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人造板出口貿易探討
時間:2022-01-28 10: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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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加入WTO以來,國際市場對人造板需求量不斷增加,我國人造板產業(yè)快速發(fā)展,其出口量呈穩(wěn)定增長趨勢,國際市場占有率不斷上升。但受森林資源、國家貿易政策、企業(yè)規(guī)模等因素制約,人造板的生產與發(fā)展受到影響。建議政府加大支持力度,確保板材生產原料供應,積極改善國際貿易環(huán)境,為人造板出口貿易爭取更大的發(fā)展空間。同時,建議企業(yè)從加強科技創(chuàng)新、培育龍頭企業(yè)、實施品牌戰(zhàn)略等方面入手,不斷提高產品的國際競爭力。
關鍵詞:林業(yè)產業(yè);人造板;出口貿易
隨著我國對外合作多元化的新體系建設,我國放寬對國際林產品貿易的限制,加速與世界各國林產品貿易合作。人造板產品作為林產品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也得到快速發(fā)展,產量大幅度上升,其出口貿易也隨之迅速發(fā)展。我國人造板的出口對國際市場產生著越來越深遠的影響。
一、我國人造板出口現狀
2001-2013年,我國人造板出口量總體呈上漲態(tài)勢,其中刨花板的出口量較小,纖維板及膠合板的出口量較大。具體來看,2001-2003年,刨花板、纖維板及膠合板的出口量處于緩慢增長的狀態(tài),2001年此三類板材出口量分別為14.9萬立方米、20.4萬立方米、126.8萬立方米,2003年出口量分別上漲到17.6萬立方米、26.7萬立方米、235.3萬立方米,分別上漲了18.12%、30.88%、85.57%。2004-2007年,刨花板、纖維板和膠合板的出口量上漲幅度較大,2007年刨花板、纖維板及膠合板的出口量分別達到23.8萬立方米、323.2萬立方米、902.9萬立方米,分別是2001年的1.60倍、15.84倍、7.12倍。受金融危機影響,2008年刨花板、纖維板及膠合板的出口量開始出現較大幅度的下降,2009年三板出口量為12.6萬立方米、221.6萬立方米和563.3萬立方米,分別是2007年的52.94%、68.56%、62.39%。2010年,下降態(tài)勢開始出現扭轉,2013年我國刨花板、纖維板及膠合板的出口量分別達到歷史最大值28.3萬立方米、326.2萬立方米、1026.8萬立方米。(見圖1)
二、我國人造板出口貿易地位
我國人造板產品的國際市場占有率是衡量我國人造板產業(yè)國際競爭力的重要標準。從歷年我國人造板出口量占世界總出口量的比重來看,我國刨花板的出口量占世界刨花板總出口量的比重較小,即我國刨花板的國際競爭力較弱(見圖2)。2001-2013年,刨花板的出口量占世界總出口量的比重一直在0.5%-1.1%之間徘徊,這與我國是人造板出口大國這一身份不符。這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方面我國刨花板的產量占我國人造板產量的比例長期處于較低水平,2012年我國刨花板、纖維板和膠合板的產量分別為1353萬立方米、5693萬立方米和4468.1萬立方米,刨花板的產量僅占全國人造板產量的11.75%。另一方面,加入WTO后,雖然我國刨花板產業(yè)有了一定的發(fā)展,但是生產工藝還較落后,產品質量不高,難以進入國際市場,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我國刨花板在世界市場的占有率。總體來看,我國纖維板和膠合板的出口量占世界總出口量的比重較大,并且呈不斷上升態(tài)勢。其中,2001年纖維板世界占有率為1.5%,2006年突破10%,2012年達到峰值16.5%。膠合板是我國人造板產品中國際市場占有率最高的品種,2002年膠合板出口量占國際總出口量的10.4%,2007年達到31.8%,2013年更是高達39.4%。這說明,隨著我國人造板產業(yè)的發(fā)展壯大和我國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深度和廣度的加強,我國已經成為世界級的人造板生產大國,我國人造板產業(yè)在國際上有較強的競爭力。
三、我國人造板出口集中度及出口市場結構分析
在此,筆者將用我國人造板每年前三個出口國的出口量之和占當年各自總出口量的比重來測算我國人造板的出口集中度。由上節(jié)可知,我國刨花板歷年產量占全國人造板產量的比重小,出口量占世界總出口量的比重不超過1.1%。所以,在此僅研究纖維板及膠合板的出口集中度及出口市場結構。鑒于數據的可得性,纖維板的出口集中度及其出口市場結構分析的研究范圍為2006-2013年,膠合板的出口集中度及其出口市場結構分析的研究范圍為2001-2013年。2006-2013年,我國纖維板的出口集中度較高,且波動較大。2006年纖維板的出口集中度為32%,2008年下降到19%,隨后纖維板的出口集中度開始直線上升,2010年達到最大值54%,接著再次下降到2013年30%(見圖3)。2006-2013年,我國纖維板的出口集中地為美國、俄羅斯、伊朗、加拿大、沙特阿拉伯。具體來看,與纖維板的出口集中度情況相吻合。2006-2007年,我國纖維板主要出口地區(qū)為美國,兩年分別占我國纖維板出口總量的15%、18%。2008-2009年,我國纖維板出口美國的占比有所下降,如2008年出口美國、沙特阿拉伯、俄羅斯、加拿大、伊朗的纖維板分別占我國纖維板總出口量的8%、6%、6%、3%、1%。2009年-2010年,纖維板的出口地主要集中于美國、沙特阿拉伯及伊朗。2011年以后,纖維板出口美國、沙特阿拉伯及伊朗的占比驟降,出口俄羅斯和加拿大的占比有所提升。(見圖4)。2001-2013年,我國膠合板的出口集中度較高,基本處于30%-50%之間,且2004年之前呈上升態(tài)勢,2004年之后膠合板的出口集中度逐漸降低(見圖3)。相應的,2004年之前,我國膠合板出口的目標市場主要是美國、日本和韓國,其中出口美國的膠合板占我國膠合板總出口量的比重最高,2004年為33%,出口日本、韓國的占比也分別達到13%和8%。2004年以后,我國膠合板出口美國的占比開始大幅度下降,由2004年的33%下降到2011年的14%。與此同時,我國膠合板出口英國、加拿大的占比開始上升,分別由2004年的2%、1%上漲到2012年的8%、10%。
四、我國出口人造板的優(yōu)勢及劣勢
(一)我國出口人造板的優(yōu)勢
一是國際市場需求旺盛,為人造板出口帶來了機遇。我國是世界人造板生產與出口貿易大國,人造板產業(yè)外向型明顯。隨著世界經濟的發(fā)展和人口的增加,各國對人造板的需求量也在大幅度增長。據聯(lián)合國糧農組織在《世界森林狀況2009》中預測,10年后全球人造板消耗將接近4億立方米,20年后達到5.21億立方米。國際市場的巨大需求,為中國人造板提供了廣闊的市場前景。二是人工林面積廣闊,為我國人造板生產提供了原料保障。國家林業(yè)局第7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結果顯示,我國人工林保存面積0.62億公頃,蓄積19.61億立方米,人工林面積居世界首位。每年可提供木材9670萬立方米,可支撐木漿生產能力1190萬噸,人造板生產能力1315萬立方米,提供大徑級材732萬立方米。規(guī)劃2015年,建成1333萬公頃速豐林基地,建成后每年可提供木材1.4億立方米,可支撐木漿生產能力1386萬噸,人造板生產能力2150萬立方米,提供大徑級材1579萬立方米,為我國人造板生產提供了可靠的原料保障。三是巨大的生產能力,使我國成為世界人造板生產基地。我國自2006年人造板產量首次以4170萬立方米超過美國以來,已連續(xù)5年居世界第一。2014年我國人造板總產量達30212.33萬立方米,穩(wěn)居世界第一。巨大的生產能力,使我國成為世界人造板生產基地成為可能。
(二)我國出口人造板的劣勢
一是森林資源的短缺,制約了人造板生產的進一步發(fā)展。人造板出口貿易是我國林產品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林產品貿易是基于資源的貿易方式,中國人造板生產的基礎保障是原材料的持續(xù)供給。有充足的原料,才能保證人造板產業(yè)的可持續(xù)發(fā)展。然而我國林木資源相對不足,整個東北林區(qū)從2014年開始實施全面禁伐。加之我國傳統(tǒng)的原木進口國都頒布了限制本國原木及木質原材料出口的政策,如俄羅斯提高了原木出口的關稅,印度尼西亞禁止原木的出口,原材料短缺已成為我國人造板生產的瓶徑。二是國家貿易政策的調整,使人造板成為非鼓勵出口產品。2006年9月至11月,我國政府相繼了一系列旨在抑制低附加值產品出口的政策,將24類人造板和4類木制家具產品的出口退稅從13%下降到11%。自2006年11月1日起,除了不享受退稅以外,對木片、實木地板和一次性木筷,另征出口關稅10%。把66類人造板和用瀕危樹種木材生產的家具列入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進口原木加工成鋸材再行出口,必須取得政府有關機構發(fā)放的許可證。這些政策對我國的人造板出口無疑產生極大的影響。三是技術和規(guī)模的限制影響了人造板企業(yè)的研發(fā)與創(chuàng)新能力。人造板生產企業(yè)普遍具有規(guī)模小、自主研發(fā)能力薄弱、自主創(chuàng)新能力不強、市場競爭力弱等問題。高級技術人才、優(yōu)秀熟練工人缺乏導致了大多數企業(yè)至今仍停留在抄襲、模仿的低水平發(fā)展階段,很難向產品附加值高的領域拓展。四是人民幣升值與銀行貸款規(guī)模的收縮,增加了人造板生產成本。近年來,我國政府采取的控制流動性過剩的宏觀調控手段,造成的人民幣持續(xù)升值,貨幣優(yōu)勢已蕩然無存,嚴重影響了人造板出口貿易。原材料、勞動力、能源、運費等價格的上漲,使人造板生產成本大幅提高。國家宏觀政策將人造板生產行業(yè)列為風險型行業(yè),籠統(tǒng)作為“兩高一資”,銀行貸款規(guī)模的收縮,更使人造板企業(yè)流動資金受到限制,嚴重影響了我國人造板的生產與出口。五是目標市場的技術貿易壁壘,成為人造板出口的主要障礙。由上文可知,我國人造板出口目標市場集中,對美歐等發(fā)達國家出口依存度較高。歐美等人造板主要出口國為了保護本國的人造板貿易,頻繁出臺貿易保護政策,利用反傾銷、反補貼等傳統(tǒng)貿易壁壘,以及FLEG行動計劃、森林認證、雷斯法案等綠色貿易壁壘限制我國人造板的出口,我國人造板出口面臨惡劣的貿易環(huán)境。六是市場競爭日趨激烈,沖擊了我國傳統(tǒng)的人造板市場。原本出口遠落后于我國的其他國家的人造板出口大幅增長,如越南已成為繼中國、泰國之后對日本出口的第3大人造板出口國。這些國家在原料、生產成本等方面具有的優(yōu)勢對我國人造板出口造成了強烈的市場沖擊。
五、我國人造板拓展國際市場的對策
(一)政府層面
一是保證生產原料供給。政府應從三個方面入手,保證人造板生產企業(yè)的原材料供給。首先,需在確保俄羅斯及東南亞各國傳統(tǒng)木質原材料供應的基礎上,尋找新的資源豐富的原木供給地,如大洋洲的新西蘭、澳大利亞,南美洲的巴西等原木出口國。其次,大面積培育商品林,逐步代替天然林成為主要的原木供給主體。在世界木材資源緊缺的情況下,政府應加大資金投入,出臺優(yōu)惠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增加速生豐產林面積;改良造林樹種,提高單位面積產量和出材率;合理搭配針葉樹種與闊葉樹種的比例,做到適地適樹;增加人工林面積與采伐量,為我國人造板提供更多原料。另外,需加大科研投入,開發(fā)以農業(yè)稻稈剩余物等新生物性資源制造人造板的技術,緩解人造板生產對木質原料的依賴。二是改善國際貿易環(huán)境。政府應積極參與國際公約中環(huán)境條款的談判,把應對氣候變化擺在國家外交的重要位置,推進《聯(lián)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等國際公約的實施,參與應對氣候變化的多邊和雙邊戰(zhàn)略對話,推動建立更合理的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機制。積極參與各種國際規(guī)則的制定,在維護國家利益的前提下,創(chuàng)造有利的外部環(huán)境,爭取更大的發(fā)展空間,提高中國在世界人造板貿易中的話語權。
(二)企業(yè)層面
一是增加科技含量,提高產品附加值。我國是人造板出口大國,但不是出口強國,我國人造板的主要出口品種附加值不高,以低價取勝的人造板出口戰(zhàn)略容易遭受反傾銷調查,這就要求人造板企業(yè)加大技術革新力度。要堅持以質取勝,自主創(chuàng)新,開發(fā)特色產品,實施差異化生產,促進傳統(tǒng)生產方式向專業(yè)化生產方式邁進。增加科技含量,使用新技術、新工藝,生產高附加值產品,讓我國的人造板貿易從低端市場向高端市場轉變,使我國人造板企業(yè)獲得更大的經濟效益。二是培育龍頭企業(yè),打造產業(yè)集群。我國人造板企業(yè)規(guī)模普遍較小,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不強,應將眾多小的人造板企業(yè)整合成規(guī)模較大的企業(yè),打造產業(yè)集群,形成集產、供、銷為一體的商業(yè)集團。人造板企業(yè)還應該加強管理,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生產成本,尋求規(guī)模優(yōu)勢,實施規(guī)模化戰(zhàn)略,增強企業(yè)應對外部風險能力,促進人造板企業(yè)發(fā)展。人造板企業(yè)應進行科學生產分工,比如每個企業(yè)根據自身的優(yōu)勢生產某一種產品或是人造板生產的某一個工序,保證產品質量,延長產業(yè)鏈。三是實施品牌戰(zhàn)略,提高產品競爭力。品牌是一種無形的資產,能使企業(yè)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保持競爭優(yōu)勢,有利于人造板企業(yè)的可持續(xù)發(fā)展。我國人造板在國外市場中的地位不高,出口的產品較為雜亂,沒有知名品牌,給國外消費者留下的印象不深。企業(yè)只能依靠低廉的價格,吸引國外的消費者,這樣始終不能進入到國外的高端市場,獲得利潤的空間有限。我國人造板企業(yè)應重新定位,堅持打造國際知名品牌,鞏固和提高企業(yè)的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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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葉方舟 單位:湖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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