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黨章要著力于制度建設

時間:2022-12-07 0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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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黨章要著力于制度建設

學習黨章的目的全在于貫徹黨章。從大的方面講,主要是三個問題:一是大力培育廣大黨員的黨章意識,這是貫徹黨章的基礎;二是黨的領導機關領導干部真正發(fā)揮帶頭及表率作用,這是貫徹黨章的重點;三是著力于制度化建設,這是貫徹黨章的保障。而三者相比,黨章的制度化建設是一個更具有根本性、突出性、重要性的問題。

黨章是對黨內生活的總的規(guī)范、總的要求、總的指導。黨章的貫徹有賴于在黨章指導下形成的黨內各種具體法規(guī)、制度的實施。

例如,黨章規(guī)定,黨員有權“要求罷免或撤換不稱職的干部”,這是黨章賦予黨員的一項很重要的權利。但是,黨員能知曉一個干部是否稱職需要足夠的信息來源以及相關的制度安排;即使黨員知道一個干部不稱職,但向誰提出罷免或撤換的要求、怎樣提出(是聯(lián)名、是推選代表、是在黨代會上還是在黨報黨刊上?)、提出了誰受理、受理后有什么責任?這些也需要切實的制度保障。又如,黨章規(guī)定,黨“堅持民主集中制”。但是對于民主集中制的具體運行機制,對于“一把手”在貫徹民主集中制中的作用及行為方式,尤其是對于違反民主集中制應當如何處理,又要靠可以檢查、操作、監(jiān)督的制度規(guī)范。再如,黨章在規(guī)定黨內選舉時,規(guī)定了可以直接用差額選舉的辦法進行選舉,也可以用差額選舉進行預選,然后用等額選舉進行正式選舉。因此,就要對差額選舉的適用范圍、差額人選的產生、差額的比例等一系列問題進行嚴格的制度性的規(guī)定,這樣才能避免一些黨組織有意無意地規(guī)避黨內差額選舉。

黨章的制度化建設,還有一個如何維護黨章的問題。直面現(xiàn)實,黨內存在著違章、損害黨章的行為。這其中主要有兩種情況:一種是輕微的、善意的,一種是嚴重的、惡意的。例如,有一個黨的機關工委頒發(fā)了一個關于在黨政機關建設“規(guī)范化黨支部”工作的規(guī)定,這個文件的基本精神是好的,是著眼于加強機關黨的建設的,但文件中有一個規(guī)定卻是不符合黨章的。這個文件中規(guī)定:機關“支部書記原則上應由部門(處、室)主要黨員負責人擔任?!辈⑶乙?guī)定,年終檢查驗收“規(guī)范化黨支部”時,若支部書記是由一般工作人員中的黨員擔任,要扣0.5分。這樣的規(guī)定,顯然是不符合黨章關于黨支部書記的產生以及黨內選舉、保障黨員權利的相關精神的。這可以算作一種善意的、輕微的違犯黨章的行為,它是一些黨務部門同志黨章意識不強的表現(xiàn),理應認真對待。那么,惡意的、嚴重的違章的是一些什么行為呢?就是根本不把黨章放在眼里,反其道而行之。如以權謀私、大搞特權、買官賣官、個人專斷、打擊報復、濫用權力、貪贓枉法、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等等,都屬于惡意的、嚴重的違章。

那么,如何來維護黨章呢?從主要方面講,這要努力推進黨章的制度化建設,保障黨章的貫徹能夠有一套比較完備的機制。有一種做法值得借鑒:世界上有不少國家由憲法法院專門處理那些各種具體的法律難以規(guī)范和調整的、直接涉及憲法規(guī)定的相關案件。我國已開始借鑒這種做法,2004年,全國人大常委新增一個內設機構,專門受理公民、法人對包括國務院在內的各級政府及相關組織在他們所頒發(fā)的文件、條例、制度及行政行為中涉嫌違反憲法的事情。這件事在社會上反響熱烈,有的法律專家稱之為是“中國特色的違憲審查”。是否可以考慮在紀委內設立一個專門受理對涉嫌違章行為進行審查的部門,以維護黨章的尊嚴,以方便廣大黨員對形形色色的違章的行為投訴有門。筆者認為這樣做很有必要,也很有根據。因為黨章規(guī)定的各級紀委的主要任務,第一條就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guī)”。

綜上所述,貫徹黨章、維護黨章都有賴于制度化建設。同志最近特別強調要把“加強以黨章為核心的黨內法規(guī)制度體系建設”作為黨的建設的一個重點,更是為貫徹黨章維護黨章明確了一個基本的方向。我們已經在黨章的制度化建設上做了不少工作,已經頒發(fā)和實施了一批重要的黨內法規(guī)制度,但是與貫徹黨章維護黨章的現(xiàn)狀及要求相比,差距仍然是明顯的。我們理應有強烈的責任感和緊迫感,進一步解放思想,加大工作力度,切實推進黨章的制度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