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世俗音樂發(fā)展論文

時間:2022-11-06 0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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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世俗音樂發(fā)展論文

歐洲,中世紀后期游吟詩人、愛情歌手和民間歌謠這些民間的音樂開始興起,這些音樂表現(xiàn)了世俗人民的愿望,反映了世俗民眾的生活,因此稱其為世俗音樂。11世紀至12世紀,是歐洲音樂史上的分界線,原因是除了在宗教音樂領域中存在的復調音樂之外,還有這些世俗音樂的發(fā)展。世俗音樂的音樂形態(tài)是單聲音樂,這些單聲音樂作為中世紀最發(fā)達的音樂形式,曾發(fā)展到相當完美的地步。即使在復調音樂得到充分發(fā)展之后,單聲音樂仍具有獨特的不可磨滅的藝術價值。

一、游吟詩人的出現(xiàn)促進了世俗音樂的發(fā)展

游吟詩人也叫游唱歌手,游唱詩人。游吟詩人的出現(xiàn)有特定的時代與歷史文化背景。究其根源是為十字軍的尚武精神與騎士風度衍生的音樂表現(xiàn)促成其音樂的形成與發(fā)展的。他們皆不是流浪漢,尤其在早期,皆是上層人物、王侯、貴族。游吟詩人寫出作品后,自己并不演唱,而是讓那些漫游的音樂家、藝人替他們演唱,以傳播他們的音樂作品。

游吟詩人最先出現(xiàn)在法國南部的普羅萬斯,稱為Troubadours。當時使用的是南部的方言奧克語而創(chuàng)作的。最早的一位游吟詩人是博瓦圖的伯爵威廉九世(1087—1127)。而最著名的一位是貝爾特朗(約1180—1195年行唱,死于約1215年),此外著名的游吟詩人還有:瑪爾卡布呂、貝爾那、蘭博、發(fā)第等。南方游唱詩人的歌曲至今尚存246首,詩詞約2600首。在法國北部的游吟詩人稱為Trouveres。他們是使用北方的方言奧依爾語(日后演變?yōu)楝F(xiàn)代的法語)而創(chuàng)作的。著名的有獅心王理查(1199年卒)、布隆岱爾、奎斯尼(1150-1226)、白弄得(1150-1200)、亞當?shù)?,而其中亞當是北部最著名的游吟詩人,他曾作有歌唱戲劇《羅賓與馬麗翁》,被后人視為歌劇的先驅。北部游唱詩人的作品尚存至今的較多,曲調約1400首,詩詞約4000首。法國南部與北部的游唱歌曲保存于手抄本歌集內(Chansonniers),歌曲的記譜法多使用格里高利圣歌的記譜法。歌曲曲調的節(jié)奏是視詩詞的節(jié)奏而定的,曲調的進行較自由和主觀。

游吟詩人所寫的詩種類很多,體裁多種多樣,如:1.Canso,即愛情詩歌,由于貴族王公追求“騎士風范”,故此題材居多。2.Sirventese,即諷刺詩,多用熟識的曲調配合。3.Pastourelle,即牧人歌曲,多用對話形式寫成。4.Aube,即喚醒戀愛者之歌。5.Tenso或Jeu-padi,即兩人或三人交談的詩歌。6.Chansondegeste,即戰(zhàn)爭歌曲。樂曲結構的形式有以下幾種:1.禱文式(Litang):戰(zhàn)爭歌曲屬此式。2.輪唱式(日ondel):舞曲類型的輪旋曲,重復詩歌、敘事歌均使用此曲式。3.繼抒詠式(Seqentia):一種悲憂的歌曲、詩曲和一種舞曲,埃斯坦匹達使用此曲式。4.贊美歌式(Hymni):歌曲、齊拍歌曲和一種環(huán)舞歌曲采用此曲式。

游吟詩人創(chuàng)作歌曲的音樂特點是樂節(jié)完整,段落分明,節(jié)奏清楚,調式終止明顯。音樂的節(jié)奏以詩的韻律為基礎。詩的韻律,例如抑揚格的配置,則構成了歌曲的曲式。法國游唱歌手最常用的樂器是“維沃爾”(Viole),這種弦樂器是提琴的祖先,有時也用“豎琴”(日otta)作伴奏。游吟詩人所演唱的歌曲多種多樣,豐富了世俗音樂的題材與體裁。

二、愛情歌手的出現(xiàn)促進了世俗音樂的發(fā)展

游吟詩人的創(chuàng)作形態(tài)于12世紀傳人德國并影響了貴族們世俗音樂的創(chuàng)作,從而使那里誕生了“愛情歌手”。愛情歌手雖大多數(shù)是貴族和騎士,但與“吟唱歌手”不同,他們的作品不是交與流浪藝人演唱,而是自己來演唱。愛情歌手的藝術繁盛期是在?3世紀。我們可以在R.斯特勞斯的歌劇《貢特拉姆》中欣賞到他們當年的身姿。著名的愛情歌手有亨利、尼達、瓦爾特等,其中最著名的是瓦爾特,他從1187年開始創(chuàng)作,被公認為是德國真正的藝術家。

愛情歌手的記譜法與游吟詩人一樣,也采用了格里高利的記譜法,其節(jié)奏也是根據詩的韻律而來的。作品篇幅較長,形式講究,歌詞無大的意義,曲體上最常見的是兩個詩段(Stollen)用同一旋律演唱,收尾段用另一個旋律(Abgerang),形成AAB的曲式,后來的AABA形式,是在最后又重復了前面的詩段旋律,因而顯示了ABA曲式的趨向。逐漸向我們認為完美的音樂形式貼近。在14世紀,一些城市的愛情歌手組織了自己規(guī)章嚴格的行會組織,它不僅是訓練歌唱的機構,而且有自己的藝術評定等級規(guī)定。他們關于等級的規(guī)定是這樣的:“識譜不太熟悉的人,叫學徒;識譜熟練的人叫學友;會唱五六首歌曲的人叫歌人;為曲調制作詞句的人叫詩人;創(chuàng)造曲調的人叫師傅?!逼渲心軇?chuàng)造曲調的人——師傅(后來發(fā)展成名歌手)算是造詣最高的。

“愛情歌手”整整活躍了3個世紀,到14世紀前半葉,逐漸衰敗,騎士階級的遺產由中產階級的市民承繼下來,無論在法國和德國,當游吟詩人與愛情歌手越來越多的在有教養(yǎng)的中產階級市民而不是貴族為主的階層中流傳時,名歌手作為愛情歌手的繼承者應運而生。

名歌手不是到處游蕩,而是有組織的機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師傅即名歌手。

他們的音樂被稱為“Meistergesang”,皆按照嚴謹?shù)姆ㄒ?guī)來創(chuàng)作,曲式多為分段式,主要的名歌手有剛拉·納狄高、史巴定·威狄、亞當·布治文、漢斯·薩克司。漢斯·薩克司的生平被瓦格納作為他的歌劇《紐倫堡的名歌手》的題材,從中我們也可以了解到這些人的生活和組織情況?!膀T士音樂”這種世俗音樂發(fā)展到名歌手時代,伴奏樂器不僅有提琴、豎琴和輕便的風琴,而且還有肖姆管(雙簧管的前身)、鈴鼓、琉特琴、古提琴、撥弦揚琴、小號、豎笛、橫笛等等。這些騎士音樂多半是自彈自唱的民謠,但也不乏演唱與伴奏者的合作。

三、民間歌謠的出現(xiàn)促進了世俗音樂的發(fā)展

在起初,世俗的歌曲和宗教的歌曲是分不清的。它們的調性、旋律的進行方式都很相似,常常用同一旋律,用來唱兩種不同性質的(宗教和世俗的)歌詞,民歌的旋律是根據教會的旋律而產生是無疑的??煽闯雒耖g音樂與宗教的藝術有著不可分割的淵源。

在法國,流浪藝人的音樂體裁是聲樂,首先是附伴奏的舞蹈性歌曲體裁,叫asso—nance,那些獨唱的歌曲,既有敘事性的,也有抒情性的,其音樂風格結合了教會的特點和民間世俗的特點,雖然有些曲調和教會歌調相近,但由于在曲調中加進了許多裝飾音,并使其更富于節(jié)奏感和舞蹈性,還有由重復詩節(jié)合并后幾個字形成的副歌,這些都使之形成了與教會音樂截然不同的世俗音樂風格,這種結構可在歐勃利所著的《法國音樂最古的資料》中所舉的一首牧歌中看到。在德國,它的民歌不像法國的民歌,它中世紀的民歌和上層階級的歌曲相去不遠,幾乎可以說是全民的,無論王侯還是農夫,僧侶還是馬夫,都唱一樣的歌曲作樂。這樣的歌曲反映著整個的社會生活,因此,它是美麗的,有力量的。其音樂多為表現(xiàn)喜悅情懷的,旋律簡潔,結構勻稱,節(jié)奏多變而有力量,歌曲的結尾由于感情的自由流露而生氣勃勃。在當時的歐洲各國,民歌的題材大致是相仿的,總不外是鄉(xiāng)村的愛情故事,青年婦女不滿意她的丈夫,戰(zhàn)爭的回憶等等,充分體現(xiàn)了世俗人民的生活情況。

無論是游吟詩人,愛情歌手還是民間歌謠都充分體現(xiàn)了它們單聲部音樂的魅力,在當時打破了教會音樂一統(tǒng)天下的“歷史的沉悶”,發(fā)展了世俗音樂,為以后建立更豐富的和聲的復音音樂而打下了基礎,所以,中世紀歐洲世俗音樂的興起,它的價值是不可估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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