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俗習慣范文

時間:2023-04-12 10:37:04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風俗習慣,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侵犯少數(shù)民族風俗習慣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強制手段破壞少數(shù)民族風俗習慣,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1、客體要伴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少數(shù)民族的信仰自由,犯罪對象是少數(shù)民族風俗習慣。所謂少數(shù)民族風俗習慣,是指少數(shù)民族在長期的歷史發(fā)展中形成的,在服飾、飲食、婚嫁、喪葬、禮儀等方面的習慣做法。少數(shù)民族的風俗習慣是在長期的歷史發(fā)展過程中形成的,憲法規(guī)定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破壞少數(shù)民族風俗習慣的行為,則侵犯了少數(shù)民族公民所享有的上述權利,傷害了少數(shù)民族的民族感情與民族自尊心,破壞了民族團結、民族平等的原則,理當予以禁止。

2、客觀要件

本罪客觀上表現(xiàn)為以強制手段非法干涉、破壞少數(shù)民族風俗習慣的行為。干涉、破壞的形式表現(xiàn)為使用暴力、脅迫、利用權勢、運用行政措施等。從內容上看,主要表現(xiàn)為強迫少數(shù)民族公民改變自己的風俗習慣,干涉或破壞少數(shù)民族根據自己的風俗習慣所進行的正當行動。例如,強制回族群眾食用豬肉,禁止少數(shù)民族過自己的節(jié)日等等。這里要注意三個方面的問題:第一,侵犯少數(shù)民族風俗習慣的客觀行為,必須具有強制性。如果以宣傳教育的方法,促使少數(shù)民族自愿放棄、改革自己的落后風俗習慣,則不構成本罪。第二,侵犯少數(shù)民族風俗習慣的行為,必須具有非法性,即對少數(shù)民族的風俗習慣的干涉是沒有合法根據的。第三,所侵犯的必須是少數(shù)民族的風俗習慣,即漢族以外的民族的風俗習慣;這種風俗習慣必須是在長期的生產、生活過程中形成的、具有群眾基礎的風俗習慣,因此,侵犯漢族風俗習慣的行為、以及干涉少數(shù)民族的個別人并非基于風俗習慣所進行的活動,就不構成本罪。

根據本條規(guī)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侵犯少數(shù)民族風俗習慣,情節(jié)嚴重的,才構成本罪。情節(jié)嚴重主要是指手段惡劣、后果嚴重、政治影響壞等等。如因侵犯少數(shù)民族風俗習慣引起了民族糾紛、發(fā)生械斗的,應視為情節(jié)嚴重,以犯罪論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由于政治水平不高、或者對少數(shù)民族的風俗習慣缺乏了解,導致對具體問題處理失當,引起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的公民不滿的,一般不能以本罪論處,可以酌情給予行政處分或者進行批評教育。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特殊主體,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只有作為國家方針政策執(zhí)行者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的上述行為,才具有犯罪的社會危害性。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侵犯少數(shù)民族風俗習慣觸犯刑法的,應根據行為的性質、情節(jié)與危害程度,以其他犯罪論處。

4、主觀要件

本罪主觀上必須是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fā)生侵犯少數(shù)民族保持與改革本民族風俗習慣的危害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fā)生。犯罪的動機如何,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二、認定

區(qū)分本罪與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界限

1、犯罪客體的不同。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的客體是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權,侵犯少數(shù)民族風俗習慣罪侵犯客體是少數(shù)民族的保持和改革本民族風俗習慣的自由權。

2、侵犯的對象不同。侵犯少數(shù)民族風俗習慣罪侵犯的對象只限于少數(shù)民族公民的風俗習慣不包括漢族人民的風俗習慣;而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犯罪對象則既可能是少數(shù)民族的公民也可能是漢族公民。

3、犯罪的客觀方面不同,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行為的客觀表現(xiàn)為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進行非法剝奪,而侵犯少數(shù)民族風俗習慣罪在客觀上主要表現(xiàn)為以強制手段破壞少數(shù)民族風俗習慣的行為。另外,一般說來,兩罪的犯罪行為發(fā)生的地點也常常不同。其中,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多發(fā)生在教堂、寺廟,或其他有關宗教活動場所,而侵犯少數(shù)民族風俗習慣罪,則較少發(fā)生在這些場所。

4、兩罪主觀故意的內容不同,二者雖然都是故意犯罪,但故意的內容是不同的,侵犯少數(shù)民族風俗習慣罪的行為人系明知少數(shù)民族有保持和改革本民族風俗習慣的自由,但仍故意加以侵犯;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之行為人則是明知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而故意予以非法剝奪。

篇2

㈠ 蕩秋千

這是我國古代清明節(jié)習俗。秋千,意即揪著皮繩而遷移。它的歷史很古老,最早叫千秋,后為了避忌諱,改為秋千。古時的秋千多用樹椏枝為架,再栓上彩帶做成。后來逐步發(fā)展為用兩根繩索加上踏板的秋千。打秋千不僅可以增進健康,而且可以培養(yǎng)勇敢精神,至今為人們特別是兒童所喜愛。

㈡ 蹴鞠

鞠是一種皮球,球皮用皮革做成,球內用毛塞緊。蹴鞠,就是用足去踢球。這是古代清明節(jié)時人們喜愛的一種游戲。相傳是黃帝發(fā)明的,最初目的是用來訓練武士。

㈢ 踏青

又叫春游。古時叫探春、尋春等。三月清明,春回大地,自然界到處呈現(xiàn)一派生機勃勃的景象,正是郊游的大好時光。我國民間長期保持著清明踏青的習慣。

㈣ 植樹

清明前后,春陽照臨,春陽照臨,春雨飛灑,種植樹苗成活率高,成長快。因此,自古以來,我國就有清明植樹的習慣。有人還把清明節(jié)叫作“植樹節(jié)”。植樹風俗一直流傳至今。1979年,人大常委會規(guī)定,每年三月十二日為我國植樹節(jié)。這對動員全國各族人民積極開展綠化祖國活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篇3

2、飲食習慣,以青稞等制作的糌粑,喝酥油茶、青稞酒是農牧民的主要食品。藏族同胞寧可三月無肉,不可一天無酥油茶。青稞酒是用當?shù)爻霎a的青稞釀制而成的一種低度酒,男女老少皆喜歡,食物多用肉食和奶制品,不少人愛吃風干的牛羊肉。

3、喪葬習俗,西藏人死后有五種葬法,最隆重的是塔葬。然而只有活佛和一些領主死后,才能享受塔葬。小孩死了,或因其它病疾死亡的人,則把尸體丟進河里喂魚,這叫水葬。生前作過壞事的人,即用土葬。

4、民族禁忌,敬茶,酒,煙時,要雙手奉上,手指不能放進碗口。藏族人絕對禁吃驢肉,馬肉和狗肉,有些地區(qū)也不吃魚肉.吃飯時要食不滿口,咬不出聲,喝不出響。

5、接待客人時,無論是行走還是言談,總是讓客人或長者為先,并使用敬語,如在名字后面加個:拉字,以示尊敬和親切,忌諱直呼其名。

6、喝酥油茶時,主人倒茶,客人要待主人雙手捧到面前時,才能接過來喝。禁忌在別人后背吐唾沫,拍手掌。

篇4

1、滿族生活中有許多忌諱,犯忌則被視為無禮貌;

2、滿族不允許戴狗皮帽、吃狗肉,最忌諱別族人戴狗皮帽進家來;

3、西炕不允許隨便坐人;

4、不允許拴牲口等。

(來源:文章屋網 )

篇5

目前,中學生對我國傳統(tǒng)節(jié)日了解不多,為了讓我們了解民族傳統(tǒng)節(jié)日文化的知識,增強學生對傳統(tǒng)節(jié)日的認知和理解,并且能夠讓傳統(tǒng)節(jié)日得到更好的發(fā)展和繼承,我們進行了這次過年風俗習慣調查。

二、調查方式

通過報紙、書籍、網絡等媒體。

三、調查內容

了解傳統(tǒng)節(jié)日的起源;收集有關詩詞;了解傳統(tǒng)節(jié)日習俗、飲食習慣,以及人們的其他活動。

四、調查成果

春節(jié)是我國最盛大、最熱鬧的一個古老傳統(tǒng)節(jié)日,俗稱過年。按照我國農歷,正月初一時歲之元,月之元,時之元,是一年的開始。傳統(tǒng)的慶?;顒觿t從除夕一直持續(xù)到正月十五元宵節(jié)。每到除夕,家家戶戶合家歡聚,一起吃年夜飯,稱團年。其間談笑風生,其樂融融,然后一起守歲,敘舊話新,互相祝賀鼓勵。當新年來臨時,爆竹煙花將節(jié)日的喜慶氣氛推向。我國北方地區(qū)在此時有吃餃子的習俗,去更歲交子之意。而南方有吃年糕的習慣,象征生活步步高。守歲達旦,西貼春聯(lián),敲鑼打鼓,張燈結彩,送舊迎新的活動熱鬧非凡。

掃 塵

臘月二十四,彈塵掃房子,據《呂氏春秋》記載,我國在上古的堯舜時代就有春節(jié)掃塵的風俗。民間的說法是這樣的:因塵與陳諧音,新春掃塵有除塵布新的涵義。其用意是要把一切窮運、晦氣統(tǒng)統(tǒng)掃出門。這一習俗寄托著人們破舊立新的愿望和辭舊迎新的祈求。每逢臘月二十四這天,家家戶戶都要打掃房子,清晰各種工器具,干干凈凈迎新春。

貼春聯(lián)

春聯(lián)也叫門對、春貼、對聯(lián)、對子、桃符等,每逢春節(jié),無論城市還是農村,家家戶戶都要精選一幅大紅春聯(lián)貼于門上,為節(jié)日增添喜慶氣氛。這一習俗起源于宋代,在明代開始盛行,到了清代春聯(lián)的思想性和藝術性都有了很大提升。春聯(lián)的種類比較多,依其使用場所,可分為門心、框對、橫批、春條、斗方等。

倒貼福字

在貼春聯(lián)的同時,一些人家要在屋門上、墻壁上、門楣商貼上大大小小的福字。春聯(lián)貼福字,是我國民間由來已久的風俗。福字指福氣、福運,寄托了人們對幸福生活的向往,對美好未來的祝愿,有的人干脆將福字倒過來貼,表示幸福已到。民間還有將福字精描細做成各種圖案的,圖案有壽星、壽桃、鯉魚躍龍門、五谷豐登、龍鳳呈祥等。

在民間人們還喜歡在窗戶上貼上各種剪紙窗花。窗花以其特有的概括和夸張手法將吉事祥物、美好愿望表現(xiàn)得淋漓盡致,將節(jié)日裝點得紅火富麗。

年 畫

春節(jié)掛貼年畫在城鄉(xiāng)也很普遍,濃黑重彩的年畫給千家萬戶平添了許多興旺歡樂的喜慶氣氛。年畫是我國的一種古老的民間藝術,反映了人民樸素的風俗和信仰,寄托著他們對未來的希望。年畫,也和春聯(lián)一樣,起源于門神。之后,主題越來越豐富多彩,在一些年畫作坊中產生了《福祿壽三星圖》、《天官賜?!?、《五谷豐登》、《六畜興旺》、《迎春接?!返染涞牟噬戤?,以滿足人們喜慶祈年的美好愿望。我國出現(xiàn)了年畫三個重要產地:蘇州桃花塢,天津楊柳青和山東濰坊;形成了中國年畫的三大流派,各具特色。

守 歲

除夕守歲是最重要的年俗活動之一,守歲之俗由來已久。最早記載見于西晉周處的《風土志》:除夕之夜,各相與贈送,稱為饋歲酒食相邀,稱為別歲長幼聚飲,祝頌完備,稱為分大家終夜不眠,以待天明,稱曰守歲。古時守歲有兩種含義:年長者守歲為辭舊歲,有珍愛光陰的意思;年輕人守歲,是為延長父母壽命。自漢代以來,新舊年交替的時刻一般為夜半時分。

一夜連雙歲,五更分二天,除夕之夜,全家團聚在一起,吃過年夜飯,點起蠟燭或油燈,圍坐爐旁閑聊,等著辭舊迎新的時刻,通宵守夜,象征著把一切邪瘟病疫照跑驅走,期待著新的一年吉祥如意。這種習俗后來逐漸盛行,到唐朝初期,唐太宗李世民寫有守歲詩:寒辭去冬雪,暖帶入春風。直到今天,人們還習慣在除夕之夜守歲迎新。

爆 竹

中國民間有開門爆竹一說。即在新的一年到來之際,家家戶戶開門的第一件事就是燃放爆竹,以嗶嗶叭叭的爆竹聲除舊迎新。爆竹,亦稱爆仗、炮仗、鞭炮。其起源很早,至今已有兩千多年的歷史。放爆竹可以創(chuàng)造出喜慶熱鬧的氣氛,是節(jié)日的一種娛樂活動,可以給人們帶來歡愉和吉利。每逢重大節(jié)日及喜事慶典,及婚嫁、建房、開業(yè)等,都要燃放爆竹以示慶賀,圖個吉利。

吃餃子

真正過年的前一夜叫團圓夜,離家在外的游子都要不遠千里萬里趕回家來,全家人要圍坐在一起包餃子過年,餃子的作法是先和面做成餃子皮,再用皮包上餡,餡的內容是五花八門,各種肉、蛋、海鮮、時令蔬菜等都可入餡,正統(tǒng)的餃子吃法,是清水煮熟,撈起后以調有醋、蒜末、香油的醬油為佐料沾著吃。也有炸餃子、烙餃子(鍋貼)等吃法。因為和面的和字就是合的意思;餃子的餃和交諧音,合和交又有相聚之意,所以用餃子象征團聚合歡;又取更歲交子之意,非常吉利;此外,餃子因為形似元寶,過年時吃餃子,也帶有招財進寶的吉祥含義。一家大小聚在一起包餃子,話新春,其樂融融。

拜 年

新年的初一,人們都早早起來,穿上最漂亮的衣服,打扮得整整齊齊,出門去走親訪友,相互拜年,恭祝來年大吉大利。拜年的方式多種多樣,有的是同族長帶領若干人挨家挨戶地拜年;有的是同事相邀幾個人去拜年;稱為團拜。也有大家聚在一起相互祝賀春節(jié)拜年時,晚輩要先給長輩拜年,祝長輩人長壽安康,長輩可將事先準備好的壓歲錢分給晚輩,據說壓歲錢可以壓住邪祟,因為歲與祟諧音,晚輩得到壓歲錢就可以平平安安度過一歲。壓歲錢有兩種,一種是以彩繩穿線編作龍形,置于床腳;另一種是最常見的,即由家長用紅紙包裹分給孩子的錢。壓歲錢可在晚輩拜年后當眾賞給,亦可在除夕夜孩子睡著時,由家長偷偷地放在孩子的枕頭底下。現(xiàn)在長輩為晚輩分送壓歲錢的習俗仍然盛行。

篇6

蒙古族人民大多居住在遼闊的大草原,以畜牧為主要生產方式。以奶和肉類食品為主,馬奶酒、手扒肉、烤羊肉和奶茶是他們日常生活最喜歡的飲料食品和招待客人時用的“美味佳肴”。遼寧遼西的蒙古族比較早地從事農耕生產,所以在飲食上既保留了蒙古族的傳統(tǒng)食俗,還有一些東蒙地區(qū)獨特的美食。如全羊湯、“手把羊肉”、蒙族餡餅、喇嘛糕等。

所謂的全羊湯,就是將新鮮的羊肉加上羊的心、肝、肺、肚、腸等下水,切成條狀,一起放入水中煮熟,然后放上各種佐料食用。味道鮮美可口,很受人們的喜愛,全羊湯是蒙古族人民的特色飲食。

“手把羊肉”是蒙古人傳統(tǒng)的食品之一。做“手把羊肉”必須選用膘肥肉嫩的羊,就地宰殺,將皮剝去后放入鍋中,放入調料,進行蒸煮,可謂色香味俱全,是蒙古族待客的美味佳肴。因為不用筷子,而直接用手來吃,所以叫做手把肉。

蒙古族的飲食是我們生活在城市的孩子沒有品嘗過的,令我們感到很新奇!

服飾

首飾、長袍、腰帶和靴子是蒙古族服飾的4個主要部分。蒙古袍很受蒙古族男女老幼的喜愛,是在長期的游牧生活中形成的獨特衣著裝飾。

蒙古族婦女頭上的裝飾品,用寶石、金銀等制成,大多在節(jié)慶宴會上或探親訪友時使用,平時則用彩色長綢纏繞。蒙古袍兩袖長而寬大,下面左右不分衩,領子很高;領口、袖口、衣邊常用花邊作為裝飾。男袍大多為藍色、棕色;女袍大多為紅色、綠色、紫色。穿蒙古袍必備腰帶和馬靴,這樣的著裝使男子漢顯得強悍瀟灑;女子則顯得身材苗條、矯健。蒙古靴有布靴、皮靴兩種。布靴:美觀別致、柔軟輕便;皮靴:挺括光潔,結實耐穿。

蒙古族的服飾是我們生活在城市的孩子沒有嘗試過的,令我們很向往!

民居

蒙古包是滿族對蒙古族牧民住房的稱呼。

蒙古包結構簡單,拆裝方便,搬運輕便,十分適合蒙古族人們的生活。蒙古包外形雖小,但包內使用面積卻很大;而且空氣流通,光線也很好,冬暖夏涼,不怕風吹雨打。遼寧的蒙古族人現(xiàn)在大多數(shù)居住在與漢族或滿族人相似的磚木結構的房屋,但是在室內的裝飾上卻有著明顯的民族特色。

篇7

1、開門炮仗:春節(jié)早晨,開門大吉,先放爆竹,叫做“開門炮仗”。爆竹聲后,碎紅滿地,燦若云錦,稱為“滿堂紅”。這時滿街瑞氣,喜氣洋洋。

2、拜年:新年的初一,男人們都早早起來,后來一些上層人物和士大夫便使用名貼相互投賀,由此發(fā)展出后來的“賀年片”。春節(jié)拜年時,晚輩要先給長輩拜年,祝長輩人長壽安康,長輩可將事先準備好的壓歲錢分給晚輩,據說壓歲錢可以壓住邪祟,因為“歲”與“祟”諧音,晚輩得到壓歲錢就可以平平安安度過一歲。壓歲錢有兩種,一種是以彩繩穿線編作龍形,置于床腳,此記載見于《燕京歲時記》;另一種是最常見的,即由家長用紅紙包裹分給孩子的錢。壓歲錢可在晚輩拜年后當眾賞給,亦可在除夕夜孩子睡著時,由家長偷偷地放在孩子的枕頭底下。

3、占歲:舊時民間以進入新正初幾日的天氣陰晴來占本年年成。其說始于漢東方朔的《歲占》,謂歲后八日,一日為雞日,二日為犬,三日為豬,四日為羊,五日為牛,六日為馬,七日為人,八日為谷。如果當日晴朗,則所主之物繁育,當日陰,所主之日不昌。后代沿其習,認為初一至初十,皆以天氣清朗,無風無雪為吉。后代由占歲發(fā)展成一系列的祭祀、慶?;顒印?/p>

(來源:文章屋網 )

篇8

1、北京過年有段諺語:“(農歷十二月,即臘月)廿三(日)糖瓜兒粘;廿四(日)掃房日;廿五(日)糊窗戶;廿六(日)燉大肉;廿七(日)殺公雞;廿八(日)把面發(fā);廿九(日)蒸饅頭;三十(日)晚上熬一宿;大年初一扭一扭。” 農歷正月初五這一天叫“破五”,不到“破五”不能用生米做飯。正月初七日稱“人日”、“人勝節(jié)”,或曰“七元”。春節(jié)期間,北京人愛逛廟會,大鐘寺廟可以敲永樂大鐘,白云觀廟會可以摸石猴、打金錢眼,廠甸廟會可飽覽古玩、字畫、字帖、珠寶、翡翠等稀奇玩意兒和高蹺、太平鼓、小車會、五虎棍等花會表演。

2、臺灣稱除夕為“二九暝”、“三十暝”,依農歷十二月的大小而別?!瓣浴奔礆q暮之意。天色未晚之前,家家準備供品,像甜橘、甜米果(年糕)、“春飯(盛得尖尖的米飯上插上剪紙的春字)”、“壓歲錢”等。還在大門后面豎放兩根連須帶葉的甘蔗,叫“長年蔗”。吃年夜飯“圍爐”時,八仙桌下安放新炭爐和一把新葵扇,扇上和爐上貼有紅紙書寫的“春”和“?!弊?。年夜飯過后便是守歲。進入初一,人們就集合老少,用紅白米糕來敬祀神明,祭拜公媽(即祖公祖婆),然后燃放鞭炮,以迎春接福。

3、澳門年俗別有風情。“謝灶”是澳門保存下來最傳統(tǒng)的中國年俗之一。臘月二十三日送灶神,澳門人謂之“謝灶”。澳門人過年從臘月二十八開始。除夕夜,守歲和逛花市是澳門人辭舊迎新的兩件大事。守歲是打麻將,看電視,敘舊聊天;澳門在年宵興辦花市,多是桃花,水仙、盆竹、盆橘,花開富貴,兆示著新年的美好前程。春節(jié)(大年初一)這天,澳門人講究“利市”,以示吉利?!袄小本褪羌t包,這天老板見到員工,長輩見到晚輩,甚至已婚人見到未婚人都得“利市”。澳門人把大年初二叫作“開年”,要吃“開年”飯,必備發(fā)菜、生菜、鯉魚,意在取其生財利路。

(來源:文章屋網 )

篇9

端午節(jié)的習俗1、賽龍舟

賽龍舟,是端午節(jié)的主要習俗。相傳起源于古時楚國人因舍不得賢臣屈原投江死去,許多人劃船追趕拯救。他們爭先恐后,追至洞庭湖時不見蹤跡。之后每年五月五日劃龍舟以紀念之。借劃龍舟驅散江中之魚,以免魚吃掉屈原的身體。競渡之習,盛行于吳、越、楚。 其實 ,“龍舟競渡”早在戰(zhàn)國時代就有了。在急鼓聲中劃刻成龍形的獨木舟,做競渡游戲,以娛神與樂人,是祭儀中半宗教性、半娛樂性的節(jié)目。

2、端午食粽

端午節(jié)吃粽子,這是中國人民的又一傳統(tǒng)習俗。每年五月初,中國百姓家家都要浸糯米、洗粽葉、包粽子,其花色品種更為繁多。從餡料看,北方多包小棗的北京棗粽;南方則有豆沙、鮮肉、火腿、蛋黃等多種餡料,其中以浙江嘉興粽子為代表。吃粽子的風俗,千百年來,在中國盛行不衰,而且流傳到朝鮮、日本及東南亞諸國。

3、折疊掛荷包和栓五色絲線

中國古代崇敬五色,以五色為吉祥色。因而,節(jié)日清晨,各家大人起床后第一件大事便是在孩子手腕、腳腕、脖子上拴五色線。系線時,禁忌兒童開口說話。五色線不可任意折斷或丟棄,只能在夏季第一場大雨或第一次洗澡時,拋到河里。據說,戴五色線的兒童可以避開蛇蝎類毒蟲的傷害;扔到河里,意味著讓河水將瘟疫、疾病沖走,兒童由此可以保安康。

4、佩香囊:

端午節(jié)小孩佩香囊,傳說有避邪驅瘟之意,實際是用于襟頭點綴裝飾。香囊內有朱砂、雄黃、香藥,外包以絲布,清香四溢,再以五色絲線弦扣成索,作各種不同形狀,結成一串,形形,玲瓏可愛。

5、懸艾葉菖蒲:

民諺說:“清明插柳,端午插艾”。在端午節(jié),人們把插艾和菖蒲作為重要內容之一。家家都灑掃庭除,以菖蒲、艾條插于門眉,懸于堂中。并用菖蒲、艾葉、榴花、蒜頭、龍船花,制成人形或虎形,稱為艾人、艾虎;制成花環(huán)、佩飾,美麗芬芳,婦人爭相佩戴,用以驅瘴。

端午節(jié)也是自古相傳的“衛(wèi)生節(jié)”,人們在這一天灑掃庭院,掛艾枝,懸菖蒲,灑雄黃水,飲雄黃酒,激濁除腐,殺菌防病。這些活動也反映了中華民族的優(yōu)良傳統(tǒng)。端午節(jié)上山采藥,則是我國各國個民族共同的習俗。

端午習俗中的養(yǎng)生奧秘吃粽子:清熱除煩

中醫(yī)認為,糯米是糧食中的佳品,具有很好的食療作用。糯米具有益氣健脾、開胃消食的作用。用來包裹粽子的粽葉更有講究,北方大都用蘆葦葉,南方多用竹葉或荷葉,這些葉子都有很好的藥用功能。如:葦葉可以清熱生津、除煩止渴;竹葉可以清熱除煩、利尿排毒;荷葉能清熱利濕、和胃寧神。

總的來說,粽子有清熱除煩、通利小便、助脾開胃的作用,特別適合初夏食用。

Tips:過量進食棕子容易引起消化不良,所以不可貪食。

艾葉、菖蒲:驅毒除瘟

民諺說:“清明插柳,端午插艾”。在端午節(jié),家家戶戶都要將菖蒲、艾條插于門楣,懸于堂中。

艾葉(也叫艾蒿)是一味芳香化濁的中藥,有較強的驅毒除瘟作用。“家有三年艾,郎中不用來”。艾葉有溫經止血,散寒止痛的功能,臨床上常用來外用,如艾灸、煎水外洗等,五月艾的藥效最佳?,F(xiàn)代研究表明,懸掛艾葉及燃燒艾葉的確有殺菌消毒、預防瘟疫流行的作用。艾葉、菖蒲還有驅蚊的作用,慢慢燃燒艾葉驅蚊效果更好。

雄黃酒:殺蟲解毒

端午前后,我國南方很多地區(qū)都已步入梅雨季節(jié),天氣條件有利于蚊蠅、害蟲的活動和繁殖。而雄黃是一味解毒、殺蟲的中藥,內含有毒的砷鹽成分,害蟲聞之食之即會中毒,人涂之可以避毒。也有很多人在端午節(jié)飲雄黃酒,但由于雄黃的主要成分是二硫化砷,遇熱后可分解為毒性很強的砒霜,因此不建議內服。

涂灑雄黃酒是端午節(jié)習俗之一。在端午節(jié),將雄黃摻在酒里制成雄黃酒,灑在居室的墻角和床下,具有較強的滅蚊和殺蟲作用。

Tips:由于雄黃能從皮膚吸收,外用不宜大面積涂擦,以防中毒。

喝五加酒:祛濕避邪

“五月初五采五加,釀五加酒”是民間的習俗。五加即五加皮,氣香味苦,五加樹皮有奇香,可滋補肝腎壯筋骨。民間認為喝了五加酒,可以避難避邪。

五加皮的藥用主要為治疝氣、腹痛、男子陽痿、小便余瀝、女人腰脊痛、兩腳疼等。地處潮濕的區(qū)域,特別適合在端午節(jié)喝五加酒。

掛香囊——散風驅寒

我國很多地方有端午節(jié)掛香囊的習俗,也是一種預防傳染病的方法。

自制端午香囊用到的中藥有蒼術、藿香、吳茱萸、艾葉、肉桂、砂仁、白芷,每味各兩克,另外再加1克丁香。將這幾味中藥研細,然后放在布袋中,縫合好??梢耘宕髟谛厍?、腰際或肚臍處,也可以把香囊掛在門口、室內或車內。這幾味中藥,中醫(yī)認為有散風驅寒、健脾和胃、理氣止痛、通九竅的功能,從而起到防病的作用。

端午節(jié)的起源說端午節(jié)起源說法眾多,其中以紀念屈原說影響最為廣泛。

1、紀念屈原說

據《史記》“屈原賈生列傳”記載,屈原,是春秋時期楚懷王的大臣。他倡導舉賢授能,富國強兵,力主聯(lián)齊抗秦,遭到貴族子蘭等人的強烈反對,屈原遭饞去職,被趕出都城,流放到沅、湘流域。他在流放中,寫下了憂國憂民的《離騷》、《天問》、《九歌》等不朽詩篇,獨具風貌,影響深遠(因而,端午節(jié)也稱詩人節(jié))。公元前278年,秦軍攻破楚國京都。屈原眼看自己的祖國被侵略,心如刀割,但是始終不忍舍棄自己的祖國,于五月五日,在寫下了絕筆作《懷沙》之后,抱石投汨羅江身死,以自己的生命譜寫了一曲壯麗的愛國主義樂章。

傳說屈原死后,楚國百姓哀痛異常,紛紛涌到汨羅江邊去憑吊屈原。漁夫們劃起船只,在江上來回打撈他的真身。有位漁夫拿出為屈原準備的飯團、雞蛋等食物,“撲通、撲通”地丟進江里,說是讓魚龍蝦蟹吃飽了,就不會去咬屈大夫的身體了。人們見后紛紛仿效。一位老醫(yī)師則拿來一壇雄黃酒倒進江里,說是要藥暈蛟龍水獸,以免傷害屈大夫。后來為怕飯團為蛟龍所食,人們想出用楝樹葉包飯,外纏彩絲,發(fā)展成粽子。

以后,在每年的五月初五,就有了龍舟競渡、吃粽子、喝雄黃酒的風俗;以此來紀念愛國詩人屈原。

2、紀念伍子胥說

端午節(jié)的第二個傳說,在江浙一帶流傳很廣,是紀念春秋時期(公元前770-前476年)的伍子胥。伍子胥名員,楚國人,父兄均為楚王所殺,后來子胥棄暗投明,奔向吳國,助吳伐楚,五戰(zhàn)而入楚都郢城。當時楚平王已死,子胥掘墓鞭尸三百,以報殺父兄之仇。吳王闔廬死后,其子夫差繼位,吳軍士氣高昂,百戰(zhàn)百勝,越國大敗,越王勾踐請和,夫差許之。子胥建議,應徹底消滅越國,夫差不聽,吳國大宰,受越國賄賂,讒言陷害子胥,夫差信之,賜子胥寶劍,子胥以此死。子胥本為忠良,視死如歸,在死前對鄰舍人說:“我死后,將我眼睛挖出懸掛在吳京之東門上,以看越國軍隊入城滅吳”,便自刎而死,夫差聞言大怒,令取子胥之尸體裝在皮革里于五月五日投入大江,因此相傳端午節(jié)亦為紀念伍子胥之日。

3、紀念孝女曹娥說

端午節(jié)的第三個傳說,是為紀念東漢(公元23-220xx年)孝女曹娥救父投江。曹娥是東漢上虞人,父親溺于江中,數(shù)日不見尸體,當時孝女曹娥年僅十四歲,晝夜沿江號哭。過了十七天,在五月五日也投江,五日后抱出父尸。就此傳為神話,繼而相傳至縣府知事,令度尚為之立碑,讓他的弟子邯鄲淳作誄辭頌揚。

孝女曹娥之墓,在今浙江紹興,后傳曹娥碑為晉王義所書。后人為紀念曹娥的孝節(jié),在曹娥投江之處興建曹娥廟,她所居住的村鎮(zhèn)改名為曹娥鎮(zhèn),曹娥殉父之處定名為曹娥江。因此相傳端午節(jié)亦為紀念孝女曹娥之日。

4、源于古越民族圖騰祭說

近代大量出土文物和考古研究證實:長江中下游廣大地區(qū),在新石器時代,有一種幾何印紋陶為特征的文化遺存。該遺存的族屬,據專家推斷是一個崇拜龍的圖騰的部族——史稱百越族。出土陶器上的紋飾和歷史傳說示明,他們有斷發(fā)紋身的習俗,生活于水鄉(xiāng),自比是龍的子孫。其生產工具,大量的還是石器,也有鏟、鑿等小件的青銅器。作為生活用品的壇壇罐罐中,燒煮食物的印紋陶鼎是他們所特有的,是他們族群的標志之一。直到秦漢時代尚有百越人,端午節(jié)就是他們創(chuàng)立用于祭祖的節(jié)日。

5、龍的節(jié)日說

這種說法來自聞一多的《端午考》和《端午的歷史教育》。他認為,五月初五是古代吳越地區(qū)“龍”的部落舉行圖騰祭祀的日子。

其主要理由是:

(一)端午節(jié)兩個最主要的活動吃粽子和競渡,都與龍相關。粽子投入水里常被蛟龍所竊,而競渡則用的是龍舟。

(二)競渡與古代吳越地方的關系尤深,況且吳越百姓還有斷發(fā)紋身“以像龍子”的習俗。

(三)古代五月初五日有用“五彩絲系臂”的民間風俗,這應當是“像龍子”的紋身習俗的遺跡。

6、惡日禁忌說

漢代人認為,五月五日為惡月、惡日,且有“不舉五月子”之俗,即五月五日所生的嬰兒無論是男或是女都不能撫養(yǎng)成人。一旦撫養(yǎng)則男害父、女害母。甚至出現(xiàn)了“五月到官,至免不遷”,“五月蓋屋,令人頭禿”等說法。這一習俗至遲從戰(zhàn)國開始流行,迄至漢代盛行不衰。此俗在漢人王充的《論衡》、應劭《風俗通》以及《后漢書》中,多有記載。

五月五日是惡月惡日,以除瘟、驅邪、求吉祥,因而出現(xiàn)了相關的文化活動,形成了頗有特色的端午節(jié)。

7、夏至說

首倡夏至說者為黃石先生,1963年他在《端午禮俗史》(香港秦興書局1963年出版)一書中提出,端午節(jié)如涓涓之水發(fā)源于遠古時代,三代匯為川流,秦漢擴為河,唐宋納百川而成湖海。

端午節(jié)源于夏至說聞世后,學者吞吐百家,從更廣泛的視野去研究。1983年,劉德謙先生在《端午始源又一說》(《文史知識》1983年5期)中,認為端午來自夏、商、周時期的夏至,且提出端午節(jié)中“斗百草”、“采雜藥”等與屈原無關。劉德謙在《“端午”始源又一說》和《中國傳統(tǒng)節(jié)日趣談》中,提出三個主要理由:(一)權威性的歲時著作《荊楚歲時記》并未提到五月初五日要吃粽子的節(jié)日風俗,卻把吃粽子寫在夏至節(jié)中。至于競渡,隋代杜臺卿所作的《玉燭寶典》把它劃入夏至日的娛樂活動,可見不一定就是為了打撈投江的偉大詩人屈原。(二)端午節(jié)風俗中的一些內容,如“踏百草”、“斗百草”、“采雜藥”等,實際上與屈原無關。(三)《歲時風物華紀麗》對端午節(jié)的第一個解釋是:“日葉正陽,時當中即端午節(jié)正是夏季之中,故端午節(jié)又可稱為天中節(jié)。由此端午節(jié)的最早起源當系夏至。

20xx年12月在韓國首爾舉辦的國際學術會上,中國社科院民族學人類學研究所研究員何星亮先生,再度完善了夏至說,又提出端午節(jié)即夏至。

8、源于蓄蘭沐浴說

據《禮記》載,端午源于周代的蓄蘭沐浴。古人五月采摘蘭草,盛行以蘭草湯沐浴、除毒之俗?!洞蟠鞫Y記·夏小正》:“五月,……煮梅,為豆實也,蓄蘭為沐浴也。”屈原《九歌·云中君》:“浴蘭湯兮沐芳,華采衣兮若英。”南朝梁人宗懔《荊楚歲時記》云:“五月五日謂之浴蘭節(jié)。”此俗流傳至唐宋時代,又稱端午為浴蘭之月。

9、紀念介子推說

據東漢時期蔡邕《琴操》中載,端午節(jié)系為紀念先賢介子推。

篇10

 關鍵詞: 民族風俗習慣;民族習慣法; 國家制定法

    在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中,尊重少數(shù)民族風俗習慣是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從民族平等、民族團結的基本原則出發(fā),尊重各個民族的平等權利,不因為某些民族的風俗習慣不同而歧視或侮辱他們;民族風俗習慣的改革或保持,必須讓該民族的群眾去選擇,其他民族或個人不應強制或干涉;不能以自己的民族風俗習慣為標準,去要求和衡量別的民族,更加不能以個人主觀的好惡去看待民族風俗習慣,去處理有關民族風俗習慣的事情。

    一

、民族風俗習慣概述民族風俗習慣的基本含義,是指各民族在精神生活和物質生活方面,廣泛流行的風尚和習俗,是在各民族經濟、政治和文化生活中的一種客觀反映。在民族生存環(huán)境中,由于各個民族所處的自然地理、社會政治、歷史發(fā)展等條件的不同,產生了各種各樣的民族風俗習慣。在某種意義上說,就是一個民族長期傳承和廣泛采用的生活方式。真正成為民族的風俗習慣的行為方式必然相沿成習、代代相傳,必然為眾人所用而廣泛普及。

    只要民族風俗習慣形成,即為全民族所公認和遵守,在不同程度上反映出各民族的生活方式、歷史文化傳統(tǒng)、道德標準和宗教觀念等。某個民族反映其民族特性,必然存在一些有別于其他民族的風俗習慣和生活方式等特征,代表著民族的標志。在民族的相互往來中,尊重民族風俗習慣,是民族關系中一個很敏感的問題,需要慎重看待。

    隨著生活條件的變化,風俗習慣也在變化,然而,風俗習慣的變化常常滯后于生活條件的變化,呈現(xiàn)相對的穩(wěn)定性。民族風俗習慣反過來影響經濟基礎,它帶有較大的穩(wěn)定性,它的改變經常會滯后于社會生活條件的改變,它集中地反映著某個民族的得價值觀念和行為方式。

    二、法律保護少數(shù)民族風俗習慣的重要意義保護少數(shù)民族風俗習慣,有助于更好地保護各民族的平等權利和民主權利。憲法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因此,不同民族無論是保持或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是其民族的平等權利和民主權利。本質上是堅持不同民族平等原則和發(fā)展社會主義民主的具體反映,侵犯民族風俗習慣,就意味著踐踏民族平等權利和民主權利。刑法第147條規(guī)定:“國家工作人員非法剝奪公民的正當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數(shù)民族風俗習慣,情節(jié)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把“侵犯少數(shù)民族風俗習慣罪”歸人“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是從法律上保護民族的平等權利和民主權利在刑法上的反映。

    保護少數(shù)民族風俗習慣,有助于更好地維護民族團結。任何民族對自己的風俗習慣都有著深厚的感情,他們常常把其他民族對本民族風俗習慣的尊重,理解為對本民族的尊重,把對本民族風俗習慣的蔑視,理解為對本民族的歧視。所以,各種不尊重少數(shù)民族風俗習慣的言行,都會傷害民族感情,不利于民族團結。

    保護少數(shù)民族風俗習慣,能夠促進繁榮和發(fā)展民族文化。民族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包含少數(shù)民族風俗習慣,不同民族的某些風俗習慣本身就是以歌曲、舞蹈、體育的形式呈現(xiàn)出來的。很多民族通過自己的風俗習慣來保存和發(fā)展自己民族的文化藝術。例如,我國少數(shù)民族有很多是以講故事和唱山歌的口頭文學形式在人民群眾中代代相傳,而且不斷得到鞏固和發(fā)展。還有一些表現(xiàn)在他們具有特色的日用器具、服飾、建筑和手工藝品等方面。正是由于千差萬別的民族風俗習慣,才構成了多彩多姿的民族文化,使文化藝術的內容和形式呈現(xiàn)出鮮明的民族特色。

    三、理性思考法律對少數(shù)民族風俗習慣的保護(一) 遵循社會發(fā)展規(guī)律,提倡科學,促進社會和諧發(fā)展不能孤立地看待風俗習慣,必須從一個民族的歷史、經濟和自然條件去考慮這些風俗習慣之所以形成和存在的現(xiàn)象,如此才能讓我們的認識符合客觀情況。把民族風俗習慣看作陳規(guī)陋習,是對少數(shù)民族的誣蔑和歧視。少數(shù)民族的風俗習慣中存在某些陳規(guī)陋習,這是符合實際的。

   但是,漢族的風俗習慣中同樣有陳規(guī)陋習。任何民族的風俗習慣中都會有好的、一般的和不好的。對不同民族的風俗習慣不應全部

肯定或全部否定,而應當進行具體分析。總體上,漢族在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發(fā)展水平上較先進,大部分少數(shù)民族發(fā)展較落后,這是客觀事實。但是,先進并不意味一切都好,落后也并不意味一切皆壞。

    看待其他民族的風俗習慣,不能用自己民族的風俗習慣為標準,而應以對民族團結、對經濟文化發(fā)展、對國家統(tǒng)一、對社會主義事業(yè)和對人民群眾是否有利為標準。凡是有助于民族團、有助于經濟文化發(fā)展、有助于人民生活和身心健康的風俗習慣應當提倡和發(fā)揚。凡是有害于民族團結、阻礙生產和經濟文化發(fā)展、不利于人民群眾的生活和不科學的風俗習慣,應對本民族群眾說明害處,進行教育,幫助他們提高認識后,讓他們自己進行改革。改革某些風俗習慣,主要依靠文化的進步和經濟社會的發(fā)展來實現(xiàn)。提倡少數(shù)民族在衣食住行、婚喪嫁娶各方面奉行健康、科學和文明的新習俗。

    (二)合理利用少數(shù)民族習慣法

少數(shù)民族習慣法是少數(shù)民族風俗習慣的重要部分,應當被合理的利用。少數(shù)民族習慣法是在民族地區(qū)公平正義觀上歷練形成的一種具有特殊調控作用的行為模式和價值觀念。在堅持國家法制統(tǒng)一的基礎上,少數(shù)民族習慣法應通過國家權力機關的批準、同意或默許來使其具有雙重效力,使其權威性得到保障。在保持正義和秩序的基礎上,國家可以做出適當?shù)淖兺?,實現(xiàn)少數(shù)民族內社會關系的穩(wěn)定和諧。

    運行國家法律是個復雜的過程,只靠法典是不能實現(xiàn)其功能和效率的,強行推行法律常常也只是適得其反。制定法有必要給少數(shù)民族習慣法留出一定空間,去吸收和認可一些有益的習慣法,使其融入制定法。

    也不能簡單地用國家制定法來代替少數(shù)民族習慣法中的消極因素,而是通過發(fā)展民族地區(qū)的經濟文化、進行長期有效的法制宣傳等方式,實現(xiàn)少數(shù)民族習慣法和國家制定法的融合。

    實踐中,對少數(shù)民族習慣法效力的承認須限定在特定的區(qū)域內。在民族自治地方,有關少數(shù)民族特殊事務上,可以對習慣法有選擇性地優(yōu)先適用。對那些既符合少數(shù)民族的

風俗習慣,又符合全國人民利益的習慣法,可以優(yōu)先適用。

    結論:

認真看待民族風俗習慣,涉及到各個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經濟文化的發(fā)展,關系到整個國家的繁榮穩(wěn)定。正確處理少數(shù)民族習慣法與國家制定法之間的關系,重視和充分尊重民族風俗習慣,這樣才能使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的秩序向著一種健康的、可持續(xù)的方向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