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時間:2022-09-22 03: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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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縣中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為認真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字〔2021〕1號)等文件要求,進一步規(guī)范全縣中小學校招生工作秩序,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2021年全縣中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教育均衡性、公益性和普惠性,嚴格依法行政、依法辦學和依法招生,維護廣大適齡兒童入學權益,營造良好教育生態(tài),確保全縣中小學招生工作規(guī)范有序,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則
(一)堅持依法招生。按照“劃片招生、就近免試入學”的總體目標,各學校必須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區(qū)范圍進行登記入學,不得通過筆試、面試、面談、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條件招生,嚴禁任何形式的“變相招生”。
(二)堅持房戶一致。片區(qū)內自有完全產權房產、《不動產權證》(或房地產權證或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編號)與《戶口簿》登記地址一致者,優(yōu)先安排學位。其他條件的,視學位情況,按照相對就近原則,統(tǒng)籌安排學位。
(三)堅持全程網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涉及到的“信息采集—信息審核—反饋結果—批次分配學位—入學通知”等工作,全部通過“縣中小學新生入學服務平臺”完成,平臺與相關部門的政務數據審核接口連通,進行房產、戶籍、年齡、學籍、務工、經商、納稅、監(jiān)護人等信息的網上自動驗證。
(四)堅持陽光招生。全面推行信息公開公示,加強招生監(jiān)管,招生過程及結果接受社會監(jiān)督,保障適齡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機會,真正實現公平、公正、公開的“陽光”招生。
(五)堅持嚴控班額。嚴格按照省定標準控制起始年級班額,有條件的小學、初中一年級每班不超過45人、50人,城區(qū)學校每班最多不能超過55人。
三、招生計劃
全縣小學招生約12430人,初中招生約13900人,確保具備教育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率達到100%。
四、招生范圍
(一)招生年齡。小學一年級招收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初中一年級招收小學應屆畢業(yè)生。
(二)片區(qū)范圍。1.鄉(xiāng)鎮(zhèn)小學、初中招生:招收本行政區(qū)域內的適齡少年兒童和六年級畢業(yè)生,中心小學各自確定轄區(qū)內各聯小(教學點)的招生片區(qū)及入學條件,不得跨鄉(xiāng)鎮(zhèn)、區(qū)域招生。2.城區(qū)小學、初中招生:招收具有(見附表2)常住城區(qū)戶口、父母(或其本人、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在劃定片區(qū)內有家庭法定自有住房且實際居住、符合年齡等條件要求的適齡兒童。在有空余學位的情況下,可接收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3.特殊教育學校招生:面向全縣招收能生活自理的殘疾兒童少年(具體以縣殘疾兒童少年入學鑒定和咨詢委員會鑒定評估為準)。4.民辦小學、初中學校招生:堅持“公民同招”,面向駐地區(qū)域及周邊,招收自愿就讀的適齡兒童及外來務工子女入學。
五、招生辦法
(一)錄取辦法。1.鄉(xiāng)鎮(zhèn)小學、初中招生。各學校根據戶籍和房產對報名學生進行信息審核,嚴禁招收非轄區(qū)范圍內的學生。2.城區(qū)小學、初中招生。各學校對片區(qū)內符合條件的已報名學生,按照“戶、住優(yōu)先”和招生區(qū)域類別順序,依次分4個批次進行學位安排,第4批次須在有空余學位的情況下,才能接收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即:片區(qū)學校僅有“一類區(qū)域”的,按4個批次依次錄?。黄瑓^(qū)學校既有“一類區(qū)域”又有“二類區(qū)域”的,先錄取“一類區(qū)域”前3個批次,再錄取“二類區(qū)域”前3個批次,再錄取“一類區(qū)域”的第4批次,最后錄取“二類區(qū)域”的第4批次。若某類區(qū)域、批次報名人數超出空余學位時,采取電腦隨機派位?!耙活悈^(qū)域”未被錄取的學生調劑到有空余學位的其他學校參加錄取,“二類區(qū)域”未被錄取的學生到“二類區(qū)域”的第2個學校參加報名。批次劃分如下:(1)第一批次。主要指房戶一致人員子女;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立功受獎抗擊肺炎疫情一線人員子女、我縣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重大招商項目核心人員子女及其他各類優(yōu)撫對象,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落實教育優(yōu)待政策。包含下列情況:①學生及其法定監(jiān)護人有完全產權房產,且房產、戶籍登記地址一致的;②原有房產因舊村(城)改造而搬遷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學,按搬遷前房產(戶口簿、拆遷合同等)所在片區(qū)申請學位的;③學生及父母名下無房產,學生與父母雙方(或一方)長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產居住,且學生與父母雙方(或一方)戶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口簿上,戶口簿與房產地址一致的;④房屋權利人為共同共有,不動產權證(或房地產權證)上只有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或適齡兒童,父母或適齡兒童的份額在50%及以上,且房戶一致的;⑤現役軍人子女。主要包括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烈士、因公犧牲軍人子女,駐現役軍人子女、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子女;⑥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⑦抗擊肺炎疫情有關一線人員子女。主要指按照省、市有關規(guī)定,參與抗擊肺炎疫情有關一線人員子女并受到表彰獎勵的;⑧高層次人才子女。主要指符合《《市高層次人才服務綠色通道實施辦法》(組通字〔2019〕26號)和相關政策規(guī)定,我縣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的子女;⑨重大招商項目核心人員子女。主要指按照《縣委、縣人民政府關于擴大對外招商引資的若干規(guī)定》,我縣從外地引進且已簽約的重大招商投資項目的核心管理人員子女。(2)第二批次。主要指房戶不一致,但戶籍屬于城區(qū)的,包含下列情況:①片區(qū)內學生及其法定監(jiān)護人有完全產權房產且實際居住的,但學生戶籍不在此房產地址上的(以下簡稱“單房產”)人員子女。②學生戶籍在招生片區(qū)內,但學生及其法定監(jiān)護人完全產權房產在其他學區(qū)內且實際居住的;③學生戶籍在招生片區(qū)內,但學生及其法定監(jiān)護人在學區(qū)內無合法房屋(屬小產權性質或租賃房屋)的人員子女。(3)第三批次。主要指學生戶籍不在城區(qū)的,但學生及其法定監(jiān)護人在片區(qū)內有完全產權房產且實際居住的;(4)第四批次。主要指無城區(qū)戶籍的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且有自購的無合法手續(xù)房屋或租賃房屋。3.民辦學校招生。適齡入學兒童和六年級畢業(yè)生登錄“縣中小學新生入學服務平臺”的“民辦學校”窗口進行報名。對于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非起始年級招生必須單獨提交書面招生計劃申請,縣教體局依據學校辦學條件核定招生數量和確定招生方式,同意后方可招生,否則嚴禁招生。
(二)招生流程。1.信息采集。7月1日—7月25日,學生家長(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可登陸“縣中小學新生入學服務平臺”網頁版、微信版、“愛容沂辦”APP三種方式進行報名(登陸方式附后),選擇各自報名窗口完成信息采集或更改。每名學生只允許填報一所公(民)辦學校,但報名臥龍學校初中部的學生可允許再報一所公辦學校,一旦被臥龍學校錄取,所報公辦學校的報名信息系統(tǒng)自動刪除。無法進行網絡報名的學生,可攜帶相關證件、證明,到片區(qū)內的學校,由工作人員幫助完成信息采集。2.信息審核。7月25日-31日,各學校對提交的學生信息進行審核、校驗,對上傳材料不完善、不明確的小產權房、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入學資格,需入戶現場調查核實。3.提前批錄取。7月26日前,臥龍學校初中部報名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時,采取電腦隨機派位。7月28日前,未按時報到繳費的新生取消錄取資格。未被錄取的學生于7月31日前,登錄“縣中小學新生入學服務平臺”,到所在招生片區(qū)重新報名。4.審核反饋。8月1日-8日,家長于8月1-5日登陸系統(tǒng)查看審核結果。審核未通過的,會在信息平臺顯示原因或通過手機短信反饋審核結果(發(fā)送至注冊的手機號碼),對反饋信息需完善修改的,家長要及時修改補充。8月6-8日,各學校對再次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對不能完全滿足條件的,需入戶現場調查核實。5.學位安排。8月9日—8月15日,分批次進行學位安排。期間,縣教體局對各學校審核通過的小產權房、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抽樣核查。6.名單公示。8月16日-20日,各學校將擬招收新生名單進行公示。7.入學辦理。8月22日起,完成學位分配的學校,家長可通過“縣中小學新生入學服務平臺”查詢電子版“入學通知書”及“入學須知”,并下載打印,按照錄取學校時間要求辦理入學手續(xù)。8.陽光分班。8月28日前,各學校進行均衡陽光分班,分班情況及時公布,接受家長與社會監(jiān)督。有條件的學校,學生、教師分班要同步進行。9.新生報到。9月1-5日。
(三)其他事宜。1.學生及其法定監(jiān)護人所持《戶口簿》《房地產權證》(不動產權證)登記時間截止日期為2020年6月30日。2020年7月1日至開學前,上述證件新登記或信息發(fā)生變化的,根據學校學位情況統(tǒng)籌安排。2.臥龍學校北校區(qū)初中一年級計劃招收走讀生880人(不安排住宿),東校區(qū)計劃招生2180人(主要招收住宿生,含競技體校高水平運動員50人、縣外招生計劃300人)。3.學校片區(qū)內公寓、辦公用房、商業(yè)用房、期房(未交付入?。┑龋蛔鳛槿雽W依據。4.學生戶口與父母雙方或一方在同一戶口簿,但空掛于單位、親戚、朋友戶籍上的,不作為入學依據。5.因疾病等特殊情況需延緩入學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向所在片區(qū)學校提交相應證明材料,經審核批準后可延緩入學。期滿,應按規(guī)定入學。6.對于家長或其他監(jiān)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入學或造成輟學的,教育部門將聯合政府有關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提請司法部門依法發(fā)放司法文書,敦促家長送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情節(jié)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學校要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中小學招生工作的復雜性和重要性,加強招生領導,實行校長負責制,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安排熟業(yè)務、素質高的人員參加招生工作。要認真梳理招生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風險點,建立風險清單,制定應急預案,加強風險防控,妥善處理招生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確保招生工作順利推進。
(二)加強宣傳,陽光招生。堅持線上線下聯動,通過網上報名平臺、縣政府網站、教育、傳媒等網絡媒體和學校門口公示欄、居民小區(qū)信息公開欄等多種方式,科學、規(guī)范宣傳招生政策,招生信息或張貼海報、微信二維碼,讓廣大學生家長明確招生政策及流程。民辦學校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必須嚴格執(zhí)行公示制度,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各學校要設立招生咨詢辦公室,公布咨詢地點、時間、人員和電話,指導報名,方便群眾。8月20日前,各學校要將招收新生可以公開的基本信息面向全部學生、家長和群眾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三)公平分班,規(guī)范辦學。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都要均衡配置校內教育教學資源,均衡安排同年級各班任課教師,陽光分班,避免出現擇班、擇師現象。各學校嚴禁考試分班或以各種名義舉辦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特色班等,切實保障教育公平。學校嚴禁向校外機構或他人介紹生源、提供學生及家長相關信息。加強學籍注冊和管理,根據招生報到結果,按時為正常入學的學生注冊學籍或辦理學籍轉接。嚴禁接收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及搶注學籍、漏建學籍、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
(四)明確責任,嚴肅紀律。各學校在招生過程中要嚴格落實“九項嚴禁”紀律要求,杜絕各種干擾,維護風清氣正的招生環(huán)境,積極構建縣教體局與學校、學校與家長的雙向監(jiān)督機制,加強過程督查與指導??h教體局將對城區(qū)無法定房產和進城務工(經商)子女審核情況進行重點抽檢,對違規(guī)宣傳、招生的學校進行通報批評,違規(guī)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學籍,性質嚴重的按照沂教字〔2021〕10號《關于規(guī)范全縣中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進行嚴肅處理;對于違反規(guī)定的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對在招生過程中因把關不嚴、失職瀆職、態(tài)度蠻橫等引發(fā)群眾不滿、投訴被查實的,嚴肅追究學校及有關人員責任;對發(fā)現以招生為由向家長索要錢物等違規(guī)行為依法依紀嚴肅查處。
(五)嚴格做好疫情防控。要把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措施貫穿于學校招生工作全過程,嚴防問題出現。各學校要設置專門場所、專用防疫特殊通道用于招生工作,并提前配備充足的疫情防控日常物品和應急處置物品。要對招生工作場所進行環(huán)境衛(wèi)生整治、消毒通風。所有人員進入招生工作場所,必須測溫、消毒、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離。學校疫情聯防聯控醫(yī)療部門,要主動跟進,配合學校做好突發(fā)事件的處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