村集體經濟組織、十分之一村民聯(lián)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聯(lián)名提出方案;

(二)受理議案。由村黨組織統(tǒng)一受理議案,并召集“兩委”聯(lián)席會議討論,研究提出具體的意見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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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組重要決策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認真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全面落實科學發(fā)展觀,推進各單位黨委(黨組)決策科學化、民主化、規(guī)范化,根據(jù)《中國共產黨章程》、《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試行)》,制定本規(guī)則。

第二條本規(guī)則適用于各鄉(xiāng)鎮(zhèn)黨委、縣委各部委、縣直各單位黨委(黨組)、各人民團體黨組。

駐臨單位及上述部門和單位的所屬機構參照執(zhí)行。

第三條上述部門(單位)黨委(黨組)研究決定重要事項,必須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實行集體議事,必要時進行會議表決。

第二章重要決策事項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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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院決策公示和聽證制度(市)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guī)范重大行政決策行為,增強決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是指有關醫(yī)院職能的重大工作部署、重點業(yè)務改革、重要項目安排、涉及公眾利益的政策調整、政策措施制定、大額資金使用等事項。

第三條本院擬作出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適用本制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公示、聽證應當遵循公正、透明、規(guī)范和效率的原則。

第四條院黨總支會、院長辦公會為本院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決策機構。院辦公室及相關業(yè)務部門負責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公示、聽證的組織實施。

第五條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公示,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擬作出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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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委討論重要決策制度

會議記錄,是重要的原始文字資料,具有執(zhí)行依據(jù)、文件基礎、日后查考和史料價值等作用。認真作好黨委(黨組)討論重要決策事項會議的記錄,既有利于增強領導班子成員的政治責任感,又有利于加強對領導班子執(zhí)行民主集中制情況的監(jiān)督。根據(jù)我縣實際情況,現(xiàn)就黨委(黨組)討論重要決策事項會議記錄作出如下規(guī)定:

一、重要決策事項必須有會議記錄

重要決策事項主要包括:

(一)研究決定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guī);學習傳達上級重要會議、決定、決議、文件和指示精神,并結合本部門(單位)實際,研究提出貫徹落實的方案、措施。

(二)研究本部門(單位)的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年度工作計劃、全局性重要工作部署和工作要點。

(三)審定以黨委(黨組)名義上報的文件;審定以黨委(黨組)名義制發(fā)的關于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制度建設和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等方面的文件;審定以黨委(黨組)名義召開的重要會議的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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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辦決策規(guī)范化制度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guī)范行政決策行為,推進審批辦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根據(jù)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重大行政決策公示制度,是指將審批機關審批相關事項公開,通過一定媒體,在一定范圍和期限內,以一定的方式進行公布,廣泛聽取群眾反映和意見,接受群眾對審批工作監(jiān)督的制度。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包括:

(一)中長期審批發(fā)展規(guī)劃和年度審批計劃;

(二)上年度市本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務收支審批工作,以及審批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三)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眾切身利益以及社會公眾普遍關注的重點審批項目的進展情況及其審批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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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科學決策制度

為進一步提高建設局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增強決策的準確性和有效性,嚴格執(zhí)行集體領導、民主集中,特制定本局民主科學決策制度。

一、重大問題必須由支委會實行民主決策,一般應經過下列程序:

1、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方案,原則上要有兩個以上可供比較和選擇的方案。

2、方案提出后,要廣泛征求全系統(tǒng)黨員、干部和有關方面的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意見3、召開局黨委會討論決定,達成一致意見。

4、決策實施中,要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并加強督促檢查和信息反饋。如需對某些決策進行調整或變更,仍應由局黨委會討論決定。

二、下列問題應由局黨委會討論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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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決策咨詢研究規(guī)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推進政府決策科學化、民主化,進一步規(guī)范**市決策咨詢研究課題管理,體現(xiàn)公平、公正、科學的原則,提高課題研究質量和服務決策的水平,特制定《**市決策咨詢研究課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課題管理辦法》)。

第二條市決策咨詢研究課題,必須堅持以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必須繼續(xù)解放思想,堅持改革開放,推動科學發(fā)展,促進社會和諧;必須堅持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積極創(chuàng)新;必須堅持理論聯(lián)系實際,堅持研究的前瞻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切實為黨和政府決策提供有價值的咨詢意見和建議。

第三條市決策咨詢研究課題,包括重點課題(公開招標課題)、熱點課題、專項課題、定向課題和購買研究成果等。

第四條市決策咨詢研究課題實行全過程管理,實現(xiàn)科學化、規(guī)范化和制度化管理。

第五條市決策咨詢研究課題管理,由**市人民政府發(fā)展研究中心(以下簡稱“中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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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班子決策議事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落實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規(guī)范和監(jiān)督領導班子的集體決策行為,提高領導班子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根據(jù)《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和民主集中制原則,制訂本規(guī)則。

第二條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策重大問題,必須嚴格遵守“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實行集體議事,并以會議表決形式體現(xiàn)領導班子集體的意志,不得以傳閱會簽或個別征求意見等形式代替領導班子集體議事和會議表決。

第三條本規(guī)則適用于全市黨政群部門、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的領導班子。其范圍如下:

(一)鄉(xiāng)鎮(zhèn)黨委會議、政府會議及黨政領導班子聯(lián)席會議。

(二)市直黨政群部門和事業(yè)單位黨委(黨組、黨總支、黨支部)會議和行政領導班子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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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為了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促進市委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和制度化,切實加強我市黨的執(zhí)政能力建設,根據(jù)黨的十六屆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市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以及市委《關于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jiān)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實施辦法》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圍繞加強黨的執(zhí)政能力建設,認真貫徹科學發(fā)展觀,努力構建和諧社會,按照民主執(zhí)政、科學執(zhí)政、依法執(zhí)政的要求,實事求是,求真務實,將征求意見納入市委重大決策的程序,逐步推進黨務公開,廣泛集中群眾智慧,不斷提高市委民主科學決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基本原則

第三條廣泛全面原則。根據(jù)重大決策事項的內容,決策前在黨的基層組織和不同區(qū)域、領域、行業(yè)及人民團體、各界人士、派中聽取意見建議,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

第四條公開透明原則。除依法規(guī)定保密的外,采取一定方式,向黨內公開通報重大決策事項的有關情況,使征求意見對象提出的意見、建議更具針對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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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決策制度意見

村級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民主建設,建立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村民自治運行機制,實施村級重大事務民主決策制度,對于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保證村民行使當家作主權利,推進農村經濟社會管理的民主化、科學化和程序化,具有重要意義。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黨內規(guī)章,在認真總結各地經驗的基礎上,觀就實施村級重大事務民主決策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實施村級重大事務民主決策制度,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嚴格執(zhí)行《黨章》、《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浙江省村級組織工作規(guī)則》、《浙江省村經濟合作社組織條例》、《浙江省健全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以及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不斷加強和改善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進一步落實村民(社員)的知情權、決策權、管理權和監(jiān)督權,確保農村重大事項決策工作科學民主有序進行,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積極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實施村級重大事務民主決策制度要堅持黨的領導,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充分發(fā)揚民主、嚴格依法依章辦事有機結合,做到科學決策、民主決策、規(guī)范決策;堅持人民當家作主,尊重和維護群眾的權益,聽取和反映群眾的意見,做到集中民智、尊重民意、為民辦事;堅持切合實際、簡便易行,既嚴格遵循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程序,又符合農村實際和村民生產生活特點,操作性強,效果明顯。

二、主要內容和形式

民主決策的主要內容包括:村經濟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村莊建設規(guī)劃;村民自治章程、村經濟合作社章程(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章程)和村規(guī)民約;村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方案,集體資金的使用,集體舉債,集體資產處置,以及集體企業(yè)的改制方案;興辦學校、道路、水利、電力、自來水等村公益事業(yè)的經費籌集方案,以及建設承包方案;村集體土地、房屋等集體資產的承包和租賃,宅基地的安排和使用,征用土地各項補償費的分配和使用;領取村干部誤上報酬的人數(shù)及標準;計劃生育政策的落實方案;涉及村集體和村民利益的其它重大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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