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yè)合同風險管理論文
時間:2022-04-08 11: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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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強化合同全過程、動態(tài)化管理
1.事前防范階段
(1)建立合同相對人管理庫。對首次進入相對人管理庫的合同對方做好盡職調查,明晰合同對方主體身份,了解對方資信狀況,比如查驗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同時訂立合同時須確認經辦人的身份和資格,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權的真實性、合法性等,防止出現無權、越權等容易不被人追認的情形。對建立長期合作關系的相對人進行動態(tài)化管理,將每次履約的情況做好紀錄,并可建立相對人評分制度。對有惡意逃廢合同義務的相對人拉入“黑名單”,防止企業(yè)與資信紀錄不佳的合同相對人重復交易。
(2)慎重起草合同條款、大力推廣使用標準合同首先,在合同談判中,盡力爭取合同文本起草權,在文本使用上占據主導地位。其次,慎重起草合同條款,合同的內容、條款要與合同目的相符,盡力避免出現可能產生歧義和不確定的表述,語句清晰、簡練、準確;第三,大力推廣使用標準版本。大型國有企業(yè)通常經營范圍較廣、涉及的合同領域較多,合同管理的難度和風險都比較大,這就需要推廣標準版本的使用。通過事前研究制定好分類的標準合同版本,可以有效避免多頭起草、多人起草的漏洞,統一合同的起草樣式和條款表述,在合同使用前就盡量規(guī)避了大多數合同文本風險。在合同標準版本頒布后,企業(yè)也要出臺相應制度來保證標準版本的使用。比如要求對外訂立合同一般情況下均應使用合同標準范本,確因特殊原因不能使用的,需報公司法律部門審核;在對標準版本的修改方面,對已確定的條款原則上不能修改,對留白的條款才可以根據不同合同目的添加或修改。
2.事中控制階段
合同事中控制,就是對已簽署生效的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進行持續(xù)的跟蹤和管理?,F實中,企業(yè)的合同管理存在一個誤區(qū),就是重審查,輕履行。企業(yè)管理人員和合同管理人員的重點和精力往往都放在合同審查階段,以為合同簽署了就萬事大吉了。其實不然,在企業(yè)法律實踐中,我們發(fā)現很多糾紛和爭議都是在履行階段發(fā)生的,而正是因為企業(yè)工作人員不重視對合同履行的管理,最終造成了損失。合同管理的事中控制,主要需要做好以下幾點:
(1)做好合同履行中的書面記錄和會簽資料等并妥善保存,比如簽收單、驗收單、提貨單等重要履約單據的保存,為順利執(zhí)行合同條款以及如果發(fā)生訴訟后的留存證據做準備;
(2)合理、及時利用各種抗辯權,維護自身的合法權利。比如發(fā)現對方存在有可能喪失履約能力的情況,可以主張行使不安抗辯權,拒絕支付價款;如果對方負有先履行或同時履行義務卻未予履行,則可主張先履行抗辯或同時履行抗辯,以防范自己履行義務卻得不到對價的風險;按照《合同法》的規(guī)定,守約方可以在對方出現根本違約情形時,行使法定解除權,也可依照約定行使解除權以防范風險;
(3)正確行使催告權利。如果企業(yè)作為債權人,對于合同對方的違約行為,要及時行使催告權利。催告不僅可以給予違約方繼續(xù)履約的壓力和動力,同時也避免了債權因超過訴訟時效而無法獲得司法救濟的風險;
(4)提高風險意識,把握合同履行細節(jié)。比如貿易合同,在購買方未付款前不能提前開發(fā)票,發(fā)票是付款的重要憑證,一旦出現糾紛,在沒有相反證據的情況下,將使收款方陷入難以抗辯的境地。再比如向合同對方發(fā)催款通知或者重要文書,應使用特快專遞或其他合同中約定的方式寄送,以留存雙方認可的書面憑證。
3.事后補救階段
事后補救階段,就是在合同糾紛發(fā)生后的處理,是合同管理者通過各種方式包括司法途徑尋求保護自身利益的最后救濟措施。合同的事后補救通常包括以下幾種途徑:
(1)雙方和解或在法院的主持下調解。訴訟是公權力接入糾紛的處理,訴訟時間長、程序復雜,對合同雙方而言都不是解決糾紛最便利的渠道,如果能在相互妥協的情況下達成和解或調解成功,也不失為糾紛處理的好方法;
(2)訴訟或仲裁。在合同中有明確約定爭議解決方式的情況下,合同雙方都可依據合同條款選擇對自己有利的公權力介入。合同糾紛一旦進入訴訟或仲裁,就需要合同當事人認真研究案情,梳理完善證據,聘請專業(yè)的律師團隊積極應訴,科學運用訴訟技巧,獲得對己方有利的訴訟或仲裁結果。
二、建立健全國有企業(yè)合同管理組織體系和制度流程
組織體系是合同管理的基礎,而基于組織系統的制度流程是合同管理得以順利推定的行為標準。國有企業(yè)的合同管理體系是依托是法律工作體系而來,主要包括企業(yè)總法律顧問、集團總部合同管理部門及所屬單位合同歸口管理部門組成。建立“集中統一、分級授權”的合同管理體系,有利于企業(yè)明確合同管理主體,并根據合同分級授權的制度,按照職責權限對合同進行分類管理。總法律顧問作為企業(yè)法律事務的直接領導,負責統一管理、協調和處理企業(yè)合同管理中相關工作;總部合同管理部門作為企業(yè)合同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企業(yè)內部合同管理相關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審查;合同專用章的管理、合同信息化建設以及對所屬單位合同管理工作的監(jiān)督指導等;所屬單位合同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負責本單位合同管理相關工作及與總部合同管理部門的溝通聯絡等工作。作為法律風險防范的措施之一,制度建設是對曾經發(fā)生和可能發(fā)生的問題,通過分析找出制度上的原因并將可能的處理方法制度化。合同管理制度化也是合同風險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企業(yè)合同管理制度不僅要有作為綱領文件的《合同管理辦法》,而且在合同的審查、簽署、履行、評估檢查方面都應設置詳細的管理制度和指引,最終形成一套合同管理的制度體系,實現對合同全生命周期的閉環(huán)管理。
三、大力推進合同信息化建設
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和企業(yè)對信息化的廣泛應用使企業(yè)可以借助信息化的手段來提升和優(yōu)化內部管理,對合同的風險控制當然也可以借助信息化的手段來實現和優(yōu)化。合同信息化就是把企業(yè)梳理和總結的合同管理制度、流程、理念通過信息化的手段落實、固化到管理系統中,使合同管理的制度落實的更加嚴密,不因領導風格變化、人員崗位變動而變動,并帶有一定的強制性。國有企業(yè)合同信息化建設就是用信息化手段統一合同起草、修改、審批、簽訂、履行的業(yè)務流程,強化合同全過程管理,有效控制合同風險。形成合同全生命周期的閉環(huán)管理,不僅為可以實現合同管理的專業(yè)化、網絡化、信息化,有效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還可以借助信息化,對企業(yè)的集團化管控提供一個技術和數據支撐平臺,為企業(yè)提高管理水平和提升決策精度提供支持。
四、結語
合同風險的控制貫穿于合同管理的全過程,國有企業(yè)的合同風險管理工作,不僅要從合同全流程管理入手,對合同的審查、簽署、履行進行風險管控,也要不斷夯實合同管理的組織體系和制度流程,并借助信息化平臺,綜合運用法律的、經濟的、技術的手段,有效控制合同風險,發(fā)揮合同的積極作用,推動企業(yè)管理的健康發(fā)展。
作者:李娟單位:廣東省粵電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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