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局信息公開工作匯報
時間:2022-06-27 10: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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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區(qū)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局實際工作,對2012年區(qū)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了認真總結,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概述
一年以來,區(qū)畜牧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緊緊圍繞畜牧中心工作,按照區(qū)委、區(qū)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及相關決策部署,結合我局實際,進一步加強領導、改進機制、改善管理、狠抓落實,加大政務信息工作力度,積極開展政務公開工作,真正做到了公開化、透明化、公正化。2012年度,通過區(qū)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政務信息共53條;向區(qū)委、區(qū)政府報送信息60余條,同時未發(fā)生一起涉密信息違規(guī)上網公開事件。
二、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
區(qū)畜牧局按照區(qū)政府統(tǒng)一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各項工作機制,扎實推進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加強了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調整充實了我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相關職責,做到了領導、機構、人員“三到位”。在工作中,強化“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責任到科室、任務到人頭”的工作機制,形成縱到底、橫到邊、上下聯動、整體推進的工作體系。同時為保證政務公開工作任務的順利開展,加強了日常的監(jiān)督檢查,制定了責任追究制度。領導班子還定期召開會議,調度和部署政務公開工作。
(二)進一步完善政務信息公開制度。根據《條例》要求,結合我局實際,進一步完善了《區(qū)畜牧局政務公開工作意見》、《區(qū)畜牧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制度》、《區(qū)畜牧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區(qū)畜牧局信息公開制度》、《區(qū)畜牧局公文處理制度》等涉及政府信息協調、保密審查和依申請公開等多項制度。按照有關要求,對機關各種無密級的公告、通告、通知、通報、報告、批復、意見、會議紀要等文件及時錄入區(qū)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確保政府信息及時主動公開。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平臺建設情況
一年來,我局依托區(qū)政府信息公開系統(tǒng)作為信息公開的第一平臺,設置了信息公開指南、信息公開目錄、信息依申請公開、信息公開監(jiān)督信箱等欄目,便于公民及時查閱。
同時完善了機構職能相關信息,通過對局系統(tǒng)信息進行梳理和整理,對涉及到群眾基本利益、需要社會廣泛關注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時、公開、便民的原則,通過網絡、報紙、電視等多種宣傳手段和方式篩選公布了有關支農惠農政策解讀,畜牧生產管理、現代畜牧業(yè)建設等信息。共篩選信息100多條,本年度在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53條。
四、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情況
本年度沒有請求公開信息申請。
五、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區(qū)畜牧局政府信息公開都是免費的,一直沒有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六、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2年,區(qū)畜牧局嚴格按照《條例》的規(guī)定公開政府信息,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訴訟和申訴的情況發(fā)生。
七、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及監(jiān)督檢查情況
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和公開后可能會造成社會重大負面影響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免于公開的其他信息,一律不予公開。在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中本著“誰,誰負責,先審查,后公開”的原則,建立了政務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登記制度,嚴格審查程序。所有公開的信息,在前都先由信息首提單位主要負責人同意,報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查,經分管局長批準,方可。重要信息的需經局主要領導批準。全年未發(fā)生一起涉密信息違規(guī)上網公開事件。
八、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些距離;信息公開的深度和廣度有待加大。
(二)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要及時更新和整理相關信息,特別是群眾迫切需要的信息及時更新,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三)探索新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式和途徑,以便群眾獲取政府信息,切實服務社會,方便群眾。
(四)進一步理清思路、明確任務、狠抓落實,充分發(fā)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服務作用。深入、全面推進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