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調查令申請書范文

時間:2023-03-18 02: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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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調查令申請書

篇1

【關鍵詞】337條款;國際貿易;知識產權

一、337調查的參與各方

337調查的主管機關為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此外參與主體還包括申請人和被申請人,有時會涉及到第三方。其中ITC是一個不受國會領導的,獨立的準司法性質的聯(lián)邦機構,負責調查進口侵犯美國知識產權的案件;申請人相當于法院訴訟程序中的原告;被申請人相當于被告;第三人包括涉嫌侵權產品的生產商、進口商和消費者等。

二、337調查的基本程序和后續(xù)程序

337調查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立案、證據開示程序、開庭、行政法官初裁、委員會復審和終裁以及總統(tǒng)審查等程序。

1.立案

立案主要包括申請書的提交、申請書的修改和案件的公布三部分。337調查一般由申請人向ITC提出申訴,很少由ITC主動發(fā)起。當申請人認為進口到美國的產品違反了337條款時,可以向ITC提出申請,要求其發(fā)起調查。收到申訴后,ITC將指定不公平進口調查辦公室(OfficeofUnfairImportInvestigations,以下簡稱“OUII”)中的內部律師調查申訴背景并決定申訴是否符合ITC的程序性規(guī)定。ITC官員還可以與被訴方進行聯(lián)系以確定在調查中是否可以從被訴方處獲得信息以及申訴方的訴求是否有事實根據。立案前申請人可自主決定修改申請書的內容,QUII也可能在審查過程中對申請書進行補充或者修改。ITC通常在收到申請書之后30日內決定是否立案。一旦決定立案,將公告并將申訴書和立案公告副本送達被申請人以及被申請人所屬國家駐美國大使館。自聯(lián)邦公報立案公告之日起,337調查程序就開始了。隨后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將委派一名行政法官負責案件調查和初步裁決并提出救濟措施的建議。應訴時間一般為啟動調查公告起20日內,被申請人須以書面方式應訴。

立案后的45日內行政法官將確定終裁的目標時間,ITC應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完成調查,通常案件需要在1年內審結。

2.證據開示

證據開示程序通常在聯(lián)邦公報公布立案公告之后就開始進行,時間一般持續(xù)5到10個月。證據開始的方式通常包括問卷、提供文件、現(xiàn)場檢查、調取證人證言、專家證人、承認、傳票和電子取證。開示程序結束后的一到兩個月內,各方開始準備庭審前陳述和證據,為開庭做準備。

3.開庭及行政法官的初裁

開庭程序中,各方將在主審行政法官面前表明本方立場、反駁對方立場并提供支持證據。庭審一般不公開進行,QUII作為獨立第三方參加庭審。通常開始由申請人的律師圍繞著證據進行陳詞,然后由被申請人律師和QUII律師分別陳詞,各方都要對自己的陳述和主張承擔舉證責任。行政法官在庭審結束后,審閱各方當事人和QUII提交的庭審總結后做出包括事實認定和法律結論的初裁。

4.委員會復審及終裁

對行政法官初裁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可以向ITC提出申訴,請求其進行復審。委員會可以在審查之后做出終裁,維持、撤銷、修改、駁回行政法官初裁的部分或全部,也可發(fā)回由行政法官重審。任何關系方在終裁送達后的十四日內均可以提出復議申請。

5.總統(tǒng)審查

如ITC做出違反337條款的終裁,應將仲裁裁決、救濟措施意見和做出終裁的依據等相關文件遞交美國總統(tǒng)或其授權的人員,即美國貿易代表。美國總統(tǒng)應在收到終裁后六十日內決定是否批準終裁,如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做出否定終裁的決定,則視為批準終裁。

6.上訴

任何受到終裁不利影響的一方,包括申請人、被申請人和第三人,須在作出最終裁定60日內向聯(lián)邦巡回上訴法院提出上訴,上訴法院的審理范圍包括事實問題,也包括法律問題。裁決一般分為下面幾種:根據上訴請求決定是否維持原判或改判,以及發(fā)回委員會重審。司法實踐中,聯(lián)邦巡回上訴法院的判決即是終局裁決。

三、違反337調查的救濟措施

違反337條款的救濟措施主要為排除令和制止令。排除令是由美國海關執(zhí)行,禁止侵犯申請人知識產權的貨物進口到美國,會直接導致相關產品不能進入美國市場,因此排除令是最有威懾力的處罰措施,也是最主要的救濟方法。排除令分為有限排除令和普遍排除令兩種。有限排除令是禁止被申請人的涉案產品進入美國,一般由被申請人提交報告,而普遍排除令則不僅僅限于被申請人的產品,是一個針對產品的排除令,不論產品來自哪個國家和地區(qū)。普遍排除令的簽發(fā)會給整個行業(yè)帶來毀滅性的打擊,因此很少在實踐中應用。

制止令是由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實施的,主要為了禁止繼續(xù)銷售已經進口到美國的產品。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還有權對未為遵守制止令的被申請人進行沒收侵權商品、罰款等民事處罰,罰金最高額為每天10萬美元或進口產品國內價值的2倍。

申請人在提交337調查申請的同時,也可以要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采取臨時救濟措施,包括臨時排除令金額臨時制止令。但在實踐中臨時救濟措施很少被應用。

截止2010年底,美國在全球范圍內發(fā)起的337調查總計752起,涉及61個國家和地區(qū),其中排名前五位的國家和地區(qū)均來自東亞,分別為中國臺灣、日本、中國、中國香港、韓國。近年來,中國大陸企業(yè)遭遇337調查的比例增長,2010年全球337調查的數量為58起,涉及中國大陸企業(yè)的有19起之多。從337調查涉案產業(yè)類別看,機電產品位列第一,依次還有家具、玩具、雜項制品和化工產品等,絕大部分案件為專利糾紛。

在國際貿易的激烈競爭中,隨著知識產權地位的提升,337調查的數量會不斷增加,中國的經濟結構的發(fā)展趨勢也決定在未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中國企業(yè)會成為337調查打擊的重點對象之一。因此,我們要充分利用現(xiàn)有法律法規(guī)中的規(guī)定,為中國企業(yè)在應對美國337調查以及其他海外知識產權爭議提供有力的支持,不斷提高中國企業(yè)的國際競爭力,使中國企業(yè)在國際市場的地位穩(wěn)步提升。

參考文獻:

[1]《美國法典》第19編1337節(jié).

[2]A Lawyer’s Guide to Section 337 Investigation before the U.S.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Tom M.Schaumberg, ABA Publishing,,2010:66.

[3]《程序規(guī)則》第210.43(a)條.

[4]A Lawyer’s Guide to Section 337 Investigation before the U.S.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Tom M.Schaumberg, ABA Publishing,,2010 :188.

篇2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06年10月18日印發(fā)了《關于規(guī)范民事案件庭前程序的意見(一)(試行)》(下簡稱《意見》),《意見》中規(guī)定對于申請調查的證據屬于國家有關部門保存,當事人無法自行取得,以及當事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證據,根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人的書面申請,人民法院可以出具《調查令》,授權當事人的律師進行調查取證。這項制度的實施,標志著民事證據調查令制度在江蘇省法院系統(tǒng)的正式啟動,不僅彌補了我國民事訴訟證據制度規(guī)定的不足,而且對于提高當事人的舉證能力,合理配置司法資源,提高訴訟效率,實現(xiàn)司法公正,保障當事人各項權利救濟得以實現(xiàn)都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由于現(xiàn)行立法對這項全新的制度并無規(guī)定,本文在這里作一些粗淺的探討,以期對審判實踐有所裨益。

一、民事證據調查令的含義及適用條件

我國民事訴訟法中沒有民事證據調查令這一法律術語,它來源于大陸法系國家民事訴訟理論。①目前,無論是大陸法系國家,還是英美法系國家或者我國臺灣地區(qū),都在民事訴訟中確定了“強制提供證據規(guī)則”,當事人可以通過法院發(fā)出命令要求對方當事人或案外人提供其掌握的與案件有關的證據,實施民事證據調查令制度的目的與強制提供證據規(guī)則基本上是相通的。②從理論和實踐的角度看,民事證據調查令是指在民事訴訟中,對屬于國家有關部門保存,當事人無法自行取得,以及當事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證據,經申請并獲受訴法院批準,由法院簽發(fā)給當事人的訴訟律師向有關單位收集涉案所需證據材料的法律文書。根據《意見》的相關規(guī)定,可以對民事證據調查令的適用條件作出如下界定:

1.申請調查令的主體和持令主體有明確限制。根據《意見》第八條的規(guī)定,在調查主體問題上有兩個限制:一是申請主體的限制。申請人必須是案件當事人及其訴訟人,包括原告、被告及其訴訟人;二是持令主體的限制。持令人只能是本案當事人的律師。因此,如果當事人在訴訟中因種種原因沒有聘請律師的,不適用調查令。如在自行取證遇到障礙時,可直接書面申請法院進行調查。

2.申請調查令的時間有明確限制?!兑庖姟肥菍γ袷掳讣デ俺绦虻囊?guī)范,結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下簡稱《若干規(guī)定》),申請調查令的時間是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在法律規(guī)定或法官指定的舉證期間內提出。根據省法院下發(fā)的《人民法院調查令》樣式,申請調查令在一審、二審程序中均可適用。由于“訴前取證屬于訴訟外調查,不是必然地涉及審判”,③加上當事人訴訟動機尚不明確,為了防止當事人為降低訴訟風險而濫用調查令申請權,故在案件受理之前,人民法院不能簽發(fā)調查令。

3. 申請方式有明確限制。根據《意見》第八條的規(guī)定,申請調查令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并要寫明申請理由及申請調查的內容。

4. 申請調查的證據范圍有明確限制。根據《意見》第八條的規(guī)定,申請調查的證據范圍限定在:一是屬于國家有關部門保存,當事人無法自行取得的證據;二是當事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證據。對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范圍,《意見》沒有明確,這給法官結合具體案情、自由裁量保留了空間,筆者認為,這里所稱的客觀原因是指“當事人通過正常的調查途徑仍無法獲得的證據”。結合《若干規(guī)定》第17條的規(guī)定,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的證據材料,不能申請調查令,只能申請法院依法調查。

二、民事證據調查令的運作程序

根據《意見》第九條的規(guī)定,民事證據調查令的運作應 遵循以下程序:

1. 提出申請。案件當事人及其訴訟人在向有關單位調查收集證據時遭到拒絕,或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有關證據時,可向受訴法院申請調查令。申請人應當向受訴法院遞交申請書,如實寫明申請理由及申請調查證據的內容及有關線索。

2. 法院審核。人民法院接到申請人的申請后, 由獨任法官或者合議庭對申請人的資格、申請的理由、申請是否在規(guī)定的舉證期限內、申請調查證據的范圍及與案件的關聯(lián)性等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出具調查令;不符合條件的,應當以書面方式通知當事人或其訴訟人?!兑庖姟穼Σ环蠗l件的情形沒有表述,筆者認為,有以下幾種情形之一的,不予簽發(fā)調查令:(1)當事人在受理案件之前提出的申請;(2)涉及國家秘密;(3)涉及商業(yè)秘密;(4)涉及個人隱私;(5)與案件審理無關的證據;(6)證據不為被調查單位所占有、保管或控制或其沒有提供或協(xié)助的義務;(7)其它不宜由訴訟律師持令調查收集的證據材料。

3. 持令取證。當事人的律師取得調查令后即取得向調查令所指定的被調查單位收集、調查證據的權利。在調查令有效期限內,有義務協(xié)助調查令實施的單位或個人,在核對持令人姓名、單位無誤后,應當積極協(xié)助持令人收集、調查證據。

4. 回復法院。持令人在取得案件所需證據后,應將調查令交被調查人存檔或保管,并向受訴法院提交持令調查取得的證據材料。如果協(xié)助調查令實施的單位或個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或妨礙持令人調查取證的,持令人應當將調查令交還法院并書面說明情況,由法院責令被調查人履行協(xié)助義務,法院也可以依職權向其調查收集證據。

三、民事證據調查令具體運作中應當注意的幾個問題

我省法院系統(tǒng)實施民事證據調查令制度,是完善當事人舉證制度,樹立人民法院公正、中立裁判形象的一項重要改革舉措。目前,全國已有多家法院出臺相關規(guī)定付諸于審判實踐,并取得了積極效果。在民事證據調查令的具體運作中,筆者認為,尚需注意把握好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

篇3

關鍵詞:西澳礦業(yè)法;礦業(yè)督察員;礦權爭端;行政規(guī)制

中圖分類號:F416.1(61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1004-0544(2011)11-0153-05

一、引言

澳大利亞是世界礦業(yè)大國,號稱坐在礦車上的國家。西澳州人口占澳大利亞10%,擁有近三分之一的國土面積,礦產與石油生產世界領先。由于澳大利亞是聯(lián)邦制國家。礦業(yè)管理主要由州級政府承擔礦產資源與礦業(yè)管理的主要責任。在西澳,《礦業(yè)法1978》是系統(tǒng)規(guī)范開展非油氣礦業(yè)活動的基礎性法律。該法共163條,明確規(guī)定了礦業(yè)用地的準人、礦權設置、礦權登記與交易變動、礦業(yè)補償與礦權爭端解決機制等內容。特別是通過礦業(yè)督察員解決礦權爭端的行政執(zhí)法方式以及礦業(yè)督察員法院解決礦業(yè)糾紛的司法審判形式,很好地解決了礦權之爭,對繁榮西澳礦業(yè)起到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近年來,隨著礦產資源開發(fā)事業(yè)迅猛發(fā)展,我國礦權之爭的案件層出不窮,甚至引發(fā),嚴重影響了當地的社會穩(wěn)定與和諧。無論是2006年四川雅安烏斯河鉛鋅礦礦權之爭、2008年廣東清遠劉屋村瓷沙礦開采權之爭,還是2009年最大的和田玉原生礦礦權之爭、2010年的陜西波羅礦井產權案,都在很大程度上暴露了礦權管理過程中存在著行政缺位、錯位或越位的現(xiàn)象。一方面,一些礦權之爭事件的引發(fā)是由于礦權管理的不公開、不透明形成了地方保護主義。另一方面,我國礦權審批、管理過程中的公眾參與渠道并不暢通。地方保護主義的盛行和公眾參與制度性渠道的欠缺都表明,我國當前的礦產資源法律制度無法解決礦權爭端的復雜情勢。西澳礦業(yè)督察員解決礦權爭端的事先行政規(guī)制模式無疑對我國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二、西澳礦業(yè)督察員制度的產生及立法演進

19世紀后期以來,也就是1885年金礦法頒布之后,西澳大利亞州就有礦業(yè)督察員行使行政裁判權解決采礦人之間“司空見慣的喧囂爭吵和暴力爭端”。采礦人之間的爭端往往能夠被督察員解決得“天衣無縫,不留后患,并且一般不會引發(fā)訴訟的可能。因此,督察員被公認為,熟悉采礦人的習俗和欲望,能夠及時、果斷并權威性地處理礦區(qū)出現(xiàn)的礦業(yè)糾紛?,F(xiàn)在,西澳大利亞州不僅保留著礦業(yè)督察員法院解決礦業(yè)糾紛的傳統(tǒng),而且主要通過督察員來進行勘探權和采礦權的授予,督察員制度在礦業(yè)行政管理體系中處于一個中心地位。有證據表明,到督察員法院的案件比由督察員解決的行政案件少得多。由此可見,礦業(yè)督察員對礦權爭端事先行政規(guī)制的作用日益凸顯。

早在1978年,礦業(yè)督察員制度就被列入《礦業(yè)法1978》西澳立法中。該法原第13條規(guī)定,總督可以任命任何適當人選擔任督察員,包括礦務總監(jiān)等享有薪金的公共部門官員往往被任命為督察員。而且督察員既在礦權管理過程中履行行政管理職能,又可在督察員法院審理礦業(yè)糾紛中行使司法裁判權。《礦業(yè)法1978》第八章司法部分專門規(guī)定了督察員法院的組成、性質、受案范圍、裁判權及辦案規(guī)則等內容。該法第127條授權總督在全州范圍內根據需要設立督察員法院。第128條規(guī)定每個督察員法院應是一個保留案卷紀錄的法院。第132條明確列舉督察員法院可以受理裁判的12種涉礦案件的受案范圍。第134條規(guī)定了其享有的司法裁判權。第136條規(guī)定,督察員法院審理管轄的礦業(yè)案件按照總督批準的法院規(guī)則進行;只有當法院審判程序規(guī)則沒有規(guī)定,出現(xiàn)空白時,將適用《地方法院(民事訴訟程序)法2004》所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根據136條的授權規(guī)定,《礦業(yè)條例1981》第七章訴訟程序周詳地規(guī)定了督察員法院審理案件的具體程序和規(guī)則。

但是,有關督察員在礦權管理過程中履行行政職能的程序規(guī)定在很長一段時間并不十分明確。在Strange vPietsch一案中,GN Calder SM督察員認為,督察員審查礦權沒收案件是在行使行政職能,因而沒有裁判費用的權力。1999年在Re Warden Calder,Ex parte Gardner一案中,西澳高等法院合議庭審查了《礦業(yè)法1978》下的督察員角色的屬性。Ipp法官認為,縱使督察員通常被要求進行司法裁判,但《礦業(yè)法1978》中用于處理督察員在公開法院開庭的條款與礦業(yè)督察員履行行政職能的角色是相一致的。當督察員沒有在督察員法院中開庭時,就沒有權力根據地方法院法(1904)規(guī)定的規(guī)則提供證據的命令作進一步證據調查。據此,蒂姆卡文娜(TimKavenagh)律師認為,當督察員行使行政職能而不是在督察員法院里進行司法審判時,程序和程序性權力的規(guī)定缺失意味著有關督察員權力和程序的不確定性以及與之相隨的被不同督察員所采納的不斷變化、前后矛盾的觀點就會出現(xiàn)。

為解決督察員履行行政職能的權力、程序規(guī)定不明的立法現(xiàn)實,《礦業(yè)修正法2004》第9章專門區(qū)別了督察員行政與督察員法院的角色,直到2007年3月31號,《礦業(yè)修正法2004》方才正式生效。為使《礦業(yè)修正法2004》得到更好的實施,根據《礦業(yè)法1978》第162條的規(guī)定,總督可依據該法制定管理條例。隨后,總督于2007年3月9日批準了《礦業(yè)條例198l》的2007年修正案,即《礦業(yè)修正條例2007》,并且該《礦業(yè)修正條例2007》與《礦業(yè)修正法2004》同日生效。因此,有人把《礦業(yè)修正法2004》、《礦業(yè)修正條例2007》合稱為2007年修正案。2007年修訂后的《礦業(yè)條例1981》第八章分9節(jié)進一步細化了督察員基于《礦業(yè)法1978》第四章行使行政管理權的程序規(guī)則。那些傳統(tǒng)的由督察員進行行政管理活動時所審查的問題,現(xiàn)在被認為是《礦業(yè)法1978》第四章的礦權管理程序部分。具體而言,修訂后的《礦業(yè)條例1981》第八章主要涉及督察員的權力、功能和職責;將遵循的判例和程序;費用的適用范圍等內容。

三、西澳礦業(yè)督察員制度的基本內容

1,礦業(yè)督察員的任命及職能

在西澳,每個礦區(qū)有一名督察員。根據《礦業(yè)法1978》第13條第1款規(guī)定,凡符合《治安法院法2004》擁有治安法官職務的任何人都可被總督任命為一個督察員。反之,總督不能任命一個不具有治安法官身份的人作為督察員。事實上,一個治安法官往往可以是好幾個礦區(qū)的督察員。

根據《礦業(yè)法1978》,督察員行使著三大職能。一是純粹的行政職能,即不涉及準司法程序的職能:

(a)可以向某人發(fā)出一份礦利證書:

(b)向欲進入任何私人土地以尋找礦物或標出礦業(yè)租用地的人頒布許可證。

二是,礦權授予或沒收的職能,涵蓋了礦區(qū)督察員以公開聽證的方式來行使的最重要、最普遍的行政職能:

(a)授予某人勘測許可證的申請和在不違背本法的情況下授予其他各種許可證:

(b)針對不支付租金或不遵守有關礦業(yè)用地要求的費用開支,基于沒收勘探許可證和其他各類許可證的請求,作出決定。

三是,調查、報告和建議職能。督察員以公開聽證方式審查申請并收集證據后,形成報告或者建議傳送給部長,以便部長綜合所有的證據記錄、圖片和其他文件作出是否授予或者拒絕授予許可證的決定。對于這方面的申請包括:

(a)授予勘探許可證和礦業(yè)租約:

(b)針對不履行包括年度最小費用開采計劃責任的,沒收勘探許可證和礦業(yè)租約:

(c)對于租約或者許可證規(guī)定的豁免證明的授予。

2,管轄

《礦業(yè)法1978》第四章主要規(guī)定礦權設定問題。即規(guī)定了關于礦權申請程序、期限與條件、提交報告和遵守經費開支的要求以及礦權放棄和沒收的情形。根據《礦業(yè)法1978》的第42條第2款、第59條第2款、第70D條第2款、第75條第2款、第90條第3款和第92條的規(guī)定,沒收礦權的申請書或針對礦權申請的異議書的提交即啟動督察員行政性審查程序;如果沒有人基于礦權的申請?zhí)岢霎愖h的話,則由礦業(yè)登記員進行處理即可,不需督察員進行行政性審查。因此,督察員行政性審查程序要么是基于沒收礦權的申請,要么是針對礦權申請異議的法定情形才會啟動。簡而言之,礦業(yè)督察員的管轄范圍主要有兩項:一是審查沒收礦權的申請。二是審理針對申請的異議。

3,程序

當程序啟動時,礦業(yè)登記員確定第一次提訊日期并通知各方當事人。礦業(yè)登記員在向答辯人(respondent)送達申請人的申請復印件后,也將答辯狀發(fā)送給申請人。這里的答辯人包括礦權的持有人、異議人或任何受抵押人。送達給礦權受抵押人是礦權持有人的義務,這要求礦權持有人向受抵押人解釋所發(fā)生的事情,使受抵押人知悉他的抵押物上存在的風險。這種義務僅僅適用于抵押,但并不適用如受中止登記申請保護的其他物權。

(1)申請沒收礦權的審理程序。沒收礦權的申請應當以表35A的格式提出,并且必須由申請人或者申請人授權的律師或其他被授權的人簽字。申請?zhí)峤恢?,礦業(yè)登記員在申請書上標明第一個提訊日期,并簽名加蓋印章后送達答辯人,隨后答辯副本返還給申請人。也就是說,在此過程中,送達的是申請書正本。在提交申請書的同時,申請人被要求提供一個書面的細節(jié)陳述。

如果礦權持有人欲反駁沒收礦權的申請,必須在送達之日起14日內以表36的格式進行答辯。答辯的重點是提出辯護的理由,諸如答辯人已經履行適用于作為申請標的礦權的費用開支條件;如果沒有履行要求的費用開支,答辯人需要辯駁問題不足以嚴重到證明沒收礦權的正當性。答辯狀通過礦業(yè)登記員轉送給申請人。在提交答辯狀的同時,要求答辯人提交和送達具體細節(jié)(particular)。因此,答辯人需要提交答辯狀和細節(jié),但答辯人只需有送達具體細節(jié)給申請人。

《礦業(yè)條例1981》第143條規(guī)定,只要督察員認為其對審理的結果擁有充足的利益,任何人都可作為一方當事人參與進來。此條認可了在Smith v Sita&Blake 案中督察員的判決。在該案中,礦權持有者的清算人被加入進來作為沒收礦權訴訟的當事人。

(2)異議的程序?;诘V權申請的異議應該按照附表一的表16的格式提出,異議人在提出申請時應該保留一份異議副本。當就豁免申請形成一個異議時,那么《礦業(yè)條例1981》第144、145條就會適用,這時異議人必須準備詳細說明。《礦業(yè)條例1981》第147條規(guī)定,如果督察員命令公開文書,異議人應當公開文書。

四、西澳礦業(yè)督察員解決礦權爭端的主要特點

1,以權利制約權力,促進礦權爭端解決的實體正義

“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易的一條經驗。有權力的人直到把權力用到極限方可休止。從對事物的支配來看,要防止濫用權力就必須以權利約束權力?!眹覚嗔仁莻€人權利的保護神,又是個人權利最大最危險的侵害者。對公權力的限制除了以權力制約權力外,以權利來制約權力也必不可少。礦業(yè)督察員審理礦權申請異議案、沒收礦權時,履行的是行政職能,行使的是行政權力,只有受到有效的監(jiān)督和制約才能最大限度地滿足解決礦權爭端的實體公正要求?!兜V業(yè)法1978》明確授權任何人享有申請沒收礦權、礦權申請異議權利,讓督察員的行政權公開、透明運行,能夠很好地達到以權利制約權力的目的。在實踐中,督察員以行政強制力,授予礦權、決定沒收礦權,如稍有不慎沒有對事實、證據與法律的正確的適用,就會引發(fā)新的爭議和糾紛。礦權爭端行政規(guī)制程序中異議申請的設置。有利于保護利害關系人或第三人的礦權,減少礦業(yè)糾紛的產生;也可以更好地維護礦業(yè)法律秩序,保障督察員行政執(zhí)法行為的實體正義。

2,遵循自然公正原則。確保礦權爭端解決的程序公平

在英國普通法的傳統(tǒng)中,自然正義是關于公正行使權力的最低限度的程序要求,其核心思想是公平聽證規(guī)則和避免偏私原則。即任何人的辯護必須被公平的聽??;任何人不能成為自己案件的法官,也就是說,某案件的裁決人不得對該案持有偏見和擁有利益。幾個世紀以來英國司法程序中的“自然公正原則,原來就是司法程序中的規(guī)則,后來才移用到行政程序中來的。澳大利亞是英聯(lián)邦國家,沿襲了英國的法律體系傳統(tǒng)。當督察員基于沒收礦權的申請或是針對礦權申請的異議啟動行政審查程序時,為保障當事人的程序公平,遵守了自然公正原則。在Savage v Teck Explorations Ltd,

(unreported,Full Courtdelivered 16 September 1988)案中,馬爾科姆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認為,督察員有權駁回沒有給予足夠詳情的。因而,在行使特定權力時,督察員有權做一些必要的事情以保證當事人的程序公平。Re Warden NichoUs SM;Exparte Plutonic Operations Ltd,一案為此提供了一個很好的例證。本案中,Plutonic申請移審令以督察員的命令,該命令要求他提供申請豁免有關采礦租約開支條件的更充分細致的理由詳情,因為督察員認為他的申請只是按照該法的有關條文簡單列出豁免的理由而已。Plutonic認為,根據加德納案判決的結果,督察員在本案中不是在行使司法裁判權,因而就沒有權力命令采取特定的審理程序形式以確保異議人能夠得到他的申請豁免采礦租約開支條件原因的詳情。大法官惠勒(法官米勒和穆雷均表示贊同)認為,根據第102條規(guī)定的行政程序的性質,支持豁免申請的法定聲明不是異議人可得的文書。她進一步指出,異議人有權知道豁免申請的事實基礎是

其在聽證過程中作出反對豁免申請,正當提出反對材料的前提和基礎。大法官惠勒認為,督察員確保異議人獲得自然正義是其職責所在。如果在聽證過程中,由于申請者的原因使得異議人措手不及,督察員可以決定聽證會休會,并不得已采取進一步的調查措施。因此,督察員可以要求豁免申請人在聽證日之前,向異議人提交申請豁免的事實材料和所依據的條件,這樣就可以避免休會產生的不便和成本,并能確?;砻饣驔]收的審理程序順利完成。

3,采用利益激勵,激發(fā)公眾參與礦權爭端解決的積極性

西澳督察員沒收礦權時,采用利益激勵機制,注重發(fā)揮當事人的主動性、積極性與配合作用。如《礦業(yè)法1978》第96、98條均規(guī)定,任何人以規(guī)定的方式和形式提出沒收礦權的申請,督察員依法認為合適,可以處以罰款以代替沒收許可證或租約,如果申請人不是部長或部長書面授權的官員,督察員可以將罰款的全部或部分獎勵給申請人。而且在作出上述沒收命令后的14日內,該申請人在沒收的土地全部和部分上標出或申請礦業(yè)租用地方面有優(yōu)先于任何其他人的權利。此規(guī)定既予以金錢獎勵,又給予礦權申請法律上的優(yōu)先權,這大大激發(fā)了公眾參與礦權爭端解決過程中的積極性,有助于形成全民參與式礦業(yè)管理,同時也彌補了政府礦業(yè)行政管理人力不足的現(xiàn)實。

4,申訴與司法審查,控制督察員解決礦權爭端的行政裁量權

《礦業(yè)法1978》不僅專章規(guī)定了督察員的行政職能,而且對督察員在履行管理職能時,也規(guī)定了相應的責任。如督察員在任何一件與其有直接或間接利益的事情或問題上作為或作出裁決,是犯了不端行為罪,將受2年監(jiān)禁或罰款1000澳元的處罰。督察員使用其在擔任職務過程中獲得的信息為其個人利益服務,也是不端行為,將受2年監(jiān)禁或罰款1000澳元的處罰。

《礦業(yè)法條例1981》進一步規(guī)定,對督察員行政決定不服的可以向部長申訴。雖然督察員享有頒布勘測許可證和雜項許可證的權力,但是部長保留對督察員這種權力行使非常重要的控管權,任何申請者都有向部長申訴的權利。部長享有足夠廣泛的權力去從頭審查督察員的最初決定,好像申訴就是重新審理一樣,部長還可以考量自己認為合適的、符合自然公正的其他材料。在ReWardenFrench;Ex

parte

Serpentine

JarrahdaleRatepayers Association and Gardner Nol一案中,Ipp法官提到,在對這類申請聽證時,督察員是在履行調查職能以幫助部長做出是否授予礦業(yè)租用地決定。只有部長有權授予勘探許可證、采礦租約和做出豁免證明。部長不一定要遵循督察員的建議。部長依法被賦予很大程度依據政策來處理申請的自由裁量權。部長甚至可以直接接收當事人關于豁免或沒收的申請。當然,在實踐中,部長往往依賴于像礦業(yè)總監(jiān)等工業(yè)和能源部官員的建議。

由于向部長申訴的范圍有限,因此,司法審查就成為了控制督察員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權的主要救濟方式。一般而言,司法審查的目的是通過司法權對行政權的制約和監(jiān)督。防止行政機關的,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按照行政法的原理,高等法院的司法審查只能審查督察員的行政決定是否越權或存在法律錯誤。早期由高等法院審理的礦業(yè)糾紛均是通過申請宣告令(declaratoryorder)或禁令(injunction)而啟動。在這些案子中,督察員和部長均應為被告。近年來,礦業(yè)糾紛往往以高等法院特權令來處理。根據《高等法院法1935》第16條第1款第1項規(guī)定,西澳高等法院繼承王座法院特權令的權力,受害方可以通過申請訓令(mandamuS)、調卷令(certiorari)及禁令(prohabitation)獲得司法審查。訓令是糾正督察員錯誤地認為沒有職權而拒絕受理的情形?;蚣m正督察員適用的程序。調卷令是要求督察員法院的審判紀錄移交高等法院以待審查的命令,如果出現(xiàn)沒有管轄權或存在法律瑕疵的裁判,就宣布其無效。禁令是阻止督察員法院的無授權的管轄和權力的行使。頒發(fā)特權令的司法審查既規(guī)范了督察員的裁量權,又體現(xiàn)了對督察員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的監(jiān)督要服從司法救濟是維護人權最后手段的現(xiàn)代法治原則。

篇4

1申論考試,與傳統(tǒng)作文考試不同,是對分析駕馭材料的能力與對表達能力并重的考試。

2作答參考時限:閱讀材料40分鐘,作答110分鐘。

3仔細閱讀給定的資料,然后按后面提出的“申論要求”依次作答。

二、材料

某省某市紅星新村5號樓居民H狀告××印刷公司的事情,歷時一年多,始終難以妥善解決,人們議論紛紛。這件事,關系到居民切身利益,涉及方方面面,引起人們廣泛關注。省政府調研室經反復調查,全面了解各方面的情況,整理出如下材料:

(1)**年10月17日,50多歲的H,在家中突發(fā)腦溢血,雖經搶救,還是留下了嚴重后遺癥。市醫(yī)學院法醫(yī)學鑒定:H的后遺癥達一級傷殘,超標噪音是導致其腦溢血的誘因之一。于是,與“紅星新村”大門距離不遠的××印刷公司,便成了眾矢之的,紅星新村居民原有的不滿越來越強烈。

(2)紅星新村,位于該市的城鄉(xiāng)接合部。近十年來,這里日益成為人口密集的繁華地區(qū)。新村院內的5號樓,與××印刷公司的車間大樓平行,相距僅18米,而且只隔一道磚墻。1997年2月,車間引進安裝了四臺最新設備,投產后,經濟效益大幅度提高;但從那以后,沉重、刺耳的機器轟鳴聲便令小區(qū)居民不堪忍受。

(3)在機器開動時,居民們多次向110報警。干警對居民們的煩惱非常同情,多次制止車間夜間作業(yè)。但干警們也表示,對此類糾紛,實在愛莫能助。一些住戶,紛紛想辦法搬走。其中有的還是××印刷公司的職工家屬。

(4)大多數搬不走的居民,只好求助于環(huán)保部門,不斷向區(qū)環(huán)保局反映情況。區(qū)環(huán)保局在1997年6月和**年9月兩次實地勘測,都表明噪音嚴重超標。于是正式向××印刷公司發(fā)出限期整改的通知,并限定夜22時至晨時6時不得進行作業(yè)。

(5)××印刷公司很快將車間臨近新村的窗戶全部砌磚封閉,并提交了一份設置隔音墻的設想,但居民并不滿意。他們反映噪音沒有減少,車間生產還常持續(xù)到凌晨兩三點,也一直沒見過建什么隔音墻,噪音仍是每夜的噩夢之源。

(6)**年12月,H經搶救終于脫險,便與其愛人,向市環(huán)保局提交了《環(huán)境污染損害賠償處理申請書》,提出要求印刷公司依照環(huán)保法賠償其各項損失12萬元的申請。環(huán)保局做出處理決定,認定印刷公司應承擔部分責任,賠償H夫婦直接經濟損失的30%,即21500元。但H夫婦迄今未拿到任何賠償。

(7)由于不服環(huán)保局的決定,印刷公司于**年6月首先訴諸該區(qū)法院,認為環(huán)保局的決定無事實論據,應予撤銷。緊接著H夫婦也將訴訟狀遞到區(qū)法院,要求印刷公司賠償各種經濟損失74000元。

(8)經過四個月的調查,區(qū)法院于**年10月對H一案做出一審判決:印刷公司的噪音影響周邊住戶是客觀事實,但被告已經有所整改,而噪音也只是原告生病的誘因之一,兩者沒有直接因果關系,故決定駁回訴訟請求。

(9)H夫婦不服,立即上訴。他們的律師認為,區(qū)法院的判決是錯誤的。因為一個結果可能由多種原因造成,H的腦溢血就屬于這種情況,所以環(huán)保局的決定是合乎情理的;而區(qū)法院的判決存在矛盾,不能體現(xiàn)法律對公民的保護。

(10)印刷公司請的律師認為,紅星新村地處市區(qū),拋開印刷公司來說,其他噪音有的也已超標。沒有直接證據可以證明印刷公司的噪音與H的疾病有直接因果關系。要嚴格按照法律辦事,就不能讓居民只從印刷公司一方找原因。該公司屬國有大型企業(yè),是經濟改革的重中之重,需要全社會的關心和支持。

(11)H案判決時,合議庭考慮到,如果H勝訴,住在××印刷公司附近的住戶會紛紛效仿,雪片般的經濟賠償要求可能會把該公司逼上絕路。該法院正受理一起小區(qū)住戶狀告小區(qū)內建停車場,影響他們生活的案子,H案如勝訴,市區(qū)汽車停到哪里的問題可能立即帶來更大麻煩。

(12)自**年10月H夫婦向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以來,又過去3個多月。市中級法院感到此案難度很大,至今沒有開庭審理。

三、要求

1用不超過150字的篇幅,概括出給定資料所反映的主要問題。(20分)

篇5

一、有關訴訟費用的一般規(guī)則

在英國民事訴訟中,訴訟費用(cost)基本上相當于訴訟成本的概念,它與我國的法院費用不一樣,指如訴訟當事人本人進行訴訟行為的,包括訴訟費(fees)、法院收費(charges)、支出(disbursements)、開支(expenses)、報酬(remuneration)、補償費用(reimbursement),以及如在依小額索賠審理制審理的案件中,訴訟當事人由非專業(yè)訴訟人進行訴訟行為的,包括任何訴訟費或報酬(reward)。規(guī)則還規(guī)定,法院可評定如下費用:在仲裁人或公斷人前進行程序的費用、在審裁處或其他法定機構進行程序的費用、委托人應向律師支付的律師費用等。鑒于律師費用在訴訟成本中占據主要部分,因而,在英國所謂訴訟費用評定在某種程度上主要指的是核定當事人應向律師支付的費用。

(一)訴訟費用承擔的規(guī)則

訴訟費用承擔的一般規(guī)則是,敗訴方承擔勝訴方的訴訟費用。但這一規(guī)則不適用于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就高等法院家事法庭的訴訟提出上訴,而在上訴法院進行的訴訟程序;以及就遺囑認證程序或家事訴訟中的裁決或命令提起上訴,而在上訴法院進行的訴訟程序。英國普通法中所謂的布洛克(Bullock)命令就體現(xiàn)了訴訟費用承擔的一般原則。比如:P是D駕駛貨車的乘客,該車與D駕駛的汽車相撞,D和D相互指責,法院裁定由D承擔事故責任。在此情形下,勝訴的被告D有權從原告P獲得訴訟費用補償,因為他沒有過失而原告卻向他提起了訴訟,P應補償D的訴訟費用,而D應補償P支付給D的訴訟費用。這就是布洛克命令。

法院亦可不依一般的訴訟費用承擔規(guī)則而另行作出訴訟費用命令。對于一方當事人是否承擔他方當事人的訴訟費用、承擔的訴訟費用金額、以及支付訴訟費用的時間,法院擁有自由裁量權。訴訟參加人行為不當的,比如,當事人或訴訟人未依規(guī)則或法院指令對訴訟費用提起詳細評定程序,或法院認為當事人或訴訟人為啟動訴訟費用評定程序,在程序提起前或進行中的行為不合理或不適當的,則法院有權不準許補償經評定的全部或部分訴訟費用,或者責令有過錯的當事人或訴訟人承擔其他任何當事人因其過錯行為而產生的訴訟費用。

法院在決定是否就訴訟費用作出命令時,須考慮各種因素,包括:當事人行為;當事人是否部分勝訴;法院業(yè)已注意的、一方當事人提出向法院付款或和解要約。所謂當事人行為,包括訴前及訴訟中的行為,特別是當事人遵循有關訴前議定書的情形;當事人提出、堅持或抗辯某一特定主張或系爭點是否合理;一方當事人對案件、某一特定主張或系爭點堅持主張或進行抗辯的方式;原告雖勝訴,但是否在全部或部分范圍內夸大了訴訟請求。判決或命令已確定訴訟費用的,當事人須自判決或命令中載明的日期14日內,在其他情形下自訴訟費用證明書指定日期14日內,履行支付訴訟費用的命令。

(二)訴訟費用評定的基礎

法院評定訴訟費用的金額,依標準基礎或補償基礎。所謂標準基礎,指依訴訟請求金額比例收取的費用;補償基礎,指對實際產生的合理費用予以補償。兩種基礎各有其合理性和弊端,但對訴訟成本的衡量一般以費用占訴訟標的金額比例而定,而英國尚沒有依訴訟標的金額比例收費的具體規(guī)定,故訴訟請求金額與訴訟費用之間沒有比例關系,特別在小額訴訟中,訴訟費用的比例可能高于訴訟請求的金額,有可能等于、甚至超過案件的爭議金額。在伍爾夫勛爵主持的《接近司法》項目中,哈扎爾·甘(HazelGenn)教授對高等法院的上訴費用進行的實證調查表明,請求金額12500英鎊以下的案件,僅勝訴方訴訟成本在10000至20000英鎊的就占31%,超過20000英鎊的占9%,且所調查的案件中近一半以和解結案,只有1/4的案件經開庭審理以判決結案;請求金額為12500至25000英鎊的案件,訴訟成本占請求金額的比例,人身傷害案件為41%,建筑合同糾紛為96%。

如法院作出有關訴訟費用命令,未表明訴訟費用評定基礎的,或既非依標準基礎亦非依補償基礎評定的,則視為依標準基礎評定。但無論根據何種基礎,法院皆不準許承擔不合理產生的訴訟費用或者金額不合理的訴訟費用。如基于以下規(guī)則產生訴訟費用權利的:第3.7條(對不支付特定費用駁回訴訟的,被告對訴訟費用的權利);第36.13條第1款(原告承諾被告提出第36章要約或第36付款的,原告對訴訟費用的權利);第36.14條(被告承諾原告提出第36章要約的,原告對訴訟費用的權利);第38.6條(原告撤訴的,被告對訴訟費用的權利),推定訴訟費用命令依標準基礎作出,有關訴訟費用應支付利息的,自產生費用權利的事件發(fā)生之日起開始計息。

法院在裁決訴訟費用金額時應考慮如下因素:當事人行為,特別是訴前、訴訟中的行為,以及為嘗試解決爭議所作的努力;涉及任何款項或財產的金額或價值;有關事項對所有當事人的重要性;有關事項的特殊復雜性,或者所提出問題的難度或新穎性;涉及的技巧、努力、專業(yè)知識以及責任心;案件所花費的時間;辦理業(yè)務或部分業(yè)務的地點以及環(huán)境。

(三)訴訟費用評定程序

法院責令一方當事人向他方當事人支付訴訟費用的,既可對訴訟費用進行簡易評定,亦可責令由訴訟費用官員對訴訟費用進行詳細評定。故法院的訴訟費用評定包括二類程序:一是簡易評定,指法院在作出有關訴訟費用的命令時,責令支付一定金額款項的訴訟費用之程序,簡易評定不適用固定訴訟費用或詳細評定規(guī)則;二是詳細評定,指由法院官員根據規(guī)則第47章之規(guī)定,對訴訟費用金額進行裁決之程序。

二、固定訴訟費用

所謂固定訴訟費用,指在法定情形下明確規(guī)定許可律師收取的定額費用,包括固定費、判決登記費、其他固定訴訟費用。此外,法院亦可收取適當的固定手續(xù)費。比如,小額索賠案件中的固定訴訟費用包括表一規(guī)定的固定費,以及原告承擔的法院手續(xù)費;拖欠訴訟費用證明書的固定訴訟費用,為80英鎊另加簽發(fā)拖欠訴訟費用證明書應承擔的有關法院手續(xù)費。

(一)適用范圍。固定訴訟費用適用于如下情形:一是原告只提出一項訴訟請求,僅為給付特定款項金錢之訴的,且根據規(guī)則第12.4條第1款取得缺席判決的、或根據規(guī)則第14.4條第3款取得基于自認的判決的、或根據規(guī)則第14.5條第6款取得基于訴訟請求部分自認的判決的、或根據規(guī)則第24章取得簡易判決的;或法院已根據規(guī)則第3.4條第2款第a項作出駁回答辯命令的、或適用規(guī)則第45.3條的;二是原告僅提出一項要求給付財物的訴訟請求,法院在簽發(fā)訴狀時即可確定審理日期的訴訟;三是上述情形中,訴訟請求金額超過25英鎊的案件。

(二)固定費的金額。見表一。

表一:固定費金額

有關級別由法院或通過原告送達以外的其他方式送達訴狀格式的由原告親自送達訴狀格式的;并且只有一個被告的被告一個以上的,每增加一名被告由原告按單獨的地址對其送達訴狀格式的

訴訟請求金額25英鎊以上500英鎊以下的50英鎊60英鎊15英鎊

訴訟請求金額500英鎊以上1,000英鎊以下的70英鎊80英鎊15英鎊

訴訟請求金額1,000英鎊以上5,000英鎊以下的;或者提出的唯一訴訟請求為交付財物,但在訴狀格式中未明確或陳述財物金額的80英鎊90英鎊15英鎊

訴訟請求金額5,000英鎊以上的100英鎊110英鎊15英鎊

(三)判決的登記費用。見表二。

表二:判決登記的固定費用

判決金額超過25英鎊但低于5,000英鎊的判決金額超過5,000英鎊的

根據規(guī)則第12.4條第1款(通過請求,對訴訟請求僅為給付金錢之訴的判決登記)之規(guī)定,沒有送達認收書時作出的判決22英鎊30英鎊

根據規(guī)則第12.4條第1款(通過請求,對訴訟請求僅為給付金錢之訴的判決登記)之規(guī)定,沒有提出答辯時作出的判決25英鎊35英鎊

根據規(guī)則第14.4條(基于自認的判決)或第14.5條(基于對訴訟請求部分自認的判決)之規(guī)定作出判決,并且原告接受被告關于付款方式的建議,對此種情形作出判決的登記40英鎊55英鎊

根據規(guī)則第14.4條(基于自認的判決)或第14.5條(基于對訴訟請求部分自認的判決)之規(guī)定作出判決,由法院裁決付付款方式和期間,對此種情形作出判決的登記55英鎊70英鎊

根據規(guī)則第24章之規(guī)定進行判決,或者法院根據規(guī)則第3.4條第2款第a項之規(guī)定駁回答辯,在上述情形下,基于當事人申請作出的簡易判決之登記175英鎊210英鎊

根據《1974年消費信用法》(59)所指協(xié)議提出交付財物的訴訟請求,對該訴訟請求作出的判決之登記,以及本表未列明的其他判決之登記60英鎊85英鎊

(四)其他固定訴訟費用。見表三。

表三:其他固定訴訟費用

由當事人送達任何需要本人送達文書的,包括向受送達的各自然人準備和復制送達回證15英鎊

根據規(guī)則第條作出的命令,向受送達的各自然人采取替代方式送達的25英鎊

域外送達文書的蘇格蘭、北愛爾蘭、萌島或英吉利海峽島嶼65英鎊

其他任何地區(qū)75英鎊

三、訴訟費用的詳細評定程序

(一)詳細評定的一般規(guī)則

1.詳細評定的時間。一般規(guī)則是,至訴訟程序終結之日,方可對有關訴訟程序或者部分程序的訴訟費用進行詳細評定,除法院責令進行即時評定的之外。所謂訴訟程序終結之日,指法院對訴訟系爭事項作出終局性裁決,不論是否發(fā)生上訴程序。根據規(guī)則第41章作出臨時性賠償裁決的,視為對系爭事項作出終局性裁決。即使訴訟程序正在進行的,法院亦可作出指令,或者當事人可通過書面協(xié)議,將訴訟程序視為終結。如訴訟程序繼續(xù)進行沒有真實可能的,則訴訟費用法官或區(qū)法官可作出準許提訟費用詳細評定程序的命令。

規(guī)則第47.2條規(guī)定,上訴程序未決時,對訴訟費用的詳細評定程序并不中止,但法院指令中止的除外。在上訴程序未決期間,申請中止訴訟費用詳細評定程序的,可向作出上訴命令的法院或上訴審理法院提出。

2.詳細評定程序的管轄地。詳細評定程序中的所有申請書和請求函,皆須向法院適當的部門(theappropriateoffice)提交。法院可基于當事人申請,或者法院依職權自行,根據規(guī)則第47.4條第2、3款作出指令,指定特定法院、區(qū)登記處或部門為訴訟費用詳細評定的適當部門。法院在依職權自行作出上述指令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的機會。法院指令最高法院訴訟費用處為適當部門的,須考慮訴訟費用清單、涉及事項的難度、聽審程序進行可能的時間、當事人的費用以及任何其他有關事項后,認為適合由最高法院訴訟費用處進行評定的,方可作出有關命令。

3.法院授權官員之權力。司法大臣授權評定訴訟費用的最高法院訴訟費用處和家事法庭主登記處的法院官員,如為高級主管官員(seniorexecutiveofficers)的,有權審理主張訴訟費用不超過17,500英鎊(不包括增值稅)的案件,如為首席官員(principleofficers)的,則有權審理主張訴訟費用不超過35,000英鎊(不包括增值稅)的案件。法院授權官員進行詳細評定程序時,擁有法院之全部權力,但不包括:(a)作出規(guī)則第48.7條規(guī)定的浪費訴訟費用命令(wastedcostsorders)之權力;(b)根據第44.14條(訴訟參加人行為不當時法院之權力)、第47.8條(啟動詳細評定程序延遲之制裁)、第47.3條第2款(對法院授權官員進行詳細評定的異議)作出命令之權力;(c)對委托人應支付給律師的訴訟費用進行詳細評定之權力,除非有關訴訟費用已根據規(guī)則第48.5條(應向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支付款項案件的訴訟費用)進行評定之外。

如當事人對法院授權官員進行詳細評定程序有異議的,法院可責令由訴訟費用法官或區(qū)法官主持程序。如受送達訴訟費用爭點書的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承擔訴訟費用當事人及詳細評定程序中的其他當事人達成協(xié)議,不由法院授權官員對訴訟費用進行評定的,則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在請求法院確定聽審程序日期時,須告知法院,法院應安排由訴訟費用法官或區(qū)法官主持聽審程序。在其他情形下,反對由法院授權官員主持訴訟費用評定程序的,須根據規(guī)則第23章(有關申請法院命令的一般規(guī)則)之規(guī)定,向訴訟費用法官或區(qū)法官提出申請,列明異議理由,如果理由充分的,法院應責令由訴訟費用法官或區(qū)法官進行評定。

(二)詳細評定程序的啟動

1.程序的啟動與文書的送達。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向承擔訴訟費用當事人送達有關文書格式載明的啟動詳細評定程序通知書、訴訟費用清單副本時,詳細評定程序啟動。啟動詳細評定程序通知書采取第N252號文書格式;訴訟費用清單能夠復制成磁盤的,承擔訴訟費用當事人請求提供磁盤的,應在7日內向其免費提供磁盤。

如詳細評定程序涉及的訴訟費用不包括任何額外責任的,則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須向承擔訴訟費用當事人及其他有關人士,送達啟動詳細評定程序通知書、訴訟費用清單副本、就訴訟費用清單中主張的手續(xù)費而言,辯護律師及任何專家收費收據副本、有關主張其他補償及補償金額超過250英鎊的書面證據、列明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擬送達啟動詳細評定程序通知書的任何受送達人姓名和地址的陳述。如僅涉及額外責任的,則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須向承擔訴訟費用當事人及其他有關人士,送達啟動詳細評定程序通知書、訴訟費用清單副本、額外責任的有關細節(jié)、列明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擬送達啟動詳細評定程序通知書的任何受送達人姓名和地址的陳述。如詳細評定程序既涉及基于訴訟費用,又涉及額外責任的,則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須向承擔訴訟費用當事人及其他有關人士送達上述兩類文書。

2.啟動詳細評定程序的期間。見表四。

表四:啟動詳細評定程序的期間

詳細評定的權利來源須啟動詳細評定程序的期間

判決、指令、命令、裁決或其他決定自判決等作出之日起3個月。如在上訴期間詳細評定中止的,自解除程序中止命令之日起3個月

根據規(guī)則第38章撤訴自根據規(guī)則第38.3條送達撤訴通知書之日起3個月;或者自根據規(guī)則第38.4條請求駁回撤訴通知書之申請駁回之日起3個月

對規(guī)則第36章規(guī)定的和解或付款要約的承諾自產生訴訟費用權利之日起3個月

如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未在表五或法院指令的期間啟動詳細評定程序的,則承擔訴訟費用當事人可申請法院作出命令,要求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在法院指定期間,啟動詳細評定程序。如在法定期間不啟動詳細評定程序的,法院可取消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本可享有的全部或部分訴訟費用。

3.訴訟費用爭點書。詳細評定程序的任何當事人,皆可通過向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或詳細評定程序的其他當事人送達訴訟費用爭點書(pointsofdispute),對訴訟費用清單中項目提出爭議。訴訟費用爭點書應簡明扼要、切中要害,準確陳述爭議的性質和理由;標明對訴訟費用清單提出爭議的每一項目;如切實可行的,就尋求降低的每一項目提出建議的金額;由送達訴訟費用爭點書的當事人或其律師簽署。向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送達爭點書的當事人,須同時向詳細評定程序中其他所有當事人送達副本。訴訟費用爭點書能復制成磁盤形式的,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在收到訴訟費用爭點書14日內,請求提供復制有訴訟費用清單磁盤的,則承擔訴訟費用當事人須在收到請求書7日內,向其免費提供磁盤。

送達訴訟費用爭點書的一般期間為,送達啟動詳細評定程序通知書21日內,但當事人可協(xié)議延長或縮短,亦可向法院適當的部門申請延長或縮短這一期間。

送達訴訟費用爭點書的期間界滿,未向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送達訴訟費用爭點書的,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可申請法院作出拖欠訴訟費用證明書。拖欠訴訟費用證明書包括責令支付有關訴訟費用的命令。拖欠訴訟費用證明書的執(zhí)行程序,可不由最高法院訴訟費用處簽發(fā)。但在法院簽發(fā)拖欠訴訟費用證明書前,當事人送達訴訟費用爭點書,法院可不簽發(fā)拖欠訴訟費用證明書。

如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無權取得訴訟費用的,則法院須撤銷拖欠訴訟費用證明書。在其他情形下,惟有申請人向法院提出充分理由,且提出申請的同時提交訴訟費用清單副本、拖欠訴訟費用證明書副本、以及申請時建議送達的訴訟費用爭點書草案的,方可依規(guī)則第47.12條第2款撤銷拖欠訴訟費用證明書。法院在決定是否撤銷或變更時,還須考慮尋求法院命令的當事人是否立即提出申請。

4.訴訟費用協(xié)商一致的程序。如承擔訴訟費用當事人與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就訴訟費用達成協(xié)議的,則可申請法院作出金額協(xié)商一致的臨時性或終局性訴訟費用證明書。如在詳細評定程序中,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主張,承擔訴訟費用當事人已同意支付但卻并未支付訴訟費用,亦未就當事人協(xié)議提出申請的,則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可申請法院簽發(fā)訴訟費用證明書。上述申請須有證據支持,由簽發(fā)訴訟費用證明書的法院官員審理。申請的相對人至少須在舉行聽審程序前2日,提交并送達其依賴的任何證據。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可根據規(guī)則第38章撤銷訴訟費用的詳細評定程序。如當事人請求舉行訴訟費用詳細評定聽審程序的,則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不得撤銷詳細評定程序,但可協(xié)議撤回訴訟費用清單。

(三)訴訟費用清單

訴訟費用清單應載明:標題頁;背景信息;標題項下主張的訴訟費用項目;清單每一頁的全部訴訟費用匯總;非常規(guī)出庭的時間列表;有關證明書等。

1.標題頁須列明:訴訟程序的完整標題;開列清單的當事人姓名,以及表明其評定訴訟費用權利的文書介紹;如主張的訴訟費用包括增值稅的,則訴訟人或其他涉及主張增值稅的人之增值稅號碼;就訴訟費用清單中載明的費用主張而言,法律援助證明書、法律服務委員會證明書和有關修正證明書的細節(jié)。

2.背景信息須列明:對至啟動詳細評定程序通知書簽發(fā)之日的訴訟程序作簡要介紹;關于收取訴訟費用的律師或律師雇員地位之陳述,以及(若以小時費率收費的話)各人提出的小時費率;簡要解釋影響訴訟費用清單中主張訴訟費用的、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與其律師之間簽訂的委托協(xié)議。

3.訴訟費用項目,大致包括:律師出庭費用;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出庭費用、通訊(包括信函或電話)費用;證人包括專家證人出庭費用、通訊費用;為訴訟程序目的對財產或地點的勘察費用;其他人士包括公共記錄官員的出庭費用、通訊費用;與法院和律師的通訊費用;文書準備費用;為訴訟和解而進行有關協(xié)商談判的費用;其他費用,比如準備和核實訴訟費用清單的費用。每一項目皆連續(xù)以數碼編號。

4.律師業(yè)務的收費標準,有關訴訟費用的訴訟指引第4.16條對此作了規(guī)定。(1)日常信函和日常電話以每6分鐘為一個計算單位收費,費用按適當的小時費率計收。信函的收費包括精讀及思考有關信函,收到的信函不單獨收費。(2)律師接受的電子郵件通常不收費。法院可基于自由裁量權,就律師發(fā)送相當于出席的電子郵件,許可律師按其記錄的實際時間收取費用。法院亦可基于自由裁量權,許可律師向委托人或其他人發(fā)送的電子郵件,按每6分鐘為一個計算單位收費,費用按適當的小時費率計收。(3)律師在本地旅行所產生的費用,不予收費。關于“本地”的界定,由法院自由裁量,一般指審理案件的法院周圍10英里以內。如律師主張就旅行時間或等待時間收取費用的,應按律師與委托人協(xié)商的費率計收,超過評定每小時費率的除外。(4)郵資、信使、外出電話、傳真和圖文傳真等費用,一般不得收取,但法院可自由裁量,例外地許可收取有關特定情形的費用或者特別大額的費用。(5)復印文書的費用,一般不得收取,但法院可自由裁量,例外地許可收取有關特定情形的費用,或者有關案件性質要求復印的文書龐大繁多的,亦可收取費用。如法院援引自由裁量權的,則須在訴訟費用清單中列明,復印文書的數量、目的以及主張的費用。(6)首席律師與其人之間的費,原則上從首席律師收費中支出。

5.清單的分列。訴訟費用清單必要時可分成二個或二個以上部分,比如:(1)在訴訟進行的過程中,如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本人參加訴訟的,則分列清單,以區(qū)別基于訴訟人辦理的業(yè)務而主張的訴訟費用和基于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本人進行的工作而主張的訴訟費用;(2)在訴訟進行的過程中,如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由不同律師的,則分列清單,以區(qū)別應支付給不同律師的訴訟費用;(3)如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就全部或部分訴訟程序獲得法律援助或法律服務委員會資助的,則分列清單,以區(qū)別主張在獲得法律援助或法律服務委員會資助前、后的訴訟費用、以及援助終止后的訴訟費用;(4)如在訴訟程序中,主張增值稅以及增值稅率發(fā)生變化的,則分列清單,以區(qū)別根據新、舊增值稅率主張的訴訟費用;(5)如訴訟費用清單涉及根據命令應支付的費用,承擔訴訟費用當事人各不相同的,則分列清單,以區(qū)別承擔訴訟費用的各當事人分別承擔的訴訟費用金額;(6)如訴訟費用清單涉及根據命令應支付的費用,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希望區(qū)別不同時段計算利息的,則分列清單,以便區(qū)別分別計算的利息。如訴訟費用清單分成不同部分的,訴訟費用清單一覽表亦須對每一部分的金額匯總。如清單每頁都匯總的,則訴訟費用清單一覽表亦須列明每頁的匯總。

(四)詳細評定聽審程序

1.請求期間。請求舉行詳細評定聽審程序的期間,為啟動詳細評定程序期間到期后3個月。如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在法院指定期間不請求舉行詳細評定聽審程序的,法院可取消其本可享有的全部或部分訴訟費用。

2.文書資料。提交舉行詳細評定聽審程序的請求書,須一并提出如下文書:啟動詳細評定程序通知書副本;訴訟費用清單副本;產生詳細評定權利的文書;訴訟費用爭點書副本,并進行必要的批注,以表明哪些項目達成協(xié)議、價值如何、以及哪些項目尚有爭議、價值如何;送達的回復書副本;法院就將進行評定的訴訟費用作出的所有命令之副本;根據本部分訴訟指引第31.3條之規(guī)定,向承擔訴訟費用當事人送達的收費收據和其他書面證據之副本;如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就律師費用主張爭議的,律師向委托人提出的、解釋律師如何計算的協(xié)議、信函或其他書面信息;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或其律師簽署,列明詳細評定程序所有當事人姓名、送達地址、參考、電話號碼和傳真號碼的聲明,聲明還須對舉行聽審程序的時間長度進行預計;如由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以外的其他當事人申請舉行訴訟費用詳細評定聽審程序的,本條列明的有關文書須由該當事人控制;如對法律援助當事人或法律服務委員會資助當事人的訴訟費用進行評定的,包括法律援助證明書、法律服務委員會證明書、有關修正的證明書,以及任何撤銷或撤回的根據或證明書;訴訟費用慣例列表之F(3)所指的證明書;就訴訟費用清單中主張的訴訟費用而言,拖欠訴訟費用證明書副本;如果法律援助當事人與詳細評定聽審程序存在利害關系,且希望出席聽審程序的,可向法院提交送達有關通訊地址;如由法律服務委員會支付的訴訟費用采取指示費率的,則提交在訴訟費用清單中列明所有項目的訴訟費用清單附表,附表對他方當事人主張的訴訟費用依法律援助指示費率計算,當然可主張?zhí)岣呋蚪档唾M率。如訴訟費用由法律援助基金或其他資金支出的,訴訟費用詳細評定程序稍有不同,規(guī)則第47.17、47.17A條對此作了規(guī)定。

當事人可變更訴訟費用清單、訴訟費用爭點書或回復書,無需經法院許可,但法院可不予支持,或者許可在一定條件下變更,包括要求支付因變更而引致或浪費的任何訴訟費用為條件。詳細評定程序終結的,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或訴訟人,可取回支持訴訟費用清單所提交的文件。

3.聽審程序安排。法院一收到要求舉行詳細評定聽審程序請求書,就應確定舉行聽審程序的日期。法院至少應提前14日,將聽審程序舉行的時間和地點,通知出席詳細評定審理程序的所有人。有關當事人可申請變更聽審程序,或就變更達成協(xié)議,由法院確定。注意,惟有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承擔訴訟費用當事人、以及根據規(guī)則第47.9條送達訴訟費用爭點書的當事人,方得出席詳細評定審理程序,但法院特別許可的除外。審理程序中只能提訟費用爭點書列明的項目,法院另有指令的除外。

(五)訴訟費用證明書

訴訟費用證明書包括臨時性和終局性訴訟費用證明書。法院在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提交詳細評定審理程序請求書后,可隨時簽發(fā)其認為適當的臨時性訴訟費用證明書,包括責令支付有關訴訟費用的命令。當然法院亦可修正或取消臨時性訴訟費用證明書。

在詳細評定聽審程序中,法院應通過在訴訟費用清單上進行適當的批注,駁回或減少訴訟費用清單中主張的金額。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在舉行詳細評定聽審程序后,應完成訴訟費用清單,就每一項目闡明當事人協(xié)議或許可的正確金額,適當時重新計算訴訟費用清單金額匯總。詳細評定審理程序終結14日內,當事人應提交最后的訴訟費用清單(acompletedbill),載明經詳細評定程序對訴訟費用進行評定計算后應支付的訴訟費用金額。

提交最后的訴訟費用清單時,法院應簽發(fā)終局性訴訟費用證明書,包括責令支付有關訴訟費用的命令,并送達給詳細評定程序的所有當事人。但惟有付清訴訟費用評定有關的所有法院手續(xù)費的,法院方簽發(fā)終局性訴訟費用證明書。終局性訴訟費用證明書應載明:當事人達成協(xié)議的任何訴訟費用金額,或者在詳細評定程序中已經許可的訴訟費用金額;如切實可行的,就已達成協(xié)議或許可的訴訟費用之增值稅,達成協(xié)議或法院許可的費用金額。

(六)詳細評定程序本身的費用

訴訟費用詳細評定程序所產生的訴訟費用,一般由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承擔,并載入訴訟費用清單。但法律、規(guī)則、訴訟指引另有規(guī)定或者法院另行作出命令的除外。法院在作出費用承擔命令時,須考慮所有因素,包括當事人的行為、訴訟費用清單已減少的金額(如有減少的話)、就一方當事人而言,主張?zhí)囟椖康脑V訟費用或對此提出爭議是否合理。

如當事人就引起評定程序的訴訟程序之訴訟費用,提出書面和解要約,并聲明要約不受損害的,則法院在裁決費用承擔時應考慮有關要約。提出的和解要約須指明,是否擬包括準備訴訟費用清單的費用、利息和增值稅。和解要約可包括或排除上述全部或部分項目,但須在和解要約上明確其主張,否則視為包括上述所有項目。

(七)詳細評定程序中裁決的上訴

1.上訴條件。詳細評定程序的任何當事人(法律援助當事人除外),皆可對法院在詳細評定程序中作出的任何裁決提起上訴。提起上訴的初步條件為:請求提供該詳細評定裁決的書面理由;取得法院許可;并提交上訴通知書。對法院授權官員作出的裁決提起上訴,無需取得許可,亦無需尋求書面理由。對訴訟費用法官或區(qū)法官的裁決提起上訴,除依規(guī)則第44.14條(訴訟參加人行為不當時法院的權力)、第48.7條(浪費訴訟費用命令)制裁訴訟人的裁決外,皆須經法官許可。

2.上訴審法官。對法院授權官員作出的裁決提起上訴的,如詳細評定程序在高等法院進行的,向該法院的訴訟費用法官、區(qū)法官或法官,如程序在郡法院進行的,向區(qū)法官或巡回法官提起上訴。對訴訟費用法官或區(qū)法官作出的裁決提起上訴的,如詳細評定程序在高等法院進行的,向該法院的法官,如程序在郡法院進行的,向巡回法官提起上訴。

3.上訴程序。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在提交最后的訴訟費用清單時,承擔訴訟費用當事人在詳細評定審理程序終結7日內,可通過提交請求書,請求作出裁決的法院提供詳細評定程序的裁決理由。有權提起上訴的當事人可通過提交上訴通知書提起上訴。對法院授權官員作出的裁決提起上訴的,上訴人須在法院官員向其送達裁決理由14日內,或者如法院指令無需取得裁決理由的,自該指令作出之日起7日內提起。對訴訟費用法官或區(qū)法官作出的裁決提起上訴的,上訴人須在法院許可對有關裁決提起上訴之日起14日內,提交上訴通知書。法院一收到上訴通知書,則應向詳細評定程序的其他各方當事人送達上訴通知書副本,并向上述當事人發(fā)送上訴審理程序通知書。

就對法院授權官員作出裁決提起的上訴而言,法院應對引起上訴裁決的程序進行復審,并作出命令或適當的指令。就對訴訟費用法官或區(qū)法官作出的裁決提起上訴而言,如法院認為許可提起上訴的,則法院可作出任何命令或指令。法院在審理上訴時,有權委任二名技術陪審員,其中一人為區(qū)法官或訴訟費用法官,另一人為出庭律師或律師。

(八)由特定主體或向特定主體支付的訴訟費用

規(guī)則第48.1-48.6A條規(guī)定了由特定主體或向特定主體支付的訴訟費用,主要包括:

1.申請法院作出訴前開示或對訴訟外第三人的開示命令,法院一般裁決被請求作出命令的人,承擔申請費用以及履行根據申請作出的任何命令之費用。但法院亦可考慮各種因素,作出不同的命令,包括:被請求作出命令的人反對申請理由的充分程度;提出申請的當事人是否遵守有關訴前議定書。

2.法院在考慮是否作出有關訴訟外第三人的訴訟費用命令時,須追加該人為確定訴訟費用之程序當事人,并給予其出席審理程序之合理機會,法院在審理程序中將進一步考慮有關事項。但對法律援助委員會作出命令、作出浪費訴訟費用命令、依規(guī)則第48.1條作出訴前開示或對訴訟外第三人開示命令除外。

3.以受托人或遺產管理人身份參加任何訴訟程序的當事人,訴訟費用從其作為受托人或遺產管理人身份管理的基金中開支,訴訟費用基于補償標準評定。但受托人或遺產管理人的行為追求基金目的以外的其他利益除外。

4.對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當事人向律師支付的訴訟費用,以及應向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當事人支付的訴訟費用,法院一般應責令進行詳細評定。但如下情形無需進行訴訟費用詳細評定:(a)無需為保護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利益或財產而作出命令的;(b)他方當事人已同意就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訴訟費用,支付特定金額款項,以及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律師已自動放棄主張進一步訴訟費用權利的;(c)法院已通過簡易評定方式,裁決應支付給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訴訟費用的,以及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律師已自動放棄主張進一步訴訟費用權利的;(d)保險人或其他人有責任清償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應支付其律師的律師費用,以及法院認為,保險人或其他人在經濟上有能力清償有關費用的。

5.本人參加訴訟的當事人之訴訟費用由其他各方當事人支付的,不得超過當事人由訴訟人時準許收取訴訟費用的三分之二,但存在補償費用的情形除外。本人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可取得的訴訟費用補償,包括:如有關事務由訴訟人當事人完成,所準許收取或補償的費用;該人就訴訟取得法律服務所合理支出的費用;以及為對評定主張的訴訟費用而請求專家?guī)椭馁M用。

6.集團訴訟費用命令。

如簽發(fā)集團訴訟命令的,依規(guī)則第48.6A條確定有關訴訟費用。除法院另有指令外,就集團訴訟當事人作出的共同訴訟費用,每一集團訴訟當事人按共同訴訟費用的份額,分別承擔責任。所謂共同訴訟費用(commoncosts),指有關集團訴訟命令事項所產生的訴訟費用、進行試驗性訴訟程序所產生的單一訴訟費用、以及首席律師在管理集團訴訟中所產生的訴訟費用。如集團訴訟當事人系承擔訴訟費用當事人的,則除承擔應向接受訴訟費用當事人支付的訴訟費用外,還須負擔有關單一訴訟費用((individuralcosts,即集團登記中單一訴訟所產生的訴訟費用)、以及與所有其他集團訴訟當事人一并平均分攤共同訴訟費用。

法院就一項或多項集團訴訟命令事項、以及僅涉及單一訴訟的事項之申請或審理程序,作出訴訟費用命令的,應就共同和單一訴訟費用的承擔比例作出命令。如某一訴訟在集團登記前便已產生共同訴訟費用的,法院可責令集團訴訟當事人承擔有關訴訟費用的比例。如從集團登記中撤銷某一訴訟的,法院可就該訴訟作出訴訟費用命令,包括至該訴訟從集團登記中撤銷之日止所產生的共同訴訟費用比例。管理法院可責令集團登記的原告承擔或分擔解決共同事項的訴訟費用,或者有關試驗性訴訟的訴訟費用。

四、律師費用

規(guī)則有關訴訟費用的規(guī)定很多涉及到律師費用,第48章第2節(jié)又專門就律師收取委托人的費用特殊情形作出了規(guī)定。

(一)律師與委托人費用詳細評定之基礎

律師收取委托人的費用,根據補償基礎評定,除律師與委托人已達成書面協(xié)議,準許律師費金額可高于委托人能從他方當事人處補償的費用之外。但可作如下推定:(a)如訴訟費用的產生經委托人明示或默示同意的,推定已合理產生;(b)如訴訟費用的金額經委托人明示或默示同意的,推定金額合理;(c)費用性質特別、金額特殊、且律師未告知委托人,有關訴訟費用最終不一定能從他方當事人處全部取得補償的,推定為訴訟費用產生不合理。

(二)浪費訴訟費用命令

規(guī)則第48.7條針對訴訟人,規(guī)定了法院可在訴訟程序任何階段,作出訴訟人對訴訟費用承擔個人責任的浪費訴訟費用命令。法院可依職權作出浪費訴訟費用命令,當事人亦可通過通過書面或言詞方式申請這一命令。

法院作出浪費訴訟費用命令條件為:訴訟人行為不適當、不合理或者有過失的;其行為導致一方當事人產生不必要的訴訟費用;以及無論如何,責令訴訟人全部或部分補償有關當事人的訴訟費用為公正的。當事人提出的申請通知書及證據須明確提出,有關訴訟人為或者不為何種行為,以及請求責令其承擔的訴訟費用。

法院應就每一案件應遵循的程序作出指令,以確保對系爭事項的審理,視不同情況采取公平、簡潔、便利的方式。在第一階段,法院須確信,當事人已向法院提交證據或其他材料,如果訴訟人不予答辯,將可能導致法院作出浪費訴訟費用命令,且作出有關命令的程序是公正的。在第二階段,法院應給予訴訟人以合理機會向法院陳述理由,再考慮是否作出浪費訴訟費用命令。法院在作出浪費訴訟費用命令前,可責令訴訟費用法官或區(qū)法官對有關事項進行調查,并向法院報告。

(三)風險收費

英國的訴訟成本在世界范圍來看是相當高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律師的小時費率制度,且無上限,并不考慮訴訟結果,而敗訴方則須承擔勝訴方的訴訟費用。近年來,英國允許律師基于風險收費協(xié)議收費,如委托人敗訴,無需支付律師費,但如委托人勝訴的,則律師除收取正常律師費用外,另外收取勝訴費,金額可直至小時費率的100%。

委托人可申請法院對基本訴訟費用、遞增比例、或對兩者進行評定,亦可申請法院降低律師已根據風險收費協(xié)議,向委托人收取的比例遞增費用。申請通知書須列明如下事項:降低比例遞增的理由;以及遞增的比例應該是什么。法院在評定律師費用比例遞增時,應考慮所有相關因素,比如:應支付手續(xù)費或費用的情形可能不發(fā)生的風險;未預付款項產生的不利;可根據風險協(xié)議支付的金額,是否限于委托人可獲取的任何損害賠償之特定比例;律師與辯護律師之間是否存在風險收費協(xié)議;律師對任何費用補償的責任。

(四)律師費用評定程序

律師須自評定律師費用命令送達28日內,向委托人送達律師費用明細表(abreakdownofcosts)。委托人須自律師費用明細表送達之日起14日內,送達律師費用爭點書。如律師希望送達回復書的,須自律師費用爭點書送達14日內向委托人送達。各方當事人皆可提交確定審理程序日期的請求書,提交期間為:律師費用爭點書送達后,但自評定律師費用命令作出3個月內。

請求書須載明舉行詳細評定聽審程序預計的時間長度,提出請求書時須一并提交如下文書副本:發(fā)送律師費用清單或者對律師費用清單進行評定的命令;送達供評定的律師費用清單;律師費用明細表,以及隨律師費用明細表一并送達的任何發(fā)票或帳目;律師費用爭點書副本,并進行必要的批注,以表明哪些項目達成協(xié)議,價值如何,以及哪些項目尚有爭議,價值如何;所有訴訟費用爭點書副本,并加以批注,表明法院已向其他訴訟當事人通知請求舉行的評定聽審程序細節(jié);送達的任何回復書;提交請求書的當事人或其律師簽署,列明訴訟程序中所有當事人姓名和送達地址的聲明。法院至少應提前14日,將律師費用詳細評定聽審程序舉行的時間和地點,通知有關人士。

五、法律援助

(一)法律援助機構

英國是世界上最早實行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制度最為完善、援助開支最高的國家之一。英國1992年法律援助共支出6.82億英鎊,1996至1997年度為14.78億英鎊,1998至1999年度預計為16.02英鎊。英國的法律援助由法律援助委員會(TheLegalAidBoard)負責,法律援助委員會由12-17人組成,成員由司法大臣任命并對司法大臣負責,至少應包括兩名由律師公會推薦的事務律師和兩名由律師聯(lián)合委員會推薦的出庭律師。司法大臣有權制訂法律援助方面的規(guī)章和命令、監(jiān)督和管理法律援助事務、協(xié)同財政部決定法律援助基金的使用。

英國近年來的民事司法改革特別關注法律援助問題,就法律援助委員會和法律服務委員會(LegalServicesCommission)作了許多規(guī)定,努力解決經濟能力不同的當事人在接近司法的平等性。英國現(xiàn)行法律援助的主要依據包括:《1988年法律援助法》、《1989年民事法律援助(一般)規(guī)則》、《1999年接近司法法》、《2000年社區(qū)法律服務(訴訟費用保護)規(guī)則》?!?999年接近司法法》和《民事訴訟規(guī)則》設置了新的法律服務委員會,作為社區(qū)法律服務署(theCommunityLegalService)組成部分,保障依經濟原則在社區(qū)范圍內提供法律援助,在競爭基礎上向律師事務所授予援助業(yè)務特許權,支付固定的法律服務費用。進而,給付金錢案件將不再提供援助,原告可基于風險合同聘請律師。

(二)法律援助的種類和形式

英國的法律援助大致可分為民事法律援助、刑事法律援助和特別訴訟法律援助三種。民事法律援助是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時,為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提供的法律援助。刑事法律援助是對刑事被告人提供的法律援助。特別訴訟法律援助包括青少年訴訟程序(CareProceedings)中的援助和藐視法庭訴訟(ContemptProceedings)中的援助。

法律援助的形式大致包括:提供咨詢,法律協(xié)助和法律。根據《1999年接近司法法》第9條規(guī)定,法律服務委員會提供不同的服務級別(levelofservice),包括:(1)法律幫助,即有關法律問題的咨詢和幫助,不包括訴訟和辯護;(2)在法院中的幫助,即在特定聽審程序中辯護,但并非正式地訴訟;(3)家事調解;(4)訴訟,分為調查幫助(InvestigativeHelp,即限于對潛在訴訟的是非曲直進行調查)和全面(FullRepresentation);(5)批準的家事幫助,具體形式有調解幫助(HelpwithMediation,即支持家事調解程序的法律咨詢)和概括性家事幫助(GeneralFamilyHelp,即幫助促成家事爭議的和解,而無需提起對抗制訴訟);(6)資金資助,即在主要由私人出資的昂貴訴訟案件中,基于或涉及風險收費協(xié)議,提供部分資金資助,具體形式包括調查資助(InvestigativeSupport,相當于調查幫助)和訴訟資助(LitigationSupport,相當于全面)。

(三)法律援助的條件和程序

申請人提出申請,符合一定的條件才能成為接受法律援助當事人或法律服務委員會資助當事人。依《1988年法律援助法》第15條規(guī)定,民事法律援助的申請人須符合兩項條件:一是基于合理的理由參與訴訟;二是財產狀況必須符合法律援助法律、規(guī)章的規(guī)定。而訴訟理由是否合理、財產狀況是否符合要求,由各級法院來判斷和執(zhí)行。其中財產標準經常調整,如1995年,年收入7187英鎊(人身傷害案件為7920英鎊)以下的人,才有資格申請民事法律援助。其中年收入在2425至7187英鎊之間的人,在接受法律援助期間每月應將其年收入中超過2425英鎊部分的三十六分之一捐給法律援助委員會;年收入在2425英鎊以下的人,沒有捐助之義務。另外除主管機關特別授權之外,申請民事法律援助的人,其“可支配資產(DisposableCapital)”金額不得超過6750英鎊(人身傷害的為8560英鎊)。

篇6

“我買的房子究竟屬于誰?”6月13日中午,李先生走出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的大門,嘴里嘟囔著。

“八年前,我們付全款2000多萬購買了六套商品房。誰知道,先是辦不下房產證,后又被法院查封,現(xiàn)在銀行又申請法院變賣這些房產償還開發(fā)商的債務。你說我冤不冤呀?”說起自己購房的經歷,李先生一臉的憤慨與無奈。

全款購房,

房產證逾期未交付

年近六旬的李先生家住北京市西城區(qū)。李先生記得很清楚,2006年春的一天,他的手機接收到一條售樓信息?!皹潜P位于海淀區(qū)白石橋路甲6號鑄城大廈,開發(fā)商是北京鴻潤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潤公司)。我和家人去看過幾次后,相中了四套商用現(xiàn)房?!?/p>

2006年3月,李先生和幾家親戚湊了1200多萬元購房款,以李先生妻子趙女士的名義買下了鑄城大廈F3、F17、F18、F19A四套房。

“購房合同是3月30日簽的,4月5日我們一次性付清房款,同時還交納了約100萬元的公共維修基金、契稅、印花稅等相關費用。合同第18條關于產權登記一項,雙方約定由鴻潤公司代辦房屋權屬登記,我們?yōu)榇私患{了1200元委托費用?!?/p>

李先生告訴記者,房款交付沒幾天,鴻潤公司就交付了房屋。購買的房屋用于做餐飲,生意還說得過去。當年10月,在鴻潤公司售樓處工作人員的竭力推薦下,幾家親戚又湊了1000多萬元,以李先生的名義購買了鑄城大廈F6、F7兩套房。李先生說,投資2000多萬元買了六套房,如果不出意外,預計10年應該能收回成本。

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鴻潤公司應在房屋交付之日起730天內協(xié)助買受人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房款已結清,房屋在自己手里正常使用,李先生并沒有太在意辦理房產證的期限。

時間到了2009年,距雙方約定的辦證期限已過一年多,但鴻潤公司并沒有交付房產證。李先生夫婦去問過幾次,工作人員一直以各種理由推托。無奈之下,2009年10月,趙女士將鴻潤公司訴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鴻潤公司協(xié)助辦理購買的鑄城大廈F3、F17、F18、F19A四套房的房屋產權證。北京市海淀區(qū)法院審理認為,鴻潤公司作為商品房的出賣人,負有為買受人提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所需文件,協(xié)助買受人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xù)的義務,且買受人已向鴻潤公司支付代辦費,按雙方約定已超過辦證期限,故判令鴻潤公司于判決生效后十五日內協(xié)助買受人辦理房屋產權證。

2009年12月4日,法院判決生效。鴻潤公司沒有上訴,但也沒有協(xié)助趙女士去辦產權過戶手續(xù)。

更讓李先生不安的是,他發(fā)現(xiàn),鴻潤公司一直設在鑄城大廈的售樓處不知何時起已人去屋空。

查詢房屋信息,

已被開發(fā)商抵押給銀行

李先生急忙來到北京市海淀區(qū)房地產管理局?!拔覀兪掷镏挥匈彿亢贤桶l(fā)票,手續(xù)不全,那里的工作人員不同意為我辦理過戶。我給他們看了法院的判決書,好說歹說,人家才答應先給我查詢一下?!?/p>

查詢的結果讓李先生十分震驚:他們購買的幾套房已被法院查封,查封法院是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

去法院了解情況后,李先生得知,由于鴻潤公司欠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工程款,中鐵建正在申請法院執(zhí)行鴻潤公司的資產。

2009年12月10日,趙女士對以她名義購買的4套房屋以案外人身份向法院提起書面異議,請求法院停止對其所屬房屋的執(zhí)行,解除查封。

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審理查明,依申請執(zhí)行人中鐵建集團有限公司申請,該院于2007年9月6日對鑄城大廈地下層及地上二層房產進行查封。在北京市建設委員會查詢顯示,所查封房產為被執(zhí)行人北京鴻潤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所有。2006年3月30日,案外人趙女士已與鴻潤公司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實際占有該房。鴻潤公司負有協(xié)助趙女士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xù)的義務,但未在合同約定的辦證期限內履行其義務,導致趙女士至今未能取得房屋產權證。2009年12月18日,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書,中止對趙女士所屬房屋的執(zhí)行。

拿到法院的裁定書,2010年的春節(jié),李先生一家踏踏實實過了個節(jié)。

節(jié)后不久,李先生再次來到房管局咨詢辦證事宜。讓李先生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工作人員的答復依然是,房屋處于被法院查封的狀態(tài),只不過這次查封的法院換成了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

一頭霧水的李先生找到了北京一中院。在法院,李先生得知了一個讓他更震驚的消息:因為鴻潤公司還不上銀行的貸款,李先生夫婦購買的六套房早已被鴻潤公司分別抵押給兩家銀行了!

氣憤到無語。冷靜下來后,李先生像上次一樣向法院遞交了案外人執(zhí)行異議申請書。

不久,北京一中院民事審判庭的法官約談李先生?!胺ü賹ξ艺f,鴻潤公司的其他資產執(zhí)行完后差不多能還上銀行的貸款,到時候我們的房屋就可以解押了?!边@次約談后,李先生撤訴了。

開發(fā)商還不上貸款,

抵押房面臨變賣

接下來是三年多漫長的等待。

直到今年3月的一天,北京一中院的法官再次找到李先生夫婦。“我們才知道,鴻潤公司還是還不上銀行的貸款,銀行已將其訴至法院,法院最終判決銀行以鴻潤公司所有的鑄城大廈包括F3、F17、F18、F19四套等房產進行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清償銀行債務?!?/p>

4月29日,李先生和趙女士分別向北京市一中院提出執(zhí)行異議申請。6月13日,法院對這兩起案件公開聽證。為了保障執(zhí)行聽證公開透明,北京一中院首次在執(zhí)行異議審查程序中引入人民陪審員加入合議庭。

法庭上,兩家銀行出示了北京一中院2008年12月17日作出的兩份判決書。在兩份判決查明的事實中,李先生終于弄明白了自己購買的房屋為何遲遲辦不下房產證。

原來,早在趙女士第一次購買4套房屋的半年前,即2005年7月26日,鴻潤公司就與銀行簽訂了借款合同:鴻潤公司向銀行貸款1500萬元用于支付公司另一項目的拍賣余款,同日雙方簽訂抵押合同,鴻潤公司以其擁有的海淀區(qū)白石橋路甲4號中關村航空科技園配套項目地上一層配套(商用房)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為該筆貸款的抵押擔保。借款合同到期后,鴻潤公司尚有600萬元貸款未予償還。2007年4月11日,雙方又簽訂《貸款抵押協(xié)議》,將土地使用權抵押轉為現(xiàn)房抵押。

2008年12月29日,北京一中院一審判決支持銀行要求鴻潤公司支付剩余貸款及利息的訴訟請求,鴻潤公司承擔違約責任,應向銀行償還600萬元貸款。因鴻潤公司以其所有的房產向銀行提供抵押擔保,故銀行在鴻潤公司未按約償還尚欠借款本息的情況下,有權要求鴻潤公司以其與銀行簽訂的《貸款抵押協(xié)議》中約定的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李先生購買的兩套房產鴻潤公司則抵押給另外一家銀行,向銀行借款1000萬元用于融資。雙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鴻潤公司以其擁有的鑄城大廈地下一層及地上二層的房產作為該融資的抵押物抵押擔保。后因鴻潤公司未能依約如期償還約定本金并足額支付貸款利息,銀行要求鴻潤公司以雙方約定的抵押財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庭審過程中,李先生夫婦強調,他們購房時,與開發(fā)商鴻潤公司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其中第4條顯示,該商品房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均未設定抵押。2006年他們購房時還沒有現(xiàn)在的“網簽”,購房者根本無法查詢到所購房屋是否處于抵押狀態(tài)。

“我們付了全款買房,房產證辦不下來,開發(fā)商也找不到了,房子還要被銀行拍賣,這理兒擱哪兒也講不通?!崩钕壬f。

如何避免出現(xiàn)

更多的“李先生”

互聯(lián)網搜索,記者發(fā)現(xiàn),有著李先生夫婦類似遭遇的人還真不少。

2006年11月8日《中國經濟時報》報道,家住湖南長沙沁園春小區(qū)的莫先生于2004年一次性付款買下長江置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開發(fā)的沁園春小區(qū)的一套房子,入住兩年后,莫先生發(fā)現(xiàn)自己的房子還沒有在房產局備案,更讓他氣憤的是,開發(fā)商竟然將其未備案的房子作為抵押,到銀行申請商業(yè)貸款,去開發(fā)其他地產項目。

2009年7月21日《吉安晚報》報道,因開發(fā)商將房子抵押給銀行,吉安縣萬福鎮(zhèn)農貿市場部分業(yè)主購買房子已有10年,仍無法辦理房產證。

……

“在這些新聞報道中,常常會提醒購房者要謹慎選擇,不要買已經到銀行設定抵押的房屋。但事實上,我們不能要求一個老百姓了解房屋買賣過程中全部的法律程序,把所購房屋上設定的所有權利都查清。如果不是房屋的利害關系人,購房人在購房前是沒有權利到房管部門查詢房屋的真正狀態(tài)的。如何保障買受人的利益,政府必須加大對金融和房地產市場的行政監(jiān)管。比如,已經設定抵押的房產怎么還能賣出去?銀行放貸賺取利潤,同時就要經營承擔風險,銀行對其放出去的款項資金流向是否盡到了監(jiān)管義務?銀行對其設定抵押權的房屋應該如何設定監(jiān)管?不能等到開發(fā)商的資金鏈斷了,直接變賣抵押物了事。這種做法可能會使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受損?!崩钕壬驄D的律師、北京東元律師事務所律師韓琦燕說。

“銀行拿著錢放出去賺錢,但是有了風險他們不承擔,找別人承擔。照這樣看,銀行怎么做都是合適的,收了利息,最后還能收回房子,那誰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呢?法院如果真的拍賣了這幾套房,2000多萬我們找誰去要?”李先生說。

韓琦燕律師告訴記者,此案中開發(fā)商涉嫌欺詐,買受人是可以向法院的,但是訴訟之后,怎么樣保證判決文書不是一紙廢紙?如果鴻潤公司的賬戶有錢,銀行也不會要拍賣李先生夫婦購買的房屋。

在一則新聞報道中,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官所說的話給記者留下很深的印象,“作為法官,面對類似問題也兩難。開發(fā)商將賣給業(yè)主的房子拿到銀行進行抵押貸款,到后來,有的開發(fā)商無力償還貸款,有的甚至‘人間蒸發(fā)’了。法院拿這樣的開發(fā)商也沒有辦法,就算相關人因涉嫌詐騙被刑事處罰,如果沒有財產可執(zhí)行,對購房者和銀行都是沒多大意義的,最后為此埋單的會是誰呢?不是銀行就是購房者。作為執(zhí)法者,沒法面對其中任何一方。這樣的問題到底如何解決,希望有關部門能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

專家說法:

應優(yōu)先保護購房者權益

專家系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尹飛。

就本案的處理,我認為應當優(yōu)先保護已支付購房款的業(yè)主。

一般而言,抵押權作為一種擔保物權,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xiàn)抵押權的情形下,債權人有權就抵押物優(yōu)先受償。因此,通常情況下,抵押權優(yōu)先于債權;而本案中,李先生只是普通債權人,而銀行作為抵押權人應當優(yōu)先受到保護。

但抵押權優(yōu)先于普通債權的規(guī)則只是一般規(guī)則,法律上和司法實務中基于特殊考慮,仍然設置了一些特殊規(guī)則。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價款優(yōu)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法院在審理房地產糾紛案件和辦理執(zhí)行案件中,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86條的規(guī)定,認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優(yōu)先受償權優(yōu)于抵押權和其他債權。該批復還強調,“消費者交付購買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項后,承包人就該商品房享有的工程價款優(yōu)先受償權不得對抗買受人。”從這兩條規(guī)定來看,消費者支付購買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項后,其享有的債權優(yōu)先于工程款優(yōu)先受償權;而工程款優(yōu)先受償權又優(yōu)先于抵押權,故而,消費者在支付了購買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項后,其享有的債權優(yōu)先于抵押權。這主要是考慮到當時我國不動產登記以及相關查詢制度尚不完善,為充分保護消費者權益,司法解釋進行了特別規(guī)定。需要強調的是,從《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來看,對于商品房買賣中涉及的消費者宜作廣義理解,凡是從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處購買其向社會銷售的房屋的自然人,都應作為消費者對待。這主要是因為與開發(fā)企業(yè)相比,自然人在經濟地位上、經驗上都處于弱勢地位,故而應當予以特別保護。本案中,李先生和趙女士作為消費者,其已經支付了全部購房款并實際占有房屋多年,因此,李先生的債權應當優(yōu)先于銀行的抵押權。本案中,北京鐵路運輸中院之所以解除工程款優(yōu)先受償權人中鐵建申請的查封,也正是基于這一考慮。而作為抵押權人的銀行,在接受開發(fā)商抵押時,應當就擬抵押房屋是否已經銷售等進行充分的調查,避免類似本案的風險。

其次,隨著我國物權法的頒行、不動產登記以及相關查詢制度的完善,法律已經為消費者購房提供了更為全面的保護。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房尤其是現(xiàn)房時,應當預先對房屋權屬尤其是權利限制情況進行查詢;在購買預售房時應當預先了解開發(fā)商是否辦理了預售許可證,并要求其及時進行網簽;在簽訂購房合同時,應當立即辦理預告登記,避免開發(fā)商將房屋另行轉讓或者抵押;在開發(fā)商辦理初始登記之后,應當及時要求完成轉移登記,將房屋轉移到自己名下,從而避免本案中李先生所遇到的無法及時辦理房產證的尷尬。

篇7

黑洞一:克隆信用卡透支

2009年3月25日,正在廣州市越秀區(qū)的辦公室里上班的羅先生,連續(xù)收到了3條手機短信,內容顯示他的信用卡于當天上午在花都區(qū)被人分3次取現(xiàn)及消費了1.35萬元。這個意外的消息令他驚叫起來――信用卡還好端端地揣在他的懷里,怎么就被人異地取現(xiàn)和消費了呢?而監(jiān)控錄像顯示。到銀行柜臺取現(xiàn)的男子持有一張與羅先生的信用卡信息完全相同的另一銀行儲蓄卡,羅先生的信用卡顯然遭到了“克隆”。

兩天后的3月27日,成都市錦江區(qū)警方破獲了一起“套牌”他人信用卡惡意透支案,該市某商場內衣專柜營業(yè)員李某利用其客戶范女士留下的身份資料,通過掛失補辦的方式“套牌”了一張范女士的信用卡,然后惡意透支現(xiàn)金3.5萬余元,給真正的持卡人范女士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

而在此前的3月中旬。北京市朝陽區(qū)檢方也以“信用卡詐騙罪”,對一個7人犯罪團伙提起公訴。案中爆出該團伙利用磁卡數據采集系統(tǒng),偽造信用卡刷卡套取巨額現(xiàn)金的犯罪事實。朝陽檢方稱,以犯罪嫌疑人白某為首的犯罪團伙,2007年下半年先后在廣東、北京等地購買了“磁卡數據采集器”、“寫卡器”及空白磁卡,然后利用其在酒店工作、能接觸到客人信用卡之便。專門等客人在結賬時使用未設密碼的信用卡之際,用“磁卡數據采集器”秘密竊取其磁條中的信息,然后將采集到的信用卡磁奈信息輸進電腦,再通過“寫卡器”將信息復制到空白卡或廢卡上,制成磁條信息與真卡相同的偽造信用卡。當“信用卡”偽造成功后,白某等人便通過互聯(lián)網尋找可以刷偽造信用卡套取現(xiàn)金的地方,先后在多家企業(yè)的POS機上刷卡套取了90多萬元現(xiàn)金。

近段時間來,關于“信用卡離奇被克隆”的新聞報道不絕于耳。有媒體對此分析稱,這一方面是因為詐騙犯罪集團設法買通消費單位人員,大肆利用銀行漏洞與低成本復制信用卡:另一方面則是因為持卡人在不經意的消費中或者中了“回答問題”的圈套后,不知不覺地將相關的重要信息泄露出去,給了犯罪團伙以可乘之機。

黑洞二:偽冒信用卡詐騙

面對信用卡頻遭“克隆”的現(xiàn)狀,不少“無卡族”都為自己不趕潮流的沉穩(wěn)態(tài)度而暗自慶幸。但接下來的一則消息,卻令眾多“無卡族”也汗毛倒豎――

在福州市打工的宋小姐從未申辦過信用卡,但自2008年10月以來,她卻不斷收到老家轉來的3家銀行發(fā)出的律師函及法院警告函,都聲稱她申辦的信用卡未能及時還款而欠下了上萬元債務,銀行方面將追究她的法律責任。宋小姐找銀行交涉后才得知,原來有人盜用她的身份證信息,于2008年初辦理了信用卡并惡意透支。在銀行出示的信用卡申請書上,她發(fā)現(xiàn)除了身份證信息是她的,聯(lián)系電話、住址等信息都與她無關。她的身份證從未丟失過,也從未借給他人,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她于2008年初找工作時曾四處投遞個人簡歷,附在簡歷中的身份證復印件被人冒用辦了信用卡。

持他人的身份證復印件能向銀行申辦到信用卡嗎?答案是肯定的。有關機構在調查中發(fā)現(xiàn),一些銀行為了搶占信用卡市場,把辦卡業(yè)務剝離外包給了信用卡中介公司,而這些公司在辦卡時都往往審查不嚴,人們憑借身份證復印件甚至名片都可以申請到信用卡,更別說造假的身份證了,這無疑導致了大量“冒用卡”的出現(xiàn):一些銀行將信用卡發(fā)放數量作為對職員的考核指標,銀行職員為了完成工作指標,也大都降低辦卡標準、放松資信審核,令一部分信用卡被人冒領。正是在這樣的“制度”面前,2008年8月在武漢落網的犯罪嫌疑人陳某才會利用自己曾做過客服經理的便利,盜取20位消費者的身份信息資料在武漢7家銀行先后辦理了40多張信用卡,惡意透支額度達100萬元之巨。

據中國銀聯(lián)統(tǒng)計,2007年上半年全國信用卡詐騙案件共立案1171起,涉案金額達4461萬元,其中80.68%的涉案金額是因偽冒申請信用卡造成的。

黑洞三:騙取信用卡套現(xiàn)

在福建省閩侯縣法院于2009年3月審結的一起信用卡詐騙案中,當地女青年李某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罰金5萬元。她先是以工作需要為名,于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間動員12位朋友辦理了信用卡,隨后又以“幫忙銷卡”為由,從這些對信用卡沒有實際需求的朋友手中騙來其信用卡和密碼,瘋狂盜刷套取現(xiàn)金。在其后的幾個月中,她的朋友們常莫明其妙地收到銀行寄來的對賬單,當他們過問此事時,李某編造了各種理由來進行搪塞,直到2008年4月10日,已在他人信用卡上盜刷套現(xiàn)達7萬多元的李某才終于被警方抓獲。

信用卡使用的國際慣例是不設密碼的,人們都憑自己的簽名作為消費憑證,但在我國的持卡人看來,沒有密碼就沒有安全可言,我國銀行也將密碼作為使用信用卡消費的資格審查手段,在網上購物消費時更是僅憑信用卡卡號、密碼和安全碼(信用卡背面7位斜體數字的后3位)即被視同本人消費,因此卡號、密碼和安全碼信息不能泄露給他人。但因我國大多數持卡人的保密意識都不強,往往輕易將信用卡和密碼交付他人,這就無疑增大了被人盜取卡內錢款甚至惡意透支套現(xiàn)的幾率。

黑洞四:以虛假交易套現(xiàn)

來自相關機構的消息稱,目前利用信用卡虛假交易套取現(xiàn)金的行為正不斷蔓延,不少非法中介甚至以“二哥”(貸款公司)的名義提供起了“套現(xiàn)服務”,即通過掛靠公司提供的收入證明來提高持卡人的信用額度,持卡人只需交納一定數額的手續(xù)費,即可在“二哥”的POS機上劃賬套取現(xiàn)金:不少由“二哥”代辦的偽冒卡在被全額透支后,持卡人便將其一扔了之,將欠款責任推到了被偽冒者身上:福州等地的部分學生還通過到銀行掛失信用卡后立即通過小商販的POS機刷卡套現(xiàn)的方式,進行惡意套現(xiàn)。

如今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都有著一個特殊的群體,常在匆匆過往的行人耳邊低語:“套現(xiàn)嗎?”非但如此,專門推銷“套現(xiàn)服務”的群體還通過手機短信、張貼小廣告、發(fā)放名片等方式擴大“客戶群”,使“套現(xiàn)服務”的市場越來越龐大,有的城市還涌現(xiàn)出了打著“金融服務公司”幌子的套現(xiàn)機構,在收取手續(xù)費的前提下為持卡人套現(xiàn),甚至幫助套現(xiàn)者墊付還款――若持卡人不能按時還款,他們可以在到期日將需要還款的金額打入持卡人的信用卡賬戶,在計息日過后再刷出來,以便持卡人無限期地循環(huán)套現(xiàn)。

篇8

一、在文萊可以設立以下幾種形式的企業(yè):1、獨資經營企業(yè);2、合伙經營企業(yè);3、公司(私人或公共);4、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

所有企業(yè)必須注冊名稱,名稱需經注冊師的確認后才可注冊。每個名稱征稅5元文幣。

1、獨資經營企業(yè):(1)、經批準成立后發(fā)給許可證,征收牌照費文幣30元;2、目前免征公司所得稅;3、外國人不許注冊;

2、合伙經營企業(yè):(1)、由個人、本地公司或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組成;(2)、最多的合伙人數為20人;(3)、經批準成立后發(fā)給許可證,征收牌照費文幣30元;(4)、由外國人提出的申請須先得到移民局、經濟計劃發(fā)展局和勞工局的批準,才能注冊;(5)、目前免征公司所得稅;

3、私人有限公司:(1)、以股權和抵押為有限責任;(2)、由2人以上50以下共同設立;(3)、股東可以為文萊人或其他;(4)、限制股東轉讓其股份和禁止對公眾招股;(5)、子公司應當持有母公司的股份;(6)、注冊時必須按規(guī)定指定公司章程;(7)、一經批準,則發(fā)給執(zhí)照并收取25元文幣的費用;(8)、注冊費根據注冊資本的認可股數征收;(9)、股本不設最小值;(10)、私人公司必須遵守以下規(guī)定:指定在文萊注冊的核算師;每年提供損益表和資產負債表以及董事報告;每年向財政部經濟規(guī)劃處報送財務數據;每年報送包含董事和股東信息的資料;保留以下記錄:a、會員會議記錄;b、董事會議記錄;c、經理會議記錄;d、會員登記信息;e、董事和經理的登記信息;f、主管的登記信息;(11)、公司稅為年利潤的30%;

4、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

注冊時需要提供以下文件:a、公司章程的副本,必要時提供英文翻譯件;b、含公司董事名稱和地址的清單,其中需有一個以上居住在文萊,并能代表公司接受通知。

(1)、一經批準,將發(fā)給執(zhí)照并收取25元文幣的執(zhí)照費。(2)、每年提交損益表和資產負債表及董事報告。(3)、提交分公司報表。(4)、每年向財政部經濟規(guī)劃處報送財務數據。(5)、每年報送包含董事和股東信息的資料。(6)、保留以下記錄:a、會員會議記錄;b、董事會議記錄;c、經理會議記錄;d、會員登記信息;e、董事和經理的登記信息;f、主管的登記信息;g、公司稅為年利潤的30%。

二、2001投資促進法

免稅促進模式如下:

1、先鋒工業(yè)

凡有限責任公司達到以下要求的可以獲得先鋒產業(yè)資格證書:a、符合公眾的利益;b、該產業(yè)文萊未達到飽和程度;c、具有良好的發(fā)展前景,產品應具有該產業(yè)的領先性;

免稅期從生產日開始計算;

免稅期如下:注冊資本金額、免稅期:(1)50萬~250萬文元、5年;(2)250萬以上、8年;(3)高科技園區(qū)內、11年;(4)免稅期延長每次3年,總共不超過11年;(5)(高新區(qū))免稅期延長每次5年,總共不超過20年;

投資促進措施:a、免所得稅;b、先鋒產業(yè)免30%的公司稅;c、免公司進口機器、設備、零部件、配件及建筑構件的進口稅;d、原材料進口免稅;e、為生產先鋒產品而進口的原材料免征進口稅;f、可以結轉虧損和津貼;

2、先鋒服務公司:a、符合公眾利益;b、從事以下經營活動:(1)涉及實驗、顧問和研發(fā)的工程技術服務;(2)計算機信息服務和其他相關服務;(3)工業(yè)設計的開發(fā)和生產;(4)休閑和娛樂的服務;(5)出版;(6)教育產業(yè);(7)醫(yī)療服務;(8)有關農業(yè)技術的服務;(9)有關提供倉儲設備的服務;(10)組織展覽和會議的服務;(11)金融服務;(12)商業(yè)顧問、管理和職業(yè)服務;(13)風險資本基金業(yè)務;(14)物流運作和管理;(15)運作管理私人博物館;(16)部長指定的其它服務和業(yè)務;

免稅期:8年免稅,可延長,但不超過11年。

投資促進措施:a、免所得稅;b、可結轉虧損和補貼。

柬埔寨

一、在柬申請注冊公司,要由公司的一位董事或股東到商業(yè)部法律事務部門填寫注冊登記表并登記其身份證或護照;并要當著商業(yè)部法律事務部門官員的面,簽名確認其提交入檔的所有文件正確、完整、無虛假陳述方可。

二、如發(fā)現(xiàn)任何文件中有不明確之處,法律事務局局長將請公司董事會主席或任何董事作解釋,并解決相關問題。

三、注冊登記需提交下列材料:1、注冊登記申請表;2、公司章程;3、文件屬實聲明;4、在指定刊物上廣告的申請;5、全部董事或股東的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6、全部董事或股東的照片(4cm×6cm);7、董事無犯罪記錄證明;8、股權分配決定(如有自然人參與);9、關于辦公地點:a、如辦公地點設于其中一位股東的住宅內,該公司須提供其房地產所有權證明(居住權);b、如辦公室在租用的場所內,須提供租賃協(xié)議;c、如辦公室設在酒店內不到一年,須提供由酒店業(yè)主出具的租賃協(xié)議證明。

印度尼西亞

1、公司類型:

(1)100%的外國直接投資(PMA)的獨資企業(yè);(2)外國與印尼的合資企業(yè);這兩種企業(yè)都應當是印尼的有限責任公司(PT),并在印尼注冊。

2、如何設立公司:

(1)提交申請

外國投資可以在印尼雅加達由投資協(xié)調委員會(BKPM)批準,也可以在各省由地區(qū)投資協(xié)調委員會(BKPMD)批準,或者可以由投資協(xié)調委員駐某些外國的代表處批準。因此,投資者可以方便地選擇上述任何一個機構遞交其投資申請。但是,外資欲在保稅區(qū)內投資項目,投資者必須經過各保稅區(qū)管理機構向投資協(xié)調委員會(BKPM)遞交其投資申請。

(2)審查

在外國投資申請文件遞交給投資協(xié)調委員會(BKPM)、地區(qū)投資協(xié)調委員會(BKPMD)或印尼政府海外代表機構后,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如某些行業(yè)政策以及金融政策對申請文件進行評估。若評估中需要進一步澄清有關事項,將專門發(fā)信給投資申請者,要求提供有關的數據和信息。

(3)頒發(fā)注冊證書

若投資申請得到批準,投資協(xié)調委員會(BKPM)主席、印尼政府海外代表機構首席代表或地區(qū)投資協(xié)調委員會(BKPMD)主席頒布投資批準證書。

從收到申請到頒布投資批準證書全過程,最多只需10個工作日。

在頒布投資批準證書后,外國投資公司即可按照有限責任公司的有關條款,以章程公證的形式,依法成立。

3、申請材料:外國投資者必須填寫一式兩份的專門表(PMA),并向印尼共和國大使館、總領館和領事館,或向投資協(xié)調委員會(BKPM)及擬投資地點相對應的地區(qū)投資協(xié)調委員會(BKPMD)遞交填寫完整的表格。

為了確保投資申請?zhí)峁徟璧耐暾畔⒑腿课募?下列文件應當作為附件隨申請一起遞交:A、由外國投資方提供的:1、英文或印尼文的公司章程;2、外國人有效護照的復印件;B、由外國投資公司(PMA)提供的:1、公司章程及全部修改條款;2、納稅注冊登記號(NPWP);C、由印尼投資方提供的:1、公司章程及全部修改條款,或個人身份證;2、納稅注冊登記號(NPWP);D、1、生產工藝流程圖和加工業(yè)原材料規(guī)格;2、服務業(yè)經營活動的描述;E、若一個或多個投資方由其他方代表,簽署申請書的律師委任書;F、按照《資金投資技術指南》有關規(guī)定,涉及到其他部委的政策法規(guī),須提供滿足條件的依據;G、伙伴合作經營業(yè)務所需:1、根據小型企業(yè)指導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在小型企業(yè)與大、中型企業(yè)簽訂的協(xié)議中,應當確定合作各方的名字、地址,以及合作形式、權利和義務;2、由相關小型企業(yè)出具一份聲明,表明本合作項目符合1995年第9號法律“小型企業(yè)準則”的有關規(guī)定。若不能提供上述所有文件,投資申請的批準將會順延;

設立地區(qū)代表處的批準程序

除金融行業(yè)以外,外國公司地區(qū)代表處(KPWPA)的設立需經投資協(xié)調委員會(BKPM)主席批準。

遞交申請時,外國投資申請人應填寫外國公司地區(qū)代表處(KPWPA)表格,向投資協(xié)調委員會(BKPM)遞交并附下列文件:1、一份母公司的任命書;2、若委任其他方為代表,申請人的授權委托書;3、母公司的公司章程和全部修改條款復印件;4、擬擔任代表處負責人的有效護照的復印件;5、一份聲明書,內容包括希望在印尼居住,并僅作為代表處負責人工作,不進行其它任何貿易活動等。

老撾

以下是關于中資企業(yè)到老撾投資的一些規(guī)定:

一、中資企業(yè)到老撾投資開辦企業(yè)須事先征求駐老使館經商處的意見,對國內企業(yè)境外投資涉及下列情形的不予核準:1、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的;2、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的;3、可能導致中國政府違反所締結的國際協(xié)定的;4、涉及我國禁止出口的技術和貨物的;5、違反老撾的法律法規(guī)或與老撾風俗相悖的;6、從事跨國犯罪活動的。

二、駐老撾使館經商處受理和回復下列征求意見函:1、地方企業(yè)須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發(fā)出的征求意見函;2;中央企業(yè)可直接發(fā)出征求意見函;3、尚未與主管部門脫鉤的企業(yè)由其主管部門發(fā)出的征求意見函;4、商務部(合作司)在必要時發(fā)出的征求意見函。我駐老撾使館經商處自收到符合規(guī)定的征求意見函起,原則上5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回復。如征求意見函涉及可能影響雙邊關系的重大境外投資,經商處須報請駐老使館后再行回復。

三、擬在老撾從事礦產資源勘查、勘探、開采、加工等經濟活動的,需在準備階段向商務部和國土資源部辦理備案手續(xù)。在向老撾礦產資源部門提出項目申請前,須征求中國駐老使館經商處的意見。在經商處回復征求意見時,有關企業(yè)或公司須出具《境外礦產資源開發(fā)項目備案回執(zhí)》、發(fā)改委有關批文及企業(yè)相應行業(yè)資信證明材料。經商處將根據老撾投資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提供有關資質證明、并到我駐老使館經商處報到登記。

馬來西亞

一、在馬經商可通過下列其中的一種方式進行:1、個人獨資;2、兩人或更多人(但不超過20人)合伙;3、根據1965年公司法的規(guī)定在本地注冊的公司或外國公司;4、所有獨資及合伙企業(yè)均要根據1956年商業(yè)注冊法向公司監(jiān)管委員會登記;

二、外國公司的登記

有意在馬經商或設立營業(yè)場所的外國公司須向馬公司監(jiān)管委員會登記。向吉隆坡的公司監(jiān)管委員會或其在國內的任何分支遞交表格13A提出申請。如果所擬的公司名稱可以使用,申請則被批準,而名稱保留給該公司,時間為3個月。

申請者須于獲得批準后,向公司監(jiān)管委員會提交下列文件:

1、1份經驗證的原登記國的公司注冊證書(或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的副本;

2、1份經驗證的公司組織大綱及章程或其他組成公司章程的文件的副本;

3、1份董事名單與某些相關的法定細節(jié)(表格79);

4、如果有馬本地董事,一份闡明該董事權力的備忘錄;

5、1份任命狀或委托書,授權一個或多個在馬來西亞居住的人士代表公司接受送達的法律令狀及任何應交予該公司的通知書;

6、公司人根據規(guī)定格式而作的宣誓書(表格80);

7、指定人負責公司須依法執(zhí)行的一切事項。人如有變更,須通知公司監(jiān)管委員會;

8、在馬境內設立營業(yè)場所或開始營業(yè)的1個月內,根據核定的表格向公司監(jiān)管委員會登記其在馬的注冊辦公處;

9、每年須于其年度股東大會后1個月內,交上1份年度報告,并于其年度股東大會后的兩個月內,交上1份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1份經審計的賬目表,闡明其在馬營運所涉及的資產負債,以及1份經審計的損益表。

緬甸

一、如何設立公司

(一) 提交申請

按規(guī)定辦理完我國內有關手續(xù)后,應向緬方提供經中國公證機關或中國外交部領事司和緬甸駐華使館認證或證明的以下資料:1、企業(yè)資金平衡表(近兩年經審計的賬務情況);2、銀行證明信3、母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章程、董事會決議和總經理授權書;4、新公司的名稱、章程、董事會名單;5、出具由我駐緬甸使館經商處出示的證明信或推薦函;

(二)審查

以上材料交由緬甸計劃發(fā)展部所屬的投資和公司管理總局(DICA)審查,如符合緬甸有關法律要求,再提交給緬甸聯(lián)邦投資委員會(MIC)批準;

(三)頒發(fā)注冊證書

經MIC批準后,將由DICA下屬的公司注冊處登記注冊并頒發(fā)證書,注冊證將注明公司名稱、成立時間等內容;

(四)公司運作

取得公司注冊證書后,新成立的公司才能按有關規(guī)定開設外幣和緬幣賬戶。

二、注冊資本

根據投資法設立的公司注冊資本為:1、生產型公司:50萬美元;2、服務型公司:30萬美元;3、外國投資者資金所占比例至少為35%。

三、設立公司形式與合作伙伴

外國公司可與緬甸國營公司、合作社公司和私人企業(yè)舉辦各種類型的公司,如獨資公司、合資公司或合作公司。

四、公司所得稅

按《緬甸聯(lián)邦外國投資法》設立的公司,其所得稅如下:

公司設立的頭3年,免征公司所得稅,并且,還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予以延期。如未獲準延期,3年免稅期滿后,應征收30%的所得稅。但是,如果該公司的產品是供出口的,其所得稅可減半,即15%。還應向緬甸商務部申請進出口經營權。辦完上述手續(xù)后,公司才算正式設立。

菲律賓

中國人要想在菲律賓成立公司可參考以下規(guī)定:

一、申請程序

1、立項,由公司行文向我國公司所在省(市)級外經貿委提出申請,省(市)級外經貿委向我駐菲使(領)館經商處(室)征求意見后報外經貿部審批;

2、準備新建公司的組織章程;

3、向菲律賓證券委申請公司名稱,經審核無重名后方可注冊;

4、向菲銀行開立賬戶,匯入或存入注冊所需資金,并由銀行出具證明:(1)、 向菲證券委申請注冊(如為獨資公司,則申請注冊的機構為菲律賓貿工部國內貿易局)。如外籍投資者的股份超過40%,須向菲律賓投資署申請營業(yè)許可權;如在有優(yōu)惠待遇的行業(yè)投資并要獲得優(yōu)惠,在菲證券委注冊后,再報菲投資署審批;(2)、 向公司營業(yè)地市長辦公室申請營業(yè)許可證;(3)、 通過營業(yè)地會計師向菲稅務局登記,申請納稅編號、印制或購買增值稅發(fā)票;(4)、 向菲社會保險署和勞工就業(yè)部注冊公司職工表;

二、設立分公司的資本要求

1、 設立分公司或注冊獨資公司

在菲律賓設立公司或注冊獨資公司,應至少向菲銀行匯入(含設備、技術作價)投資20萬美元(如是先進技術企業(yè)或雇用50名菲員工,則可減為10萬美元),菲證券委、投資署在得到菲銀行出具的有關證明后,才考慮辦理注冊手續(xù),但注冊手續(xù)較為簡便,一般在1個月左右即可辦妥;

2、 設立合資公司

設立合資公司注冊手續(xù)比較快,而且在投入資金方面不受20萬美元的最低限制。按有關規(guī)定,最低注冊資金為2萬比索,最低實繳資本為5000比索即可,但除新行業(yè)及產品出口超過70%的企業(yè)外,一般行業(yè)菲方股份必須占60%以上。如要設立此類公司,首要前提是必須在菲找到合適的有信譽的合作伙伴;

獨資公司與合資公司在政策待遇上無區(qū)別,菲律賓政府的優(yōu)惠政策主要是根據投資行業(yè)、地區(qū)或產品是否出口劃分的,與是否獨資及投資比例關系不大。

三、辦理注冊登記需向菲律賓有關部門提供的文件材料

1、 申請表一式5份(按式樣);

2、 菲證券委確認申請為無重復名字(注冊公司名稱批復單);

3、 我國內公司最近一年財務報表(經會計師事務所審核出具證明);

4、 我國內公司董事會議在菲設立公司的授權書(譯成英文,經公證);

5、 我國內公司章程(英文);

6、 菲銀行出具的注冊資金證明、財富宣誓書、檢查銀行賬戶的授權書及菲證券委要求的其他有關文件;

7、 我國內公司情況調查表(按式樣);

(注釋:第3、4、5項應有我國外交部領事司認證后經菲律賓駐華使館或領事館的再認證。)

駐菲律賓公司人員,可先向菲律賓駐華使館(領事館)申請訪問簽證,持此類簽證允許滯留菲律賓59天,到期后還可申請延長4個月,持證人員可在此期間辦理長期工作簽證,期限為1年。

新加坡

一、主管機構與注冊規(guī)定

新加坡商業(yè)注冊局(英文簡稱ROC),是新加坡公司注冊唯一的主管機構。所有公司和商行的成立,均須經ROC注冊。申請注冊公司從事商業(yè)活動,除了銀行/金融/保險/證券/通訊/交通等行業(yè)和對環(huán)境有影響的生產行業(yè)需向政府有關行業(yè)管理部門申請外,商業(yè)機構和公司的設立,只需向注冊局登記即可。

二、在新成立公司需交以下文件:

1、公司章程與細則;2、守法宣誓書;3、身份證明書;4、董事受任書和資格宣誓書;5、公司注冊地址及辦公時間報告表;

此外,董事經理、公司秘書和審計師詳情表和股票發(fā)出記錄,需于公司成立后1個月內呈交。

三、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

新加坡公司法規(guī)定,股份制有限公司擁有獨立法人資格。它可以參與訴訟,擁有資產;也可以產生債務。

公司股東的責任只限于其認購但又未繳足的數額。只要認購的股票都已繳足,公司股東對公司的債務便不負有其它責任,除非有關的股東對公司的外債提供個人擔保。

四、注冊資本/繳足資本和注冊費

新加坡公司法規(guī)定設立公司注冊資本為最低新幣10萬元。股東可隨時決定提高注冊資本和繳足資本,只需在注冊局填寫表格和交納費用即可。

注冊資本代表公司可向股東發(fā)出股本之限額,公司可在這個額度內發(fā)出股票,并要求股東一次或多次交納所認購的股票之款項。經認購而又繳足了的股票即是公司的繳足資本。

五、董事

有限公司必須有至少2名董事,其中1人必須是新加坡公民或新永久居民或就業(yè)證持有者。董事人數、退休和連任方法都應在公司細則里加以規(guī)定。

六、審計師

公司成立后6個月內,必須委任注冊的會計事務所作為公司的審計師。審計師的任務是在公司年終結賬時,獨立審查公司的財務報表并提出審計報告。

七、公司秘書

公司成立后6個月內,必須委任一名公司秘書。其職責包括:1、呈交公司法令所規(guī)定的報告和表格給商業(yè)注冊局注冊官;2、妥善保管公司的名稱和會議記錄;3、必要時,簽署證實每份契約與董事會決議案;4、確保公司文件妥善地蓋上公司印章;

八、公司注冊地址

公司必須有注冊地址。注冊地址更改或辦公所在地的名稱改變,必須于14天內通知注冊局。

中國公民在新加坡注冊公司必須有兩名董事,其中一名董事必須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或工作證持有者。在新加坡建立一個分公司的手續(xù)和個人設立公司是一樣的。

泰國

在泰有三種類型的公司組織:1、獨資公司;2、合作公司;3、有限公司;

一、在外國投資者中最常見的是私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要求最少有7個發(fā)起者,必須起草一份聯(lián)合備忘錄,組織一個法定的會議,注冊公司,申請公司稅卡。必須遵從有關的民事和商業(yè)會計程式。

二、在公司征稅方面,公司需代繳所有雇員個人收入稅。增值稅需在生產過程的每一步征收,增值稅7%,而且按月繳交。從事多種經營活動的公司除繳納增值稅外,還需繳納特別經營稅,稅率根據凈利潤不同征收0.1%~3.0%不等。公司收入所得稅是凈利潤的30%。每財政年度征收兩次,年終利潤預測須說明預繳稅額。

三、泰國承認三類知識產權:專利、商標、版權。1、專利法保護發(fā)明、產品設計及醫(yī)藥產品;2、版權法保護文學藝術作品,所有未經作者同意的翻版和出版行為均被視為違法行為;3、商標法保護已注冊的商標不受侵犯。

四、外國人職業(yè)法規(guī)定:所有在泰工作的外國人都必須首先取得工作許可證;若獲投資促進委員會批準的項目,其外籍雇員可在30天內辦理申請,并允許其在辦理工作證期間工作。申請工作證必須持有非移民簽證。

越南

中國公司在越南設立公司代表處應注意以下方面:一、按照越南有關法規(guī),中國公司在越南設立辦事處,其國內公司必須是合法的企業(yè),其在國內工商局注冊的文件要完備,并且原則上與越南要有一定的貿易關系。

二、在越注冊時,需要國內公司注冊文件的復印件(需公證),國內銀行的資信證明,證明與越南公司有過一定貿易關系的證明材料,到當地的貿易廳或貿易局辦理,手續(xù)費為100萬越盾,材料齊備后審批時間為20天。

三、在越設立代表處,需支出的費用主要包括:雇員的工資、房租水電、差旅費等。在越租房,很多中國公司都采取租私人別墅的形式,這樣可以商住兩用,相關價格要視地點、面積、設施而定,一般公寓寫字樓價格較高。

四、在越長期從事經貿活動需辦理暫住證,目前,一般一年延期一次。在出入境方面,中國與越南公務護照互免簽證,居留期限最長為3個月,持因私護照可辦理多次往返簽證,在中國,可在北京、廣州和昆明三地申請赴越簽證。

以下是關于外商在越投資的部分規(guī)定:

一、外資在越南可以三種方式出現(xiàn):1、在合作經營合同基礎上形成的合作經營方式(不產生新的法人);2、聯(lián)營企業(yè);3、外資獨資企業(yè)。

(1)、聯(lián)營企業(yè) :外資一方資金所占比例除政府規(guī)定外不能低于30%。董事會是聯(lián)營企業(yè)的領導機構,由其委任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按規(guī)定,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是越南公民。需要董事會一致通過才能做出決定的適用范圍僅限于總經理、副總經理的任免和公司章程的修改及補充。

(2)、外資企業(yè) :在越南的經營時限根據項目而定,但不得超過50年。對于一些個別項目,經營時限可放寬,但不得超過70年。

二、按規(guī)定,外資企業(yè)在招聘人員時應優(yōu)先選用越南公民,而對于一些越南人無法承擔的技術和管理工作可選用外國人。越南鼓勵外國公司向越南轉讓技術,特別是先進技術。

三、外資企業(yè)可按規(guī)定在越南商業(yè)銀行購買外匯,以滿足正常經營需要。

四、在稅務方面,首先,外資企業(yè)要繳納增值稅,根據行業(yè)的不同一般在5%至10%之間。其次,外資企業(yè)須繳納25%的利潤所得稅,當然根據行業(yè)不同稅率也會有所變化。

五、對于鼓勵投資的項目,企業(yè)所繳利潤所得稅根據不同情況可依次降為20%、15%和10%。如果外資企業(yè)投資的項目屬于越南鼓勵的領域和地區(qū),可免兩年所得稅,從企業(yè)贏利開始免繳50%所得稅兩年,如外資企業(yè)投資的項目能滿足多項鼓勵政策則減免時間加倍。

篇9

關鍵詞:住房抵押貸款;次級抵押貸款;證券化;信息披露

中圖分類號:F830.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3544(2007)05-0003-04

一、美國次級抵押貸款市場的起源和發(fā)展

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抵押人)在法律上把財產物權轉讓給債權銀行以取得貸款,借款人到期不清償或不能清償貸款本息時,債權銀行有權處理抵押財產,并優(yōu)先享有受償權的一種貸款方式。目前在談論的次級抵押貸款市場僅僅涉及美國的住房貸款市場。住房抵押貸款就是購房者在借款時必須以所購住宅作為抵押品, 在還清金融機構貸款本息之前,金融機構對抵押品有處置權。抵押貸款在美國是傳統(tǒng)的、占主導地位的信貸方式。在美國各家商業(yè)銀行主要貸款中,抵押貸款占1/4左右,其中住房抵押貸款占90%左右。所謂次級抵押貸款,是相對于優(yōu)質抵押貸款而言的。

美國住房抵押貸款分為三類:優(yōu)級(prime)、次優(yōu)級(Alt-A)、次級(subprime)。目前出問題的就是第三類市場。第一類貸款市場面向信用等級較高、收入穩(wěn)定可靠的優(yōu)質客戶,而第三類貸款市場是面向收入證明缺失、負債較重的客戶,因信用要求程度不高,其貸款利率通常比一般抵押貸款高出2%至3%。在美國次級貸款市場所占份額并不大,但從上世紀90年代以來發(fā)展迅速。次級抵押貸款市場是與美國的住房抵押貸款市場密切聯(lián)系在一起的。

美國的住房抵押貸款市場經歷了三個時期。第一個時期被稱為20世紀初的“雙方”參與抵押的時期。“雙方”的含義是指出借者和借入者。包括合作建筑協(xié)會、互儲蓄銀行、私人抵押出借公司和保險公司在內的金融機構都從事抵押貸款活動。大多數抵押貸款要求借款人支付40%的購房款后才能得到貸款,抵押期限為3-6年。 這樣短的貸款期限只能以每月還款以及最后償還一大筆貸款的方式結束貸款期。因此,在這一階段只有很少的家庭能使用貸款方式為自己買房。再加上金融機構對少數民族和婦女的歧視,結果只有富裕的歐洲后裔才能借款買房。

第二個時期是被稱為大蕭條以后的“三方”參與抵押的時期?!叭健钡暮x是指出借者、借入者和政府機構。由于經濟蕭條,成千上萬的人失業(yè),商品和土地價格下降。農產品價格下降使得農民無法從出售的作物中獲利。在抵押市場上,放款者被迫收回家庭抵押貸款而陷入困境。由于房地產價格下降,放款者在取消了借款者的贖回權而出售被抵押的房產后也不能收回投資。 由于放款者不愿意繼續(xù)發(fā)放抵押貸款,房地產融資和建筑業(yè)基本處于癱瘓狀態(tài)。 為了恢復經濟發(fā)展,美國國會介入并著手建立新的二手房市場,以促使住房抵押貸款。通過一系列的行動,國會建立了一個提供抵押貸款流動性的聯(lián)邦機構,這樣政府就介入并充當了抵押貸款市場的監(jiān)護者,其作用是購買和擔保抵押的貸款。在政府的參與下,政府機構要求出借者嚴格遵守統(tǒng)一的借貸原則,以穩(wěn)定市場?!叭健蹦J降奶卣魇钦畢⑴c監(jiān)管。

第三個時期被稱為資產證券化時期。該時期的起點被認為是1977年,當時美洲銀行和索羅門兄弟創(chuàng)建了第一個出售抵押貸款給投資者的信托機構,貸款被處理為債券而出售。這種金融創(chuàng)新工具在上世紀90年代得到迅速發(fā)展。一般來說,所謂資產證券化,就是將原始權益人(賣方)不流通的存量資產或可預見的未來收入構造和轉變成為在資本市場上可銷售和流通的金融產品的過程。進行資產轉化的公司(銀行與非銀行公司)稱為資產證券化的發(fā)起人。發(fā)起人把持有的各種流動性較差的金融資產,如住房抵押貸款、信用卡應收款等,分類整理為一批批資產組合,出售給特定的交易機構,即金融資產的買方(通常是投資銀行),再由交易組織以購買的金融資產為擔保而發(fā)行資產支撐證券, 以收回資金。證券化的實質是融資者將被證券化的金融資產的未來現(xiàn)金流收益權轉讓給投資者。與美國住房抵押貸款相關的證券位居全球最大規(guī)模的固定收入證券之列,到2007年1月高達5.8萬億美元。次級抵押貸款證券的存量約為8240億美元,占現(xiàn)存抵押貸款證券總量的14%左右。 [1]3

與上述“雙方”和“三方”抵押貸款模式不同之處在于:現(xiàn)在的市場有更多的當事方參與?!按渭壗枞胝摺痹谧约旱男庞玫燃壍貌坏絻?yōu)級或次優(yōu)級評定的條件下,只能按次級信用等級獲得貸款。當然,如果信用等級過低,那么按次級信用等級也不能獲得貸款。信用等級的高低取決于預付款的多少、貸款與收入比例的多少、收入與資產的評估文件及借款人的信用記錄。如果借款人的信用記錄較差,并且,債務與收入比(DTI)超過了55%,或者抵押貸款總額與房產價值比(LTV)超過了85%,就只能按次級信用等級獲得貸款。

美國金融制度的改變和房地產市場的發(fā)展促進了次級抵押貸款市場的發(fā)展。從上世紀80年代起,美國一系列的法律措施促進了現(xiàn)代次級抵押貸款市場的發(fā)展。1980年的《存款機構解除管制與貨幣控制法案》解除了美聯(lián)儲Q條例規(guī)定的利率上限;1982年的《可選擇按揭貸款交易平價法案》允許使用可變利率,即利率浮動;1986年的《稅務改革法案》規(guī)定住房抵押貸款和消費貸款的利息可減免稅收。這一系列舉措都促進了住房抵押貸款市場的發(fā)展。再加上信息技術的發(fā)展使得出借者對借款者的信用和價格風險的評估成本降低,導致了90年代次級抵押貸款市場已發(fā)展成一個專業(yè)的貸款市場。而次級抵押貸款市場的發(fā)展又放松了對借款人的信用評級,使得美國的窮人都能獲得貸款。因此,次級抵押貸款市場對解決普通老百姓住房問題的貢獻是應予肯定的。抵押貸款二級市場的發(fā)展又反過來推動了一級市場的金融創(chuàng)新。大多數抵押貸款的出借者能通過出售貸款資產收回資金。這樣,二級市場的發(fā)展使得抵押貸款的出借者更容易參與資本市場、降低交易成本和分散風險,最終增加了抵押貸款的供給,從而進一步推動了次級抵押貸款市場的發(fā)展。

2001-2004年, 美聯(lián)儲實施低利率政策刺激了房地產業(yè)的發(fā)展,美國人的購房熱情不斷升溫,次級抵押貸款成了信用評級達不到優(yōu)級或次優(yōu)級情況下購房者的選擇。放貸機構間競爭的加劇催生了多種多樣的高風險次級抵押貸款產品。如只付利息抵押貸款, 它與傳統(tǒng)的固定利率抵押貸款不同,允許借款人在借款的前幾年中只付利息不付本金,借款人的還貸負擔遠低于固定利率貸款,這使得一些中低收入者紛紛入市購房。一些貸款機構甚至推出了“零首付”、“零文件”的貸款方式,即借款人可以在沒有資金的情況下購房,且僅需申報其收入情況而無需提供任何有關償還能力的證明,如工資條、完稅證明等。直到2003年,美國的大多數抵押貸款的證券化業(yè)務都基于優(yōu)級貸款,并主要由政府支持的住房投資機構(GSEs)購買。然而到了2006年,一半以上的資產支持證券發(fā)起不符合GSEs的標準,結果市場向次級或次優(yōu)級抵押貸款證券市場轉移。2006年,36%的貸款是符合GSEs標準的,15%是優(yōu)級貸款,3%是聯(lián)邦住房協(xié)會擔保的,21%是次級貸款,25%是次優(yōu)級貸款。次級貸款和次優(yōu)級貸款有兩個共同特點: 貸款標準低、以浮動利率貸款為主。按GSEs標準的抵押貸款,單一家庭貸款的最高限額為41. 7萬美元; 債務與收入比(DTI)和抵押貸款總額與房產價值比都有嚴格限制;要有收入證明的文件等。但由于美國房價迅速上升,促使更多的個人通過次級抵押貸款市場獲取資金去購房。同時,會計和治理要求迫使GSEs緊縮抵押貸款,而創(chuàng)新技術降低了抵押貸款證券化發(fā)起的成本,所以,次級抵押貸款市場得到了迅速發(fā)展。

二、美國次級抵押貸款市場的積極作用和政策的推動作用

次級抵押貸款市場的積極作用是使低收入者買得起房,因為信用記錄不良的人一般是與低收系在一起的。而這一市場發(fā)展的背后有著政府的支持,美國1949 年的住房法案指出,美國住房政策的目標是向全體美國人提供體面、安全和整潔的居住環(huán)境。 [2]

從2000年起,美國房價的上升速度開始加快。2002年,美國的房價上升了6.9%,2002年過去的5年,美國的房價上升了38.3%。2002年,美國的GDP只增長了1.1%,2002年過去的5年,美國的GDP只增長了8.5% 。2002年,美國消費價格指數上升了1.6% ,2002年過去的5年, 美國消費價格指數上升了12.1%。推動美國房價上升的主要原因是需求超過了供給,原因是:一方面美國人變得更富有和人口中的相當一部分進入了買房的年齡段; 另一方面是次級抵押貸款市場的發(fā)展使得貸款利率和貸款成本下降, 從而刺激了低收入者的購房需求。1993-1998年,次級抵押貸款的數量增加了10倍。2005年,次級抵押貸款占抵押貸款市場的比重從1994年的5%上升至2005年的20%。結果導致美國住房屋主的比例從1965年的63%上升至1995年的64.7%,再上升至2006年的68.8%,其中非洲裔美國人住房屋主的比例從1995年的42.7%上升至2006年的47.9%。所以,次級抵押貸款市場對低收入者購房起著積極作用。按照國際住房融資聯(lián)合會的說法,美國住房屋主的比例在世界排名第10位,而富裕的瑞士則只有35%。

以法律為依據的政府政策在抵押貸款借貸的過程中起著一定作用。當借款者計劃借入抵押貸款時,美國的《出借信任法》和《住房所有權證券保護法》規(guī)定了信息披露和某些高成本借貸條件的限制。當貸款出借者發(fā)放貸款時,美國“聯(lián)邦金融機構審查委員會” 將審查出借者的資產組合, 以確保安全和交易正常。當貸款出借者向二級市場出售貸款時,美國“聯(lián)邦住房企業(yè)監(jiān)管局” 將對政府支持的住房投資機構(GSEs)貸款的安全性進行審查。同時,美國“住房和城市發(fā)展部”負責監(jiān)管GSEs是否遵守交易規(guī)則。當投資者要購買“抵押支持的證券”時,美國證券與交易會將負責監(jiān)管反欺詐行為的問題??梢?,美國抵押貸款市場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都有法律規(guī)定。這種以幫助低收入者獲得住房所有權為宗旨的政策,客觀上推動了美國住房抵押貸款市場的發(fā)展,同時也推動了次級抵押貸款市場的發(fā)展。

美國政府在推動次級抵押貸款市場發(fā)展方面起著無可替代的作用。美國次級抵押貸款市場是由一級市場上的混合型抵押貸款 ① 和二級市場上的住房抵押貸款證券組成的,二級市場的存在對一級市場的發(fā)展起著關鍵的保障作用,而政府對二級市場的發(fā)展起著重要的作用。美國的二級抵押貸款市場主要是由政府支持的房里美(Fannie Mae)和福利美(Freddie Mae)這類投資商組成。它們從抵押貸款商、銀行和儲蓄貸款機構等一級抵押貸款者手中購買抵押物權,以提供其發(fā)放新貸款所需的現(xiàn)金。因為長期抵押貸款的需要,二級市場是維持貸款機構資金流動性的根本所在。房里美是GSEs中最早成立的一家,20世紀30年代在聯(lián)邦住房管理局監(jiān)督下成立。房里美扮演著一個國家儲蓄貸款機構的角色,它通過發(fā)行自己的證券集聚資金,用其購買組合化的抵押物權。1968年,美國成立了吉利美(Ginnie Mae)。吉利美負責貸款的擔保。1970年,美國又成立了一個針對儲蓄貸款機構的二級市場機構,即福利美。目前,房里美和福利美已結合成政府和私營機構的混合體。此外,美國政府的聯(lián)邦住房管理局向美國居民提供的抵押保險, 也對提高居民的房屋擁有率起著積極作用。2003年,該機構對新抵押貸款投保了1590億美元,有效保險總額達到了4900美元。 [3] 聯(lián)邦住房管理局和吉利美的聯(lián)合,也對國際資本向國內的住房市場流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三、美國次級抵押貸款市場危機的原因和影響

(一)原因

2006年9月,美國次級抵押貸款市場危機爆發(fā),危機的特征是借款者被取消抵押品贖回權和抵押貸款壞賬高漲,金融機構瀕臨破產。2007年3月13日, 美國第二大次級抵押貸款企業(yè)――新世紀金融公司宣布,由于無力償還84億美元的流動性債務,公司將面臨破產。4月2日,該公司申請破產保護。6月,華爾街投資銀行貝爾斯登旗下的兩只基金,因大量投資于次級抵押貸款支持的復合證券而陷入困境。7月下旬,美國住房抵押投資公司(American Home Mortgage InvestmentCorp)表示已無可供發(fā)放新貸款的資金;貝爾斯登旗下又一對沖基金因次級抵押債務投資發(fā)生虧損,并宣布暫停贖回;花旗集團估計次級抵押貸款債券價格下跌已使聯(lián)邦國民抵押貸款協(xié)會和聯(lián)邦住房貸款抵押公司所持此類證券的價值縮水47億美元。8月6日, 美國第十大抵押貸款公司――美國住宅抵押貸款投資公司正式向法院遞交破產申請書。截至2007年8月底,美國已有30余家次級抵押貸款公司停業(yè),上市次級抵押貸款公司股價幾乎是直線下跌,據估計這種狀況最為嚴重的結果是,可能導致美國100家次級抵押貸款公司被迫關閉。 [4]

2007年7月,該危機演變?yōu)槿蛐缘男刨J危機。原因在于外國金融機構大量持有美國證券。截止2006年年中,外國持有的美國證券為8500億美元。 [1] 3 2007年8月9日,法國最大銀行法國巴黎銀行宣布凍結旗下三只基金的交易,稱由于這些涉足美國次優(yōu)抵押貸款業(yè)務基金的價值已無法估算,這一消息令投資者對全球信貸市場再次感到不安,導致美國股市和歐洲股市暴跌。2007年8月19日, 道瓊斯指數下跌387.18點,至13 270.68點, 跌幅為2.83%; 納斯達克綜合指數也下跌56.49點,至2 556.49點,跌幅為2.16%;標準普爾500指數下跌44.40點,至1 453.09點,跌幅為2.96%。歐洲股市方面,法國CAC40指數下跌2.17%,德國DAX指數下滑2.00%,英國富時100指數也下跌1.92%。 西方國家三大經濟體的中央銀行紛紛向相關銀行注入資金, 以緩解市場的流動性問題。2007年8月9日至20日,美國聯(lián)邦儲備委員會共向相關銀行注資975億美元,以增加市場流動性。2007年8月9日和10日, 歐洲央行向市場注入1558億歐元。15日,歐洲央行再次注入476.6億歐元。日本央行在8月16日和17日分別向銀行系統(tǒng)注資4000億日元和1.2萬億日元之后,20日再次向銀行系統(tǒng)注入1萬億日元(約合87.3億美元)資金, 旨在增加貨幣供應量和穩(wěn)定國內金融市場。西方主要國家中惟有英國沒向市場注資,原因在于:英格蘭銀行去年實行了一項借貸機制改革,允許各金融機構以高于基準利率(目前為5.75%)一個百分點的利率向央行借款,且額度沒有限制。但在市場狀況最為糟糕的8月9日和10日,英國銀行間的拆借利率也沒有高到6.75%,因此沒有銀行采用這條渠道向央行借款。英格蘭銀行據此判定:英國金融市場的流動性并未枯竭。

直接導致次級抵押貸款市場危機爆發(fā)的原因是美國房價泡沫的破滅和利率上升。次級貸款的發(fā)放是建立在房價不斷上漲及低利率假設的基礎上的。一旦房價回落,次級借款人即使出售房屋也無法歸還抵押貸款。如果房價上升,拖欠貸款的借入者可以出售房屋, 付清抵押貸款。2005年6月后,美國房價跌落,從 2005年6月到2007年6月,美國的現(xiàn)房銷售下降了10%,新房銷售下降了30%。房價跌落使得房屋所有人的再融資變得更為困難。此外,大部分次級抵押貸款為浮動利率, 從2004年6月起至今,美聯(lián)儲先后17次加息,將基準利率從1%上調至5.25%,基準利率上升使抵押貸款利率隨之上升。利率上升導致還款人月度還款額大幅度增加。此外,在房價疲軟的環(huán)境下,借款人售房還債也更加困難。這些變化最終導致了2006年以來次級抵押貸款拖欠、違約及停止抵押贖回權數量的攀升。次級抵押貸款拖欠率上升到12%。面對上述變化, 投資者對次級抵押貸款支持證券持更謹慎的態(tài)度,投資減少,券商的承銷也相應減少,結果使美國包括新世紀抵押貸款公司在內的許多貸款公司已撤出次級抵押貸款市場,尋求破產保護或者被收購。同時,投資于次級貸款證券的基金與投資人也卷入到這場風波中并遭受巨額損失,使得危機向全球蔓延。

(二)影響

次級抵押貸款市場危機不僅影響到次級抵押貸款和次級抵押貸款證券本身, 而且廣泛影響著金融市場的其他方面。

1. 會波及美國的次優(yōu)級抵押貸款。前些年由于次級貸款市場的迅速發(fā)展,使得次優(yōu)級抵押貸款也普遍具有杠桿率較高、信用等級較低、文件水平較差、保險要求較松等高風險特點。與前些年相比,近期次優(yōu)級抵押貸款已開始走下坡路。

2. 消費信用市場可能遭受損失??偛课挥诿苄钠噷I(yè)分析機構CSM發(fā)表報告預測,今年美國市場的汽車銷量將下降35萬輛, 至1620萬輛, 為1998年以來的最低水平。

3. 更廣泛的結構性產品市場,尤其是資產支持證券的擔保債務可能惡化。次級資產支持證券中較低評級的證券占資產支持證券擔保債務抵押量的50%至60%,所以,這類結構性產品對抵押貸款信用質量的惡化尤為敏感。

4. 對借款者的不利影響。 由于利率上升, 從2007年至2009年,借款者的支付將大大增加??ǜ剩–agan)估計,2004年至2006年,59%的浮動利率借款者將在2007年多支付25%;19%的貸款將增加50%的支付。此外,2007年浮動利率貸款中被取消抵押品贖回權的將達到13%。據美聯(lián)社報道,房地產行業(yè)調查機構REALTYTRAC公司8月21日的調查報告說,7月份美國家庭喪失抵押品贖回權的報告總數為17.96萬例,遠高于去年同期的9.28萬例,較6月份的16.46萬例也有顯著增加。

5. 抵押貸款機構、服務機構和保險機構都受到不利影響。由于進入障礙低,較小的次級抵押貸款機構曾紛紛進入抵押貸款領域,而隨著貸款額不斷下降,信貸質量持續(xù)惡化,利潤率日益降低,這些機構現(xiàn)在已陷入困境。由于所須承擔的抵押貸款初期違約的數量在增加,貸款機構已處于破產或調整之中。抵押貸款市場中的服務機構負責每月付款、維持付款和余額的準確記錄,并經常代借款人付稅和投保。如果抵押貸款還債額大減, 或其購買的單項交易保險出現(xiàn)問題,服務機構也面臨著風險。抵押貸款保險機構,尤其是涉足次級抵押貸款的保險機構可能面臨更大的賠償責任。但是,抵押貸款保險機構的損失通常僅限于承保額,而且保險機構還可選擇取消抵押品的贖回權,將風險轉給原貸款機構。

6. 對外國投資機構的影響。由于美國不允許外國投資機構直接投資低于投資級的資產支持證券,因此一些外資轉而投資擔保的債務證券,從而間接進入了美國次級抵押貸款市場。比如,在中國的金融機構中,中國銀行、工商銀行、交通銀行、建設銀行、招商銀行和中信銀行等6家金融機構購買了部分次級抵押貸款,但由于中國國內監(jiān)管部門對金融機構從事境外信用衍生品交易管制仍然比較嚴格,這些銀行的投資規(guī)模并不大。據美國金融機構估計,這6家銀行次級債虧損共約49億元人民幣。[5]

必須指出,這場危機對美國經濟的影響還是很有限的。2004年, 美國金融資產的規(guī)模達到45.3萬億美元。,這次危機即使損失幾千億美元, 對美國金融的打擊也是很有限的。更何況即使全部次級貸款都成為壞賬,實實在在的房屋資產仍然存在著。今年8月16日,美聯(lián)儲下屬的圣路易斯聯(lián)邦儲備銀行行長威廉?普爾表示, 還沒有跡象表明次級抵押貸款危機所掀起的風暴正在危害美國經濟主體。這一判斷是符合美國實際情況的。 這場危機對中國的影響也是很有限的。 [6]這場危機對全球金融市場的消極影響也是有限的。8月22日,投資者對全球金融市場的信心增加,全球股市大幅上漲。8月23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表示,金融市場對全球經濟的影響仍在可控之中,主要經濟體的基本面仍然是健康的。

四、美國次級抵押貸款市場危機引發(fā)的批評和改革呼聲

美國次級抵押貸款市場的危機爆發(fā)也暴露了該市場中存在的問題:(1)掠奪性放貸。掠奪性放貸沒有嚴格的定義,但一般是指貸款機構或其商沒有依照美國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向消費者真實、詳盡地披露有關貸款條款與利率風險的復雜信息而欺騙消費者發(fā)放貸款。按照2002年美國住房和發(fā)展部與財政部的一份聯(lián)合報告,掠奪性放貸是在貸款過程中置借款人不利境地的活動,使借款人承擔更高的被取消抵押品贖回權的風險。 掠奪性放貸的對象是受教育程度低、少數民族裔和老年人。掠奪性放貸合同中訂立的對借款者不利的主要條款有:提前還款的罰金,如果借款人提前全部還清借款, 就必須根據還款的時間差支付罰金;風險基礎定價,出借者以放款信用為由向借款者收取更高的利率和費用;單一保險費,要求借款者購買信用保險,以防購房者萬一去世,能讓借款者得到賠償。(2)監(jiān)管缺位。美國次級抵押貸款市場危機爆發(fā)后,不少人士批評美國中央銀行的失職。約瑟夫?斯蒂格利茨指出,美國當前的次級抵押貸款市場危機與美聯(lián)儲前主席格林斯潘在任時實行的政策有關。2001年的美國經濟衰退, 美聯(lián)儲為了促進經濟增長和就業(yè),用降低利率辦法刺激經濟。利率降低刺激了美國家庭更多地貸款買房和負債消費。而且,由于低利率促進了房地產業(yè)的持續(xù)繁榮,美國人對自己不斷增長的債務負擔一直不以為意。為了讓更多人借到更多的錢,美國還不斷放寬放貸標準,次級貸款發(fā)放額不斷上升,一些新的信貸品種允許個人貸款的數額越來越大,還出現(xiàn)了一些非固定利率的貸款品種。房地產泡沫最終破滅,房價下跌后,有些借款人發(fā)現(xiàn)其貸款額遠遠高于他們所擁有房產的價格, 一些人無力償還貸款,只能拖欠。

針對掠奪性貸款行為,美國的政治家和律師建議,要讓掠奪性貸款行為的責任向證券化過程中的投資銀行和信用評級機構傳遞。也就是說,通過立法使得投資銀行和信用評級機構承擔更多的責任, 即讓它們承擔掠奪性貸款行為的經濟后果,促使它們去監(jiān)督準備購買的貸款質量和審查借款者所冒的風險。 雖然這樣做會增加交易成本和減少次級抵押貸款的供給,但是貸款的質量將得到提高。也有人呼吁美國國會全面改革消費者抵押貸款立法,全面改革消費者信息披露制度和制定抵押貸款市場的責任法。美聯(lián)儲主席伯南克認為,美聯(lián)儲應采取的監(jiān)管措施有:要求信息披露;通過制定規(guī)則禁止掠奪性貸款;提供貸款指導并結合監(jiān)管措施;與金融界有關機構合作向借款者提供咨詢和開展金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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