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結構基礎埋深研究

時間:2022-10-28 09: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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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結構基礎埋深研究

摘要:文章針對建筑結構基礎埋深問題的影響因素進行了分析,詳細介紹了處理措施,目的是使處理方法得當,設計合理。

關鍵詞:基礎埋深;影響因素;處理措施

從設計地面到基礎底面的深度,稱為基礎埋置深度,通常應根據(jù)建筑物和地層的整體狀況做技術經(jīng)濟比較后確定。下文對建筑結構基礎埋深問題進行闡述。

1影響因素

基礎的埋深:①應滿足使用功能上的要求,例如:建筑物的用途、有無地下室、設備基礎和地下設施等的要求,初步擬采用的基礎形式和構造等。②作用在地基上的荷載大小和性質也與基礎要求的埋深有關。當荷載大而承受風力和地震力等水平荷載,如高層建筑和水塔、煙囪、筒倉等高聳結構物,就應驗算為保證建筑物抗傾覆等穩(wěn)定性而需要的埋置深度。如為承受拉力或上拔力的構筑物,基礎也需有足夠的埋深以保證所需的抗拔阻力。另一方面,地基土的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地基土可能具有的凍脹和融陷影響,甚至相臨建筑物的基礎埋深等,都是確定基礎埋深時要考慮的因素。

2處理措施

在保證建筑物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基礎應盡量淺埋,一般情況下,不宜小于0.5m。對巖石地基可根據(jù)具體情況確定,不受此規(guī)定所限,這是從我國實際情況出發(fā)的經(jīng)驗總結。對大量低層、多層房屋采用淺基礎較為經(jīng)濟合理,而且可行。地下水位的基礎施工不僅增加造價,影響施工進度,而且可能擾動地基,故應優(yōu)先采用高出地下水位的淺埋方案。當?shù)叵滤惠^高,基礎不能埋置在地下水位以上時,應將基礎底面埋置在最低地下水位以下不小于0.2m的深度,且基礎應采用耐水材料。當?shù)叵滤g性化學物質時,應采取防腐蝕措施。當?shù)叵滤缓艿?,基礎埋在地下水位以上,地下水影響不到地基土的持力層,也就不必考慮地下水的影響,按常規(guī)做基礎。在影響高層建筑地基穩(wěn)定的多個因素中,除建筑物高度、體型、基底壓力、偏心矩、地基土性質、抗震設防烈度等應素外,基礎埋深也是一個重要的因素。高層建筑筏形基礎埋深應滿足地基承載力、變形和穩(wěn)定要求[1]。位于巖石地基上的高層建筑基礎埋深應滿足抗滑要求?!盎A應有一定的埋深,在確定埋深時,應考慮建筑的高度、體型、地基土質、抗震設防烈度等因素、埋置深度可從室外地坪算至基礎底面,并宜符合下列要求:①天然地基或復合地基,可取房屋高度的1/15;②樁基礎可取房屋高度的1/18?!薄爱斀ㄖ锊捎脦r石地基或采取有效措施時,在滿足地基承載力、穩(wěn)定性要求及本規(guī)程第12.1.6條規(guī)定的前提下,基礎的埋深可不受本條第1、2款的限制。當基礎可能產(chǎn)生滑移時,還應采取有效的抗滑移措施?!盵3]由于場地土的復雜性和工程的多樣性,凡是高層均套用1/15、1/18的基礎埋深,對有些工程實施起來相當困難,特別對有些工程是不具備可操作性的。當建筑物采用巖石地基、或某些底座較大的高層建筑而使用功能又無多層地下室要求時,施工不便且不經(jīng)濟,對基礎埋置深度的限值給予了放寬,即不受1/15、1/18埋深的限制。但也不是簡單地降低基礎埋深的要求,必須滿足基本條件和采取有效措施,驗算分析能滿足建筑安全要求,方可實施。除巖石地基外,位于土質地基的高層建筑筏形或箱形基礎應有適當?shù)穆裆?,以保證筏形或箱形基礎的抗傾覆和抗滑移穩(wěn)定性。在城市居住密集的地方往往新舊建筑物緊靠在一起,為保證施工期間相鄰原有建筑物的穩(wěn)定,對設計新基礎[1]規(guī)定:新建建筑物的基礎埋深不宜大于原有建筑物的基礎。當新建基礎埋深大于原有建筑基礎時,應根據(jù)建筑物荷載的大小、基礎形式和土質情況而使基礎間保持一定距離。如果由于用地條件所限,不能達到此要求,在施工階段應采用適當措施保證原有建筑物的穩(wěn)定。如打護坡樁、分段施工、設臨時加固支撐、打板樁、地下連續(xù)墻等施工措施,或加固原有建筑物的地基。在設計中也要采用一些辦法,如懸挑上部結構,使新基礎盡量離開舊基礎。季節(jié)性凍土是在地基上部一定深度內每年冬季凍結,夏季融化,一年交替凍融一次。位于此類地基上的基礎,設計時不僅要滿足一般地基的要求,還應考慮由于地基凍脹和融陷對基礎可能造成的影響。根據(jù)《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guī)范》規(guī)定,設計時采用的基礎埋深方案允許殘留凍土層厚度hmax,建筑物或構筑物在建成后,在冬夏春季凍層繼續(xù)向下延伸時,基礎底面以下的地基土允許有較小厚度的凍結。但并不是在夏季冬季砌筑基礎時,允許基槽遭受凍結,這樣必然要造成建筑物的破壞。因此,基礎的底面也應建在冰凍線以下,并且要低于冰凍線0.2m的地方,使基礎落在穩(wěn)定的非凍土層上。當冰凍線與地下水位作用同時存在時,哪一個影響的埋置深度深,則按深的確定基礎埋深。在確定地基凍脹性類別和基礎最小埋深時,如果遇到多層地基情況,則應先根據(jù)凍深范圍內的下層土,確定基礎埋深,如確定后的基礎埋深淺于下層土時,則應按上層土的凍脹性確定其基礎埋深。

3注意事項

①地基土質良好,堅實、穩(wěn)定性好、具有足夠的承載力,此時基礎可按最小埋深建造;②地基上層為厚度不超過2m的弱土層,弱土層下面則為好土層,這時通常把基礎做在下面的好土層上;③地基由兩層土組成,上層弱土層的厚度在2~5m之間,這時,如果是低層或輕型建筑,為減少土方工程量,通常采用加寬基礎底面的方法,爭取做淺基礎。但當建筑為高層、建筑荷載較大時,基礎還應落到下面的好土層上。④地基土組成為上部弱土層厚度超過5m,一般輕型、低層建筑應爭取做淺基礎,必要時可以對上部結構進行加強,或用換土法、短樁法對地基進行人工加固。若是高大建筑物,在弱土層不很厚的情況下,基礎可落在好土層上。若弱土層很厚,則應用長樁法進行地基加固。⑤地基土質組成為上部土質較好,下部土質弱。當上部好土具有足夠的厚度時,應爭取做淺基礎;當上部好土層厚度較小、而下部弱土又很厚時,應避免做高大建筑物,否則地基處理費用會很昂貴;⑥地基土組成上下為好土層中間夾著一層弱土層,如同三明治,此時低小建筑物爭取做淺基礎,高大建筑應采用長樁法,使基礎支承在下面的好土層上。

4結束語

總而言之,隨著科技的發(fā)展,對基礎埋深的認識會更成熟,新規(guī)范再次修訂后解決基礎埋深的措施會更完備,更加符合設計要求。

作者:郭瑞鋒 單位:烏海市英信建筑設計有限責任公司

參考文獻:

[1]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guī)范[S].GB50007-2002.

[2]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guī)范理解與應用[S].JTPB01-2004.

[3]高層建筑混凝土結構技術規(guī)程[S].JGJ3-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