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學作業(yè)簽字行為分析

時間:2022-04-25 03: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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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學作業(yè)簽字行為分析

一、管理目標合理:目標層級明確

管理的目的是為了實現(xiàn)預期目標,教育管理也不例外。只有在既定目標的引導下,管理活動才有意義,正如“科學管理之父”泰羅所說,“管理就是確切地知道你要別人干什么,并使他用最好的方法去干”。管理目標缺失或模糊不清,都會導致組織秩序混亂、管理效率底下。除了效率,管理活動還講求效益。不同之處在于,效率是以盡可能少的投入實現(xiàn)目標,主要著眼于管理的當下收益;而效益是強調管理活動產生的實際成效,關注的是管理行為對未來的影響。因此,管理目標應該具有一定層次,不僅具有短期目標,還要具有長期目標。檢查學生作業(yè),屬于學生作業(yè)管理,是學生常規(guī)管理的一部分,其目的是為了保證學生按質按量地完成作業(yè)。但是,檢查學生作業(yè)的完成程度是最基本的目標,還應該有更高一級的目標。家庭作業(yè),是幫助學生回顧、鞏固學習內容的一種手段。對于教師而言,更為重要的是通過檢查、批閱學生的作業(yè),可以發(fā)現(xiàn)學生學習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并在今后的教學中有所側重。這是一種教學反饋的方式,對于進行補救教學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說,檢查學生的作業(yè)不僅僅是為了確保作業(yè)的完成情況,還是教師調整教學計劃、轉變教學方式的依據(jù)。從教師教學的角度而言,這個管理目標是正確且合理的。作業(yè)簽字的出發(fā)點是正確的,而且還是一種促進家校合作的嘗試,但是家校合作的目標不是對教育責任的重新劃分,而是引導學生自我管理并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作業(yè)簽字在學生低年級階段具有良好的督促作用,但隨著年齡的增加,學生升入高年級,自律意識逐漸增強,家長和老師要逐漸轉變角色,由學生學習的“管理者”、“控制者”變?yōu)椤拜o助者”、“促進者”。家長和老師的角色轉變,能夠激發(fā)學生的角色意識和責任意識,使學生真正成為作業(yè)的“主人”。從學生發(fā)展的角度而言,這個目標也是正當且必需的。管理只是手段,并不是目標,管理最終是為了服務教學。如果檢查學生作業(yè)的目標只是為了督促學生完成作業(yè),那么這個管理活動的效率并不高,因為對于大部分學生而言,獨立完成作業(yè)完全可以通過自我管理實現(xiàn),并不需要教師介入。教師需要注意的是學生作業(yè)中出現(xiàn)的錯誤以及由此反映出的學習狀態(tài),并且培養(yǎng)學生自我學習、自我負責的意識和能力。

二、管理思路錯誤:管理對象混淆

一直以來,作業(yè)簽字被視為家校聯(lián)系的一種方式。通過家長簽字,家長可以掌握孩子在學校的學習情況,而教師可以了解學生在家的學習情況。通過這種形式,引起家長對孩子教育的重視,從而在家庭和學校之間形成教育合力。這是大多數(shù)研究關于家長簽字作用的認知,也可以被認為是一種應然狀態(tài)。既然如此,那么實然狀態(tài)如何?一般情況下,作業(yè)簽字主要可以分為書面作業(yè)簽字和非書面作業(yè)簽字。書面作業(yè)簽字是家長在學生各科作業(yè)上簽字,其內容往往是“已檢查”、“作業(yè)已完成”等,教師作業(yè)批改后家長需要根據(jù)學生的改正情況,簽字“已訂正”。非書面作業(yè)簽字主要包括朗誦、背誦以及預習等作業(yè),家長簽字一般是“已讀X遍”、“已背誦”、“已預習”等。無論是書面作業(yè)簽字還是非書面作業(yè)簽字,簽字的內容都是相對固定的,家長是按照教師的“要求”簽字的,遵循一種單方面規(guī)定的“套路”。在這種情況下,家長將簽字視作“任務”,勉強完成;教師也不會在意家長是否真的檢查了作業(yè),而只要知道簽字與否。家校合作是一種密切學校和家庭關系的管理方式,學生是教師和家長之間的紐帶,教師在師生關系中占主導地位,父母在親子關系中占主導地位,如何協(xié)調教師和家長的關系應該成為家校合作應該認真考慮的問題。之所以家長簽字從家校聯(lián)系的“橋梁”淪為互相嫌棄的“雞肋”,主要原因在于沒有協(xié)調好教師和家長的關系。最明顯的體現(xiàn)在于,學生作業(yè)管理本應建立在平等合作的關系上,然而現(xiàn)實情況卻是教師要求家長檢查作業(yè),而且往往帶有一種強制性,雖然這種強制性不是直接指向家長,而是指向學生,但即便如此,其中仍然存在一個邏輯問題———教師憑什么“要求”家長檢查作業(yè),這種強制性源自何處?從教育管理學的視角來看,這個問題的實質是為了明確教師的管理對象。在教學活動中,教師和學生是主要參與者,教師可以要求學生完成學習任務,這不僅是師生關系的約束,從教育管理的角度來看,教師是管理者,學生是管理對象,二者是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但是,學生的父母并不是教育活動的參與者,他們只是子女受教育的利益相關者。當子女學成歸來,父母也許會在物質上依靠子女,或者因為子女未來的發(fā)展而使家族的聲譽得到提升。但是即便如此,教師也不能要求家長承擔教學活動中的責任,因為無論從教育管理體制而言,還是出于私人關系,家長與教師之間并非上下級關系,而且也沒有具有約束作用的人際關系。由此可見,教師要求家長檢查作業(yè),實際上混淆了對象間的關系。作為利益相關者,家長應該關心孩子的學習情況,但讓家長在教學活動中承擔教師的責任,并不合適。教師本身的專業(yè)素養(yǎng)使其在教育管理關系中處于主導地位,但這種優(yōu)勢地位不能使教師“越位”。

三、管理手段失當:效率不高

且引發(fā)抵觸情緒管理是社會組織中,為了實現(xiàn)預期的目標,以人為中心進行的協(xié)調活動。[2]因此管理活動需要協(xié)調各種關系以達到組織目標,管理活動需要協(xié)調的不僅是人與物的關系,還包括人與人的關系,但不可否認,“人與物的關系最終仍表現(xiàn)為人與人的關系”。因此管理需要明確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并合理加以利用。教育管理也是如此,但它具有更加復雜的特點。教育是價值高度涉入的事業(yè),因此教育管理活動常常會涉及其他管理活動不常碰見的倫理、道德及價值觀方面的問題。[3]從這個意義上來看,教育管理并非一個單純的技術問題,需要注意方式方法。如果教師需要家長檢查學生作業(yè),那么采取簽字的方式是否合適呢?誠然,簽字具有信息反饋的作用,代表家長已經準確接收教師傳達的信息。但是,采取家長簽字的方式,并不能實現(xiàn)教師和家長的有效溝通。1.簽字只是信息的單方面告知不同于其他溝通方式,簽字并沒有機會表達自己的觀點,而只是對告知信息的確認。翻開學生的作業(yè)本,可以清楚地看到:家長簽字永遠都是一樣的“已檢查”之類的,家長從來不多“簽”,也不少“簽”,因為家長簽字是根據(jù)孩子轉述的教師“要求”來簽的。教師要求簽字、教師規(guī)定簽字內容、教師檢查簽字,整個過程就是教師一個人在參與,家長只是配合教師。如果家長簽字是為了促進家校聯(lián)系,那么不妨來看看溝通的實際效果。家長所獲得的信息只是教師想讓他獲得的信息,他并沒有話語權,在通過“簽字”的交流中,家長只是信息的接受者,而且得到的信息還極為有限;教師得到的也只是一個“肯定”的答復,教師并不清楚學生在家中的學習狀態(tài)以及學習效率,因為這些具體情況都不是簡單的幾個字就可以說明的。家長簽字,并沒有達到應有的效果,反而成為家長的負擔。2.簽字基于一種不信任的前提簽字是一種約定行為,是就某個問題達成一致意見時附加的效力保障,這種效力取決于簽字人的信譽。與我國古代的口頭之約相比,簽字是一種新型契約關系的體現(xiàn),目的是為了明確責任、規(guī)避風險。當雙方互相不熟悉時,會邀請一位熟悉雙方并具有一定信譽的人簽字作為擔保。但這種形式實際上是基于“人與人之間缺乏信任”的前提,如果說在商業(yè)領域,這種契約關系的締結是一種謹慎的選擇,但在教育領域,這種簽字實際上是對學生和家長的雙重“不信任”:既不信任學生能完成作業(yè),也不信任家長會檢查作業(yè)。如果教師信任學生可以按時完成作業(yè),那何必家長檢查作業(yè)?如果教師信任家長會督促學生完成作業(yè),那何必家長在作業(yè)上簽字?教師讓家長簽字,美其名曰“關心孩子學習”,簽字成為關心孩子的表現(xiàn)。然而,由于學生的學業(yè)難度越來越大,許多家長“心有余而力不足”,往往難以輔導孩子學習,長此以往,家長只能讓孩子自己學習,末了在作業(yè)上草草地簽字了事。這樣,原本渴望關心孩子學習的父母內心會受到打擊,認為自己無力關心孩子學習,“學習方面的事還是交給老師吧”,反而導致相反的效果。事實上,關心孩子學習可以有很多種方式,并非只有簽字這一種途徑。將參與途徑狹窄化,只會降低家長在教育的參與度,削弱家校合作的效果。3.簽字是對學生主體性的忽視學生完成作業(yè)并且有家長簽字,才算是真正完成教師的要求。換個角度,如果學生完成了作業(yè),但沒有家長簽字,也不能算是達到教師的要求。那么,問題是,教師關注的到底是學生作業(yè)的完成情況,還是家長是否簽字?學生認真完成作業(yè),卻還需要一個簽名才能得到承認,這實際上折射出的是一種不正確的學生觀:無論你表現(xiàn)得如何,你始終是一個學生、一個不成熟的人,只有在一個成熟的人的監(jiān)督下,才能確保你的行為是符合要求的。在這種觀念下,學生并非一個獨立的個體,而是被視為一個處在控制下、依附他人的存在。這種觀念是對學生主體性的忽視,但是,更為糟糕的是,長期處在這種外界環(huán)境下,不斷強化的觀念會潛移默化地改變一個人的內心想法,使人逐漸改變原有的自我認知,相信自己無法獨立于他人。如果僅僅是身體依附他人,今后尚有機會獲得獨立,但若在思想上依附于他人,就會這將不利于學生的性格養(yǎng)成?!靶愿裨⒂谝庵局小侵敢庵镜那昂笠恢滦耘c堅定性……對那種堅定性,我們把它稱為性格。性格見諸一個人決意要什么與決意不要什么這兩者之間的比較之中”[4]由此可見,性格的養(yǎng)成需要個人主體性的發(fā)揮,是在自我選擇、自我決斷中形成的。長期處于一種高壓控制的環(huán)境中,學生的主體性不被重視,自然缺乏選擇的權利。當教師和家長在為“檢查作業(yè)該由誰負責”而爭論不休時,似乎沒有人去征詢學生的意見,學生無奈地成為了“沉默的大多數(shù)”。因此,從這三方面來看,管理手段失當?shù)淖罱K結果,是教師、家長和學生都沒有從中獲得利益,不僅沒有達成既定的管理目標(不愿寫作業(yè)的學生并沒有因為簽字而有所改變),而且從長遠來看,對學生的未來發(fā)展也沒有產生有利影響??偠灾?,作業(yè)要求家長簽字的出發(fā)點是為了督促學生學習,但好的出發(fā)點并不必然導致好的結果。教育管理與其他管理活動的不同之處,在于教育管理不僅注重管理的結果,還注重管理的過程,整個過程中既從管理者的角度考慮目標達成情況,又從管理對象角度關注管理手段專題•家校共育對其內心感受的影響。雖然教育領域是各方利益的交匯點,但教育管理不只是為利益劃分、利益實現(xiàn)而服務,還應該充分體現(xiàn)人文精神和人性關懷。取消“家長作業(yè)”,是家庭作業(yè)回歸的開始,也是教育領域從管理走向治理的開始。

作者:陳元龍 周瑞 單位:安徽師范大學教育科學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