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范文10篇

時間:2024-03-05 04:29:47

導語:這里是公務員之家根據(jù)多年的文秘經(jīng)驗,為你推薦的十篇清代范文,還可以咨詢客服老師獲取更多原創(chuàng)文章,歡迎參考。

清代絲綢藝術綜述

清代的絲綢紋樣在沿襲明代的基礎上有所發(fā)展,尤其是在吉祥紋樣方面達到了登峰造極的階段,幾乎是“圖必有意,意必吉祥”。除宮廷帝后所用的絲綢品種外,民間絲綢紋樣也得到了長足的發(fā)展,顯示了一個時代絲織藝術的特色。

1清代絲織業(yè)概況官營和民營是清代絲織生產(chǎn)的兩大體系。清代廢除了匠籍和服役制度,使手工業(yè)者從世襲的匠籍制下解放出來,促進了民營絲織業(yè)的普遍發(fā)展。清代中期,南京的民營織機已達到了3萬多張,私人的大型絲織工場已擁有數(shù)百至上千張織機。在清代中、后期,民營絲織業(yè)已超過了官營絲織業(yè)。遍布南京、蘇州、杭州等地的織工,不分寒暑,日夜不停地從事絲織生產(chǎn),形成了每當日落“聚家之老幼,姑率其婦,母督其女,篝燈相對,星月橫斜,猶軋軋紡車聲達戶外也”(《寧河縣志》)的景致。乾隆年間著名的畫院派畫家徐揚所作的《盛世滋生圖》,畫中就有出售高級絲綢面料和洋貨的商店及與絲綢相關的市招十余家,記錄了當時絲織業(yè)市場經(jīng)濟的一派繁榮景象。

2清代的絲織物及其紋樣清代的絲綢織物品種眾多,其中提花織物、印花織物及剌繡織物等都具有豐富多彩的紋樣,反映出清代獨具藝術特色的紋樣風格。錦緞中所表現(xiàn)出的紋樣特別具有代表性。歷史上著名的織錦有:云錦、蜀錦、宋錦和少數(shù)民族的回回錦、壯錦、傣錦等,其中以江寧織造局生產(chǎn)的高級絲織品云錦名聲最大。云錦出現(xiàn)在宋以前,流行于明清兩代,尤以清展更盛。云錦以其圖案飽滿,色彩濃艷和加金織造稱著于世,并廣受歡迎。云錦圖案設計嚴謹大方,最常用的纏枝花紋有牡丹、蓮花、果子等,龍鳳紋及各種造型的云紋也是其主要題材,大量使用金線織造加以五彩之色,產(chǎn)生了色彩絢麗,輝煌燦爛的效果。如現(xiàn)藏于故宮博物院的清中期“藍地纏枝牡丹紋織金錦”,為緯線提花,以大纏枝牡丹花構成四方連續(xù)圖案,在花的空隙處,又裝飾有類似梅花狀的小碎花,與纏枝蓮相互交錯,相互呼應,活潑生動。在配色上,采用“色暈”的方法。一組紅色的牡丹花外套粉紅色,另一組杏黃色的主花外套黃綠色,第三組深藍、月白色相套,最后一組以絳紅、品月色相套,每一組都用片金勾邊?;ㄖ兄μ偌盎ㄈ~的用色,以紅、綠、金互相襯托,有的紅綠相配,有的金紅相配,也有的全部用金,因此整個錦料顯得富麗堂皇,金光璀燦。

3清代絲綢紋樣的藝術特色清代的絲綢紋樣,一方面繼承了唐、宋、元、明以來的紋樣傳統(tǒng)并有所發(fā)展。另一方面,各民族、民間紋樣與宮廷紋樣、外來紋樣相互影響,進一步融合,形成了清代絲綢紋樣多種風格并存、富麗奢華的藝術形式。

查看全文

清代的[家人] 1

紀昀《閱微草堂筆記》記載了宏恩寺僧明心講述的一個故事:

上天竺有老僧,嘗入冥,見猙獰鬼卒驅(qū)數(shù)千人在一大公廨外,皆褫衣反縛。有官南面坐,吏執(zhí)簿唱名,一一選擇精粗,揣量肥瘠,若屠肆之鬻羊豕。意大怪之。見一吏去官稍遠,是舊檀越,因合掌問訊:“是悉何人?”吏曰:“諸天魔眾,皆以人為糧。如來運大神力,攝伏魔王,皈依五戒。而部族繁伙,叛服不常,皆曰自無始以來,魔眾食人,如人食谷;佛能斷人食谷,我即不食人。如此嘵嘵,即彼魔王亦不能制。佛以孽海洪波,沉淪不返,無間地獄,已不能容,乃牒下閻羅,欲移此獄囚,充彼噉噬;彼腹得果,可免荼毒生靈。十王共議:以民命所關,無如守令,造福最易,造禍亦深。惟是種種冤愆,多非自作;冥司業(yè)鏡,罪有攸歸。其最為民害者,一曰吏,一曰役,一曰官之親屬,一曰官之仆隸。其四種人,無官之責,有官之權。官或自顧考成,彼則惟知牟利,依草附木,怙勢作威,足使人敲髓灑膏,吞聲泣血。四大洲內(nèi),惟此四種惡業(yè)至多,是以清我泥犁,供其湯鼎……。[1]

這個故事的荒誕性是顯而易見的。紀昀在此故事之后即說道:“語頗荒誕,似出寓言”。然而,這個故事又有其真實性,其“以民命所關,無如守令,造福最易,造禍亦深。其最為民害者,一曰吏,一曰役,一曰官之親屬,一曰官之仆隸”云云,正是清代社會的客觀現(xiàn)實。紀昀記此故事,乃神道設教,也正是針對上述“四種人”的。

本文要討論的是上述“四種人”中的第四種人——“官之仆隸”。所謂“官之仆隸”,在清代正式的稱謂叫做“長隨”,俗稱“家丁”或“家人”?!凹胰恕痹普?,或以為是官之家屬。這種按照今天的意義所作的字面理解,有一定的道理。因為這些人在當時的官員看來,不同于吏和役這些“公人”,而是他們家里的人。但是,這些官員的“家里人”,是“官之仆隸”,不是官員的家屬。官員的家屬,是上文提到的第三種人,即所謂“官親”?!捌碗`”的意思很清楚,是仆人或者奴仆的意思。清代社會,大戶人家使用奴仆是一種普遍現(xiàn)象。鄉(xiāng)居和城居的地主,使用仆人耕地種田管理家事;讀書士子去趕考,也使用仆人照顧其生活。清朝的地方官使用仆人,與這兩種情況同出一輒,但由于地方官與地主不同,所業(yè)不同,使用的仆人也就有所不同。清朝的地方官大多是“學而優(yōu)則仕”,原來一介書生時所使用的一二仆人,做了官不妨沿用,但情況如果僅僅如此,也許就排不進上述四種人的行列。需要指出,清代所謂“家人”,一般就指“官之仆隸”。也就是說,“家人”是一個具有特定內(nèi)涵的概念。它的內(nèi)涵就是官員的仆人。正如紀昀所言,他們與吏役一樣,雖“無官之責”,但“有官之權”。他們事實上成了地方行政運作中的有機組成要素。

“官之仆隸”

查看全文

清代文學與煙草

明朝萬歷年間“淡巴菰”(煙草)傳入中國,很快便南北風靡。筆者認為,它應先由西班牙商人自南美傳入?yún)嗡危僖来蝹魅肴毡?、朝鮮以及中國各地,時間則遲至萬歷中葉(1600年前后;若由葡萄牙人首先傳入,時間上不至于如此之晚)。煙草之名,本寫作“菸”,后來有“淡巴菰”、“金絲醺”、“蓋露”、①“佘糖”、②“發(fā)絲”(以上名稱均見于姚旅撰《露書》卷十),“丹白桂”(《清實錄•太宗實錄》),“仁草”、“八角草”(熊人霖撰《地緯》),“淡把姑”、“擔不歸”、“淡肉果”、③“金絲煙”(均見于方以智撰《物理小識》卷九),“干酒”(葉夢珠撰《閱世篇》卷七),“煙酒”(楊士聰撰《玉堂薈記》卷四、汪灝等撰《廣群芳譜》),“香煙”(《在園雜志》卷三),“打姆巴古”、“大籽古(菰)”、“醺”、“芬草”(均見于汪師韓撰《談書錄一卷》及《金絲錄•題詞》),“相思草”(阮葵生撰《茶余客話》卷九),等等;“淡巴菰”、“淡把姑”、“淡白果”、“丹白桂”、“打姆巴古”顯然都是西班牙語tabaco的不同音譯(按:疑“擔不歸”亦為“淡巴菰”的轉音)。當然,最普遍流行的詞就是“煙草”。明清文獻對煙草之來源論說紛紜,除源于呂宋、日本、朝鮮諸說之外,尚有“見于佛經(jīng)”(如納蘭性德《淥水雜識》卷二、④方孝標《鈍齋詩選》卷一六、⑤田霡《鬲津草堂詩注》及趙之謙《勇廬間詰•自序》)、“見于唐詩”(趙翼《陔余叢考》卷三十三)、見于《宋史》(陳琮《煙草譜》卷四引石杰語,無出處)者。因久無確解,最后竟一致認定“淡巴”源于鄰近呂宋之小國,“淡巴菰”自然便是此國獨有的“菰”種了。⑥煙草在中土得到迅疾播傳,至崇禎末年便已“無分老幼,朝夕不能間”;⑦方孝標(1617—1697)于順治后期得見塞上煙草種植之風,其《吃煙》詩云:“革囊銅管偕刀璲,已見吹噓遍九州”;⑧乾隆時期,吳江人陸耀(1723—1785)撰《煙譜》,稱其時“士大夫無不嗜煙,乃至婦人孺子亦皆手執(zhí)一管。酒食可缺也,而煙絕不可缺。賓主酬酢,先以此物為敬”。⑨這樣一來,煙草種植日益拓展,自然要侵害糧食生產(chǎn),影響國民生計。以此之故,自明崇禎朝以及清天聰初年以來,歷朝皆有煙草之禁。⑩禁煙對吸煙之人影響有限,但使不少名公巨卿諛頌煙草的詩詞很少收錄于自己的詩文別集。不過,無論如何,煙草事實上自晚明伊始便以骎骎之勢廣泛介入了中國人的生活乃至生命之中。關于煙草的記錄,晚明文獻甚少,而有清一代則歌詠詞唱相對較為豐贍,并有煙草專書數(shù)種。這些著述自然蘊含了一些煙草與文人騷客的話題。不過,大多為文獻輯錄,很少就現(xiàn)象再作更深層的思考。清末民初周馥(1837—1921)賦《憫農(nóng)》詩五首(輯入徐世昌編《晚晴簃詩匯》卷一百六十八),分別吟詠麥、樵、煙、茶、田,可見煙草至20世紀初已成為農(nóng)業(yè)生活的一部分,詞人騷客之諷詠也在在皆有。但是,相比于學界對酒、茶、樵等與文學之關系的論述,煙草與文學之關系可稱被全然漠視。有鑒于此,筆者欲對其稍作探討。因資料絕大部分出自清代,故以“清人筆下的‘淡巴菰’”為副題。

一、“淡巴菰”與名公巨卿

煙草傳入中土,名公巨卿多酷嗜者。據(jù)《玉堂薈記》,晚明天啟年間煙草流行,一畝之收可敵田十畝,民多種植者。崇禎十二年(1639)有煙禁之令,后洪承疇(按:事在崇禎十四年)以戍邊兵士之需為由而解禁。瑏瑡明清鼎革之后,吸煙風尚依然如故,酷嗜者之中不乏位高權重的大臣。據(jù)李調(diào)元(1734—1803)《淡墨錄》云,康熙不吸煙,也厭惡大臣吸煙:“上南巡,駐蹕德州,命侍衛(wèi)傳旨:朕平生不好酒,未能飲一斤,總是不用。最可惡的是用煙,諸臣在圍場中看我竟日曾用煙否?每見諸臣私行在巡撫賬房偷吃,真可厭惡。且是耗氣的東西!不但我不吃煙,太祖、太宗、世祖以來都不吃煙,所以我最惡吃煙的人。”瑏瑢陳其元《庸閑齋筆記》則記錄康熙南巡駐蹕德州時,以水晶煙管賜酷嗜淡巴菰的陳元龍(1652—1736)和史貽直(1682—1763),“一呼吸之,火星直達唇際,二公懼而不敢食。遂傳旨禁天下吸煙。蔣學士陳錫《恭記》詩云:碧碗瓊漿瀲滟開,肆筵先已戒深懷?,幊匮缌T云屏敞,不許人間煙火來”。瑏瑣但是也有別的文獻表明,康熙并不拒絕西洋傳教士所貢煙草?!段醭ò浮份d,康熙首次南巡(1684)至南京,耶穌會士汪儒望(JeanValat,1599—1696,法國人,1651年入華)、畢嘉(Jean-DominiqueGabi-ani,1623—1696,意大利人,1659年入華)獻方物4種,康熙命留“西蠟”,趙之謙《勇廬間詰》認為所留者乃煙草;瑏瑤另據(jù)意大利人、遣使會士馬國賢(MatteoRipa,1682—1745,1710年入華)記載,傳教士在康熙花甲之壽時獻巴西煙葉與歐洲葡萄酒,被康熙視為最稀罕之物。瑏瑥乾隆時代吸煙風氣更盛,李伯元(1867—1906)撰《南亭筆記》載:“北京達官嗜淡巴菰者十而九,乾隆嗜此尤酷,至于寢饋不離。后無故患咳,太醫(yī)曰:‘是病在肺,遘厲者淡巴菰也。’詔內(nèi)侍不復進。未幾病良已,遂痛惡之?!爆伂悽灀?jù)此,則乾隆亦曾嗜煙。李伯元《南亭四話》又載,咸豐曾賜長洲彭文敬(按:即清道光、咸豐間名臣彭蘊章)一白玉煙壺,上鐫山水,一背纖,一乘舟,極其工細,并有乾隆手制詩。詩云:“船中人被名利牽,岸上人牽名利船。江水滔滔流不住,問君辛苦到何年?”瑏瑧由此可知,彭蘊章應該也是煙客。鼻煙自晚明起也傳入中土,煙葉便不僅用嘴“吸”,同時亦可用鼻“嗅”。不少文獻表明,各色各式的鼻煙壺常常成為清中前期外交場合的新寵兒;瑏瑨使用者多為高官顯貴,而且整個清代盛行不衰。如光緒嗜鼻煙,據(jù)載每晨必飲茶、聞鼻煙少許之后,方“詣孝欽皇后宮行請安禮”;瑏瑩李調(diào)元詠鼻煙詩稱“達官腰例佩,對客讓交推”;瑐瑠嘉慶、道光間升寅(1762—1834)撰有《戈壁道中竹枝詞》,一云:“皮冠冬夏總無殊,皮帶皮靴潤酪酥;也學都門時樣子,見人先遞鼻煙壺”;瑐瑡吳省欽(1729—1803)認為,吸煙“于味不于臭,勿乃享敝帚”,不如鼻煙“頓消膚粟寒”、“扶病豁朦瞍”;瑐瑢晚清傳抄的“查抄和珅住宅花園清單”云,和宅抄沒的巨量財物中有大量的西洋器物,其中,白玉煙壺800余個、玭爾煙壺300余個、瑪瑙煙壺100余個、漢玉煙壺100余個,瑐瑣這些都是鼻煙壺。又據(jù)記載,晚清時某宗室素喜鼻煙,壺蓋或珊瑚、或翡翠,燦爛大備,宗室摩挲愛惜,較勝諸珍。宗室生子,長曰奕鼻,次曰奕煙,三曰奕壺,四曰奕蓋,合之則鼻煙壺蓋也。

好煙成癮的貴介公卿為后人留下了不少逸聞趣話,而清代煙迷最癡者莫過于韓菼(1637—1704)、陳元龍和紀昀(1724—1805),三位都官至禮部尚書。韓菼和陳元龍曾賦《詠煙草詩》各4首。韓氏4首,袁枚于《隨園詩話》卷九曾提及,后似已失傳;陳氏4首則收錄于《蓮坡詩話》卷下,都是傾心諛煙之辭。瑐瑥至于韓菼、紀昀的嗜煙趣話,以下清人筆記兩則可作代表:韓慕廬宗伯(菼)嗜煙草及酒,康熙戊午與余同典順天武闈,酒杯煙筒不離于手。余戲問曰:“二者乃公熊、魚之嗜,則知之矣,必不得已而去,二者何先?”慕廬俯首思之良久,答曰:“去酒?!北姙橐恍Α:笥嗫家β谩堵稌贰盁煵莓a(chǎn)呂宋,本名淡巴菰”,以告慕廬,慕廬時掌翰林院事,教習庶吉士,乃命其門人輩賦《淡巴菰歌》?,偓悽灪娱g紀文達公酷嗜淡巴菰,頃刻不能離,其煙房最大,人呼為“紀大煙袋”。一日當值,正吸煙,忽聞召見,亟將煙袋插入靴筒中,趨入,奏對良久,火熾于襪,痛甚,不覺嗚咽流涕。上驚問之,則對曰:“臣靴筒內(nèi)走水?!鄙w北人謂失火為“走水”也。乃急揮之出。比至門外脫靴,則煙焰蓬勃,肌膚焦灼矣。先是,公行路甚疾,南昌彭文勤相國戲呼為“神行太?!保仍獯硕?,不良于行者累日,相國又嘲之為“李鐵拐”云?,偓憿炦@兩則軼事流傳較廣。韓慕廬的故事又見于阮葵生《茶余客話》卷九、查為仁《蓮坡詩話》卷下、黃之雋《煙戒》、徐以升《淡巴菰歌》、全祖望《淡巴菰賦》、史夢蘭《止園筆談》卷三、徐珂《清稗類鈔•飲食類》等,細節(jié)方面有所演繹,說韓氏所好有三:酒也,棋也,煙也,必去其一,則去棋;再去其一,則去酒。紀昀的故事,又見于王棠《燕在閣知新錄》卷二十九、橫香室主人《清朝野史大觀•清人軼事》、方濬師《蕉軒隨錄》卷六、徐珂《清稗類鈔•詼諧類》、葛虛存《清代名人記》卷十二、孫靜庵《棲霞閣野乘》卷上、李伯元《南亭筆記》卷五等等。王士禛(1634—1711)所說韓菼命庶吉士賦淡巴菰一事,確實可信,但韓氏直至康熙三十六年(1697)十月方為翰林掌院學士(迄于1703年),距離王士禛所言戊午(1678)同典順天武闈之事已近20年。查為仁《蓮坡詩話》載:“韓慕廬宗伯掌翰林院事時,曾命門人賦淡巴菰。詩多不傳,惟慈溪鄭太守(梁)為庶常時所作,存《玉堂集》中。瑐瑨”鄭梁(1637—1713)為康熙二十七年(1688)進士并選授庶吉士,此時韓菼從蘇州回京未久,出任原職翰林院侍讀學士。所以王、查所說命庶吉士賦淡巴菰一事,當在韓菼任侍讀學士時所為(1678年和1688年,韓氏均任此銜),《玉堂集》及《玉堂后集》正是鄭梁在翰林院期間所作。今查《四庫存目叢書》據(jù)康熙間刻本影印的《寒村詩文選三十六卷》,其中《玉堂集》及《玉堂后集》均未收《淡巴菰賦》;倒是四、五十年之后進入翰林院的徐以升(1694年以前—1753年以后)和全祖望(1705—1755)先后聞風而起,所撰《淡巴菰歌》(1743年)與《淡巴菰賦》都流傳至今,分別收錄于朱鑄禹匯校集注的《全祖望集》(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和徐氏《南陔堂詩集十二卷》。瑐瑩為《南陔堂詩集》作序的著名詩人沈德潛也有詠煙之作,即:“八閩滋種族,九宇遍氤氳。筒內(nèi)通炎氣,胸中吐白云。助姜均去穢,遇酒共添醺(注:名‘蓋露’者可以醉客)。就火方知味,寧同象齒焚。”瑑瑠末句所云“象齒”,指煙筒為象牙做成,是極名貴的一種,當然這也只有名公巨卿或豪富之人方可擁有了。

二、“淡巴菰”與江南文人群體

現(xiàn)存詠煙詩詞,多出自江南文人。袁枚(1716—1798)瑑瑡論浙西學人之詩,特別標舉諸錦(1686—1769)、汪師韓和翟灝(?—1788):學人之詩,吾鄉(xiāng)除諸襄七、汪韓門二公而外,有翟進士諱灝、字晴江者,《詠煙草五十韻》警句云:“藉艾頻敲石,圍灰尚撥爐。乍疑伶秉箭,復效雁銜蘆。墨飲三升盡,煙騰一縷孤。似矛驚焰發(fā),如筆見花敷。苦口成忠介,焚心異郁紆。穢驚苓草亂,醉擬碧筒呼。吻燥寧嫌渴,唇津漸得腴。清禪參鼻觀,沆瀣潤嚨胡?;糜犕痰恫?,寒能舉口驅(qū)。餐霞方孰秘,厭火國非誣。繞鬢霧徐結,蕩胸云疊鋪。含來思渺渺,策去步于于?!钡溲懦錾陧n慕廬先生《煙草》詩之上?,儸將炛T、汪、翟三人均嗜煙,而且彼此互有往來。汪師韓除前揭《金絲錄一卷》之外,另有《詠煙七律四首》(收入陳琮《煙草譜》卷六),第三首所云“詞林名重淡巴菰”,可能是對乾隆年間江浙文人群起而和厲鶚《天香》詞之事的描述(詳下文)。翟灝有上述《詠煙草五十韻》(收入氏撰《無不宜齋稿》卷一)。諸錦則有《煙》詩:“我性不嗜煙,六十始愛煙。是名淡巴菰,見之姚旅編。方寸多魁磊,以煙全其天。一吸四體和,悠然見神全。摧剛化為柔,刓方以為圓。五味近乎辛,養(yǎng)恬茲取憐。高鳥聚密林,游魚守潛淵。醉鄉(xiāng)不到此,那識羲皇年!”瑑瑣翟灝之詩模擬吸煙時諸種狀貌情態(tài)極為細膩妥帖,故深得時人賞識,袁枚之外,王端履《重論文齋筆錄》亦引錄此詩,稱其“組織工細,布置妥帖”?,儮灛幋嗽娊Y尾所云“損益人憑說,辛芳爾不渝。詩腸感熏染(按:王端履引作‘詩腸緇恐涅’,反用孔子‘涅而不緇’之語,與原詩意蘊不合),吟謝淡巴菰”,瑑瑥與諸錦“醉鄉(xiāng)不到此,那識羲皇年”,同為期冀借煙草來超脫名利糾葛、俗務煩擾的表達。翟灝的友人萬光泰(1712—1750)也賦有《煙》詩:“小草紛纏市,何年火利開。神農(nóng)經(jīng)不載,呂宋國移來。葉槁干時切,花紅露下栽。曲生風味似,為爾減深杯?!爆儮灛惾f光泰在音韻學、元史及上古算學等領域多有建樹,是當時有名的詩人和學者,瑑瑧英年早逝之后,其《柘坡居士集十二卷》由同里好友汪孟鋗(1721—1770)刊刻傳世。萬氏特別推服的全祖望為其撰寫墓志,尤表彰其“《周髀》之學”,稱“卓然獨絕”。

查看全文

清代薩滿祭祀分析論文

自從十七世紀末葉和清代初年,隨著中國薩滿信仰習俗被介紹到西方[1],引起西方學者對阿爾泰語系廣袤世界同類民俗事象的關注,并在此后的三個世紀中,學者們對薩滿世界的考察和研究就從未停止,而且使薩滿文化的研究發(fā)展成為世界性的課題。

國際上許多學者對薩滿習俗的考察和研究,一般歸于對“薩滿教”(Shamanism)的研究,中國學術界通常也使用“薩滿教”一詞,但誰都知道,薩滿在中國北方諸民族中的傳承由來已久,它從形成的時候起就是一種原始的民間崇拜和信仰的產(chǎn)物,其傳承和傳播完全處于一種自發(fā)的狀態(tài)之中,屬于信仰文化或巫術文化的范疇。直到今天,“薩滿”絕非一種現(xiàn)代意義上的“宗教”,它的傳承和傳播方式,仍然是一種巫術行為,也可以稱之為薩滿巫術。這樣看來,薩滿信仰屬于中國巫文化系統(tǒng),或者說它是中國巫文化的一種特殊表現(xiàn)形式。

中國的巫文化是一個歷史悠久,內(nèi)容十分龐雜的系統(tǒng),根據(jù)歷史文獻記載和現(xiàn)代的民俗傳承,如果將中國的巫文化作學術上的分類,筆者認為它包括了兩個有機的組成部分:即中國北方諸民族傳承的薩滿文化和中國南方諸民族中傳承的儺文化(即面具文化)。這也是近幾年來中國民俗學對中國巫文化的宏觀關照和學術研究的新的走向。過去在很長一段時間里,薩滿文化的研究一直是熱門,考察所得資料異常豐富。最近幾年,儺文化的考察和研究后來居上,造成一種十分熱烈的空氣。薩滿文化與儺文化的相互關照,一定會使中國巫文化的研究出現(xiàn)嶄新局面。

巫文化,在民俗學研究中往往將其歸入原始信仰,有時也稱為“民俗宗教”[2],在這種情況下,“宗教”一詞使用了廣義的概念。長期以來,“宗教”一詞在民俗學研究中經(jīng)常給研究者造成困惑,以致使我們很難描述某些民俗事象。為了區(qū)別于“現(xiàn)代宗教”,學者們于是提出了“民俗宗教”的概念,也是完全適用的?!懊袼鬃诮獭睂⑽孜幕渲?,為敘述和研究帶來方便。中國文化發(fā)展的歷史告訴我們,巫文化曾是中國文化的源頭,中國古老的科學和文化發(fā)展均與巫文化有關,如文字、天文、醫(yī)療、數(shù)學、文學、音樂、舞蹈、繪畫、歷史學的產(chǎn)生、發(fā)展,都和巫術活動有關,甚至連知識分子階層都是由巫發(fā)展而來??梢娢孜幕鳛楦鞣N文化的母體,具有重要的研究價值。嚴格說來,巫文化是一種民間傳承,它在原始社會尚未出現(xiàn)階級分化時,尤其如此。在那時由巫文化所構成的精神世界,正是原始民的宇宙觀。當社會出現(xiàn)階級分化,特別是國家形成之后,巫文化的傳播情景則完全不同。這時,巫文化除在民間繼續(xù)傳承外,其中許多成分被統(tǒng)治階級吸收,并將其系統(tǒng)化,儀禮化,用來為鞏固其統(tǒng)治地位服務。作為中國巫文化組成部分的儺文化和薩滿文化,都沒有逃脫這種命運。本文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探討清代宮廷的薩滿祭祀。并在此基礎上將民間薩滿信仰和宮廷薩滿典禮作些比較。

清代宮廷的薩滿祭祀是民俗宗教——薩滿信仰研究的重要內(nèi)容之一,也是為歷來的薩滿文化研究所忽視了的問題?,F(xiàn)在將他提上研究日程,是因為清代文獻史料中,如《八旗通志》、《大清通典》、《大清會典》(雍正、嘉慶時代)、《禮部則例》、《大清會典事例》、《紐祜祿氏滿洲祭天、祭神典禮》、《國朝宮史》等,詳細記載了清代宮廷薩滿祭祀的典章制度。曼殊、震鈞的《天咫偶聞》、昭梿的《嘯亭雜錄》、吳振城的《養(yǎng)吉齋叢錄》、姚元之的《竹葉亭雜錄》、麟慶的《鴻雪因緣圖記》等著作中也涉及到清代宮廷、王室有關薩滿祭祀的實錄。特別是清代乾隆12年(1747年)奉旨編纂的《欽定滿洲祭神祭天典禮》,為我們研究滿族薩滿習俗和清代宮廷薩滿儀典,提供了翔實可靠的資料。

薩滿及其信仰,本是中國北方阿爾泰語系諸民族普遍傳承的一種習俗,流傳地區(qū)十分廣闊。居住在中國東北地區(qū)白山黑水和大小興安嶺一帶的滿族、達斡爾族、赫哲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錫伯族及部分入旗的漢族(漢軍旗人)中,直到今天,仍有薩滿習俗流傳。中國東北地區(qū)的薩滿信仰在長期的歷史發(fā)展過程中,形成了一個獨特的文化圈,也是薩滿文化傳承最穩(wěn)固的地區(qū)。這種傳承無論從內(nèi)容到形式,都帶有森林、狩獵和漁獵色彩,可稱為森林薩滿文化圈。華北蒙古族地區(qū),是中國薩滿傳承的又一個文化圈,這一文化圈帶有濃郁的草原游牧特色,可稱為草原薩滿文化圈。蒙古族薩滿,傳承十分古老,但變異也較大。在元代(1279-1368)隨著藏傳佛教(喇嘛教)在蒙古地區(qū)的傳播和逐漸占據(jù)統(tǒng)治地位,一部分薩滿信仰融入喇嘛教,一部分漸次消失,人為的因素曾一度割斷了蒙古族薩滿信仰的傳承。蒙古族在信奉喇嘛教之前,薩滿信仰在部落上層和民眾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當時一些大薩滿(巫師)都被收羅在蒙古宮廷中,他們守護偶像,并諳星術,預言日月之蝕,擇定吉日兇日,人們有事必去咨詢?!胺矊m廷所用之物,以及貢品,必經(jīng)此輩以火凈之,此輩得留取若干。兒童之誕生,則召其至,以卜命運。有病者亦延其至而求助于其咒術。托其欲構諂某人,只須言某人之疾,蓋因某人厭禳所致。人有咨詢者,此輩則狂舞其鼓而召魂魔,已而昏迷,偽作神語以答之?!盵3]當時,薩滿幾乎主宰部落或國家大事。據(jù)《多桑蒙古史》載:“塔塔爾諸游牧部落既平,鐵木真應有適合其新勢權之尊號。1206年春,遂集諸部長開大會于斡難河流附近之地,建九旅白旄纛。珊蠻或卜者闊闊出者,常代神發(fā)言,素為蒙古人所信奉,茲莊然告鐵木真曰:‘具有古兒汗和大汗尊號之數(shù)主既已敗亡,不宜采用此有污跡之同一尊號。今奉天命,命其為成吉思汗或強者之汗?!T部長群贊其議,乃上鐵木真尊號成吉思汗。時年44歲?!盵4]此類記載,在蒙古族古代文獻中經(jīng)常見到。有元一代,在蒙古族上層社會,喇嘛與薩滿之間的斗爭從未間斷過,特別是對薩滿供奉的偶像“翁袞”,歷加取締。元代滅亡之后,蒙古民族退居漠北,喇嘛教信仰日漸深入民間,薩滿更處于不利地位。1640年制定的《蒙古衛(wèi)拉特法典》,其中明文規(guī)定取締翁袞。對邀請男女薩滿來家者,給予不等馬匹的處罰。對請來男女妖術師耍魔術者的乘馬和妖術師的馬,歸告發(fā)者所有,知而不報者受罰,甚至使高貴者受到詛咒,也要罰馬五匹等等[5]。這些條律,對薩滿信仰是很大的打擊。但盡管如此,在廣袤的蒙古草原,薩滿信仰并未絕跡,甚至在近代,科爾沁草原仍流行薩滿信仰[6]。

查看全文

清代的家人之四

報的政策,沒有發(fā)生持久的效力。嘉慶五年(1800)定:“州縣官所用長隨冊報不實者,降一級留任?!盵28]比之康熙二十五年對多用長隨之州縣官以“降一級調(diào)用”,其處分反而為輕;道光四年(1824),則取消了乾隆十四年對督撫不實力稽查的處分規(guī)定。[29]這說明對于州縣長隨的行政管理最終不得不因為州縣不實報、督撫不能詳察,而予以放棄。因此,清代的長隨,尤其是州縣衙門的長隨,始終是地方官員私自雇傭的一種力量,而且更重要的是它是作為一種行政力量而存在的。

與長隨相關,衙門中還有一種參與行政的人員,即稱之為“三小子”的人。這可以說是長隨的長隨。馮友蘭《三松堂自序》云:“再就衙門里的人說,縣衙門里邊住的是縣官和家屬,以及由縣官帶來的幕僚和家人……,還有伺候家人的人,衙門里稱為‘三小子’。”[30]長隨是主人老爺?shù)钠腿?,“行二以呼二爺”;[31]長隨的仆人,行輩在三,所以有“三小子”、“三使”等名目。“三小子”由長隨帶來,為長隨服務,自然要聽長隨的差遣。除照顧日常生活之外,也代替長隨在衙門內(nèi)“跑腿”。方大湜《平平言》云:“本官有事吩咐書差,例有門丁傳諭,……知各房書辦、各班差役,均歸看門之差役傳喚,門丁初不親自傳喚也,不過令三小子站立門房之外呼把門人役,令喚某房書辦某某、某班差役某某即刻進署聽候諭話而已。”[32]書吏進入內(nèi)衙,也由三小子陪領。[33]這是門上的情況。長隨雇傭仆人,大抵限于上了年紀的長隨。長隨受雇于官府,不能象官員那樣隨帶家眷,生活需要自己料理;上了年紀,也就往往將年幼子弟帶在身邊,以為生活上的照應。公事方面如傳喚找人等事,也往往“大人差小孩”,讓腿腳靈便的“小三子”去。從清代的情況看,三小子不僅限于門上,簽押、差總等長隨也有“三使”。[34]三小子的作用一般限于傳喚找人。裘慎甫《游宦述懷》云:“百里的公文來調(diào),插翼的內(nèi)札相招,端只為案情中供看多潦草,沒奈何打疊行裝上省跑。茶號房嚎,小三行找,只這稟到時吵得個昏頭搭腦,稟見時嚇得個魄散魂消?!盵35]所云“小三行”,即指三小子。裘慎甫在曲中注云:“各衙門執(zhí)事人夫,為小三行?!边@系概言,并非衙門中所有執(zhí)事人夫皆稱“小三行”?!叭∽印币卜Q之為“行”,說明替長隨在衙門內(nèi)奔走,也成為一種行當。

“假門上”

清代地方官的長隨,因其職能不同,大體可分為五個種類:(一)門上;(二)簽押;(三)管事;(四)辦差;(五)跟班。

“門上”是衙門中看管宅門長隨的稱謂,意思是在門上當值之人。又稱“門丁”、“司閽”和“門房”等等。

清代地方衙門的布局,有“內(nèi)署”和“外署”之分?!巴馐稹敝浮按筇谩奔皫俊!按筇谩睘榈胤焦偬幚碇卮笫录牡胤剑粌蛇厧渴橇繒艉腿嗖钜坜k公的地方?!皟?nèi)署”指“二堂”、“花廳”、“簽押房”及兩邊廂房?!岸谩笔堑胤娇h官處理普通事件的地方。通常所謂“升堂”,指地方官在“大堂”和“二堂”理事。具體在“大堂”或者在“二堂”,要視事件之性質(zhì)而定。通常,地方官升堂理事在“二堂”?!按筇谩眲t非重大或關緊要之事不升。與此相應,地方官升二堂與升大堂在體制上也有所區(qū)別。升二堂一般穿戴公服,使喚之吏役一般也限于值堂書吏和經(jīng)承差役,與事件無關之吏役不與;升大堂則州縣官必須穿戴朝服,六房三班吏役都要齊集排衙?!盎◤d”是州縣官接待賓客和商議政事的場所,具體地點一般在二堂之側,但也有在內(nèi)宅者?!昂炑悍俊笔怯」偃粘^k公的處所,地點在二堂之側。兩邊廂房或者書房是幕友的居所,也是他們辦公的地方。在“內(nèi)署”和“外署”之間,有一門相通,是為“宅門”。這就是“門上”看管的所在。此門之內(nèi),包括二堂、簽押房及廂房和官員家眷、官親、家人等居住之內(nèi)宅,通稱“宅內(nèi)”。這就是官員、官親、幕友、家人日常活動的地方。外署之吏役,沒有使喚之令,不得入內(nèi)。公文傳送也以此為交接的樞紐。所以,宅門是“官長耳目咽喉之所”。[36]

查看全文

清代的家人之二

寇搏戰(zhàn)”;而“承平之世,將領皆雍容裘帶,豈復招練壯勇而為家丁?即其所選用親兵,亦多取韶美便捷者,以給使令”。[8]這是將帥使用家丁的一般情況。而當承平之世,職在軍民兩政的督撫,日常的職責則主要側重于“民政”,其所用家丁也就隨之轉變職能。司道以下的“民官”,其職責本在治民,所用之家丁也就以協(xié)助其治民之事為主。動亂之時,也有“民官”率民壯以至于家丁,抵御“寇盜”的情況,但這是因事而起,非其常規(guī)。地方之官以征收一方之錢糧和維持一方之治安為職責,其家丁的作用也就在其中。王植說:“長隨非在官之人,而所司皆在官之事,乃胥役所待以承令而集事者也。”[9]其所司“皆在官之事”,故其為州縣衙門的行政人員;其系“胥役所待以承令而集事者”,故其為官員與吏役之間的一個行政環(huán)節(jié)。

清代州縣官多引用親戚朋友入署辦事,以為這些人提供一個養(yǎng)家糊口的就業(yè)機會。因此,官員之戚友是長隨的一個來源。但長隨的主要來源不是官員的親友,而是在官場中以長隨為業(yè)的人。

《長隨須知》云:長隨主要由三種人充當。其一,“原系世家,或因家計淡泊,又無事業(yè)可做,自問學術尚堪應試,不得已遠奔他鄉(xiāng),充作長隨,以圖出身立業(yè)”;其二,“原系買賣出身,因命遠折本,以糊口奔走江湖,廣見多聞,生有蘇、張之舌,充作長隨”;其三,“自幼無力,不使學業(yè),及至成人,不能自給,免強充作長隨”。此外,還有“自幼不學手藝,不務本業(yè),游手好閑,行心污穢,不惜顏面,不顧廉恥,胡言亂語,不達時務,口是心非,恨上怨下,明去暗來,見利忘義;自幼不聽父兄管束,任意胡行,結黨成群,終日游戲,日夜醉賭,賣弄風騷,求人舉薦,混充長隨”者。《偏途論》則根據(jù)上述三種人材來源以及他們的素質(zhì)、品格狀況和最后歸宿,而將長隨分為三等:“超等長隨”、“特等長隨”和“次等長隨”?!俺乳L隨,曰祖父本系士宦,后嗣因家寒,讀書不能上進,欲改經(jīng)營,手乏資本,又屬外行;亦有身列生、監(jiān)者,運蹇之際,一時難以高發(fā),只得奔走他鄉(xiāng),謀當長隨。其人胸中本有智識,品性端方,能替官府辦事,善察上人之意,奉公守法,始終如一,不作卑污之事,朝時來運至,得遇明主,睹其人而重用,漸財源而驟至。有時志由偏途捐班出仕,仍可榮宗耀祖。此等長隨名曰‘暫隨’。特等長隨,曰父兄經(jīng)買賣為商,已娶親生子,己身懶于生涯,直到父兄故后,手又缺資本,命過乖張,日漸蕭條,無可位置,只得覓作長隨。其人自幼奔走江湖,歷練老誠,頗有蘇、張舌辯之勢,官府見其才能,必當重用,稍為得手,仍舊為商為客,居心本分,不負初業(yè)。俗云:‘衙門銀錢,酒色如煙’。又云:‘識時務者,呼為俊杰’。此等人不愿終身長隨,名曰‘且隨’。次等長隨,曰父母名下不受管束,未學營業(yè),專喜結交朋友,吹彈歌舞,嫖賭逍遙,父母惡其不肖孝,置之不教;或是父母亡故,產(chǎn)盡家傾,無所可依,見跟官一道,衣履齊整,氣概軒昂,由此立志跟官,痛改前非,奔走他鄉(xiāng),充當長隨。其人久慣風月,見眼生情,心性自然,巧答更有機變;閱歷衙門,且識進退,官見辛勤,委以大事,行止有方,調(diào)有法度,從此發(fā)跡。官久自富,暮年不至受苦,即子好亦得根基之福。”[10]顯然,長隨在清代是一種職業(yè)。雖然《偏途論》說“長隨非正業(yè),不在三百六十行之內(nèi),故曰‘偏途’”,[11]因而有所謂“暫隨”、“且隨”者,但它在清代不僅為所有地方衙門所不可或缺,并與清代政治相始終,而且一些人終身其業(yè),乃至于世代其業(yè)。

長隨系“官之仆隸”,其社會地位卑下,但其“與契買家奴不同”。“奴婢一經(jīng)契買,則終身服役,飲食衣服,皆仰之主人。其恩重,故其名分亦重。”[12]而“長隨與契買家奴不同,忽去忽來,事無常主”。[13]因此,其地位與身分與當時社會下的“雇工人”相同?!肮凸ぶ粸樯?,受雇傭工,因其既受役使,不得不示以上下之分。若一經(jīng)工滿,去留得以自由。留之則為主仆,去之則無名分”,所以,“雇工與奴婢名分雖同,而恩義有別”。[14]由于恩義有別,二者與“家長”之間的糾紛,在法律上也有明確區(qū)分,即一以奴婢科斷,一以雇工人科斷。長隨在受雇于主人期間,因其既受役使,不得不示以上下之分,此種上下之分是當時社會通行的主人與奴仆的關系。然而,正如俗語所云:“打狗須看主人面”。雖然長隨和“家奴”與主人的之間都是“仆”與“主”的關系,但是由于關系對象的不同,即使上是社會上豪富之家的家奴,與官員的長隨也不可相提并論。長隨系官之仆隸,而且是幫助主官行政的人員,其在內(nèi)衙固然是仆役,但在外署和衙門之外,卻是地方官的代表,因而其于六房三班吏役相比,往往顯得高人一等;于里民百姓(包括社會上一般的豪富之家在內(nèi)),更是勢焰熏人。簡言之,人們的社會地位要視其具體的社會關系而定。三百六十行,行與行之間存在高下的差別;同行之內(nèi),人與人之間也有高下的不同。官之仆隸在社會生活中的地位高于“契買家奴”。同樣,上司的仆隸與州縣官的仆隸也存

查看全文

清代官牧場研究論文

內(nèi)容提要清代北方邊塞建有眾多的官辦牧場,放養(yǎng)大量的馬、駝、牛、羊等各類牲畜,其規(guī)模和發(fā)展程度遠遠超過前代。它是當時國家直接經(jīng)營畜牧業(yè)的集中表現(xiàn)形式,是在改革宋、明政府間接經(jīng)營畜牧業(yè)——官督民辦(將官畜寄養(yǎng)于民間)的基礎上形成的。它曾采用的一整套嚴密而適用的管理辦法,對后世具有一定的借鑒作用。

關鍵詞清代官牧場官畜管理發(fā)展衰落邊塞

清朝封建社會,農(nóng)業(yè)與畜牧業(yè)并重,二者皆被認為是國民經(jīng)濟的本業(yè)。在北國邊塞地區(qū),由于地理條件和傳統(tǒng)習慣等因素,畜牧業(yè)成為其主要的經(jīng)濟成分。我國北部邊疆具有極為豐富的畜牧業(yè)資源,不僅廣大邊民在這里廣泛地從事著畜牧業(yè)活動,而且清政所和皇室也在此開辦牧場,發(fā)展畜牧業(yè)。官方開辦的牧場,有其獨特的經(jīng)營形式和管理方法,對清代經(jīng)濟、軍事產(chǎn)生較大影響,頗具時代的適應性,值得我們探討和研究。

官牧場的設置及其種類

晚明崇禎十七年(1644年),滿洲貴族率領強大的八旗軍闖進山海關,攻城略地,占領中原,建立了清朝封建政權。滿族,原為游牧民族,通常生計,“唯馬匹牛羊是賴”。并且,滿族武裝八旗軍是一支以騎兵為主的部隊,兵驍馬驃,稱雄一時。就整體而言,畜牧業(yè)曾是滿洲貴族或新興統(tǒng)治者的經(jīng)濟基礎和軍需的必要資源,至關重要。所以清廷對之十分重視,除了強調(diào)振興民間畜牧業(yè)之外,還大辦官牧場。

清代北部邊疆官牧場,是清政府在傳統(tǒng)畜牧業(yè)活動的基礎上,集中牧養(yǎng)牲畜的場所,是其行政衙門和軍事衙門從事畜牧業(yè)生產(chǎn)和管理的一種普通形式,同時也是一種較成熟、較高級的畜牧業(yè)管理機構和組織。清朝官牧場主要劃分為太仆寺牧場、皇室牧場(上駟院牧場)、八旗牧場和綠營牧場4部分或4大類。由朝廷開辦的太仆寺牧場和由內(nèi)務府開辦的上駟院牧場屬于中央牧場;八旗牧場和綠營牧場屬于地方開辦的軍牧場。順治初年,朝廷在張家口外設置種馬場,于陜西省設立苑馬寺,為軍隊牧養(yǎng)或提供馬匹,皆隸屬于兵部。后來到康熙四年(1665年)裁去苑馬寺,擴大種馬場。5年后,種馬場改屬于太仆寺,并分設察哈爾左右兩翼牧場。位于張家口外哈喇尼敦井的太仆寺左翼牧場,地土遼闊,方圓600里;位于齊齊爾罕河的右翼牧場,方圓400里??滴鯐r,這兩翼牧場共牧養(yǎng)著160群騾馬,約3.2萬匹,騸馬32群,每群59匹——305匹。清初在獨石口外設立的直屬于上駟院的御馬場,地處上都、達里岡愛、商都、達布遜諾爾等處,水草豐茂,地界綿延千余里。最初,上駟院牧務分設3場,后來又增為5個場,分別為大凌河牧群馬營、養(yǎng)息木哈達牧群馬營、養(yǎng)息木邊外蘇魯克牧牛羊群及黑牛群牧營、養(yǎng)息木邊外牧群牛營1。上駟院所屬牧場,在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時,牧養(yǎng)著騾馬197群,騸馬46群,走馬2群,駝22群2,每群馬200匹——500匹,每群駝100峰——200峰。建于察哈爾的八旗牧場,也同樣是方圓廣闊,其占地范圍,東至克什克騰旗界,西至歸化城土默特旗,南至晉北大同府、朔平府邊際,北到蘇尼特及四子部界,周邊達千里。順治時分別在這里建有:正黃旗牧場、鑲黃旗牧場、正白旗牧場、鑲白旗牧場、正紅旗牧場、鑲紅旗牧場、正蘭旗牧場、鑲蘭旗牧場。據(jù)康熙四十九年統(tǒng)計,“鑲黃旗、正黃旗、正白旗牧場各有牛95群,羊180群。牛以120頭為一群,共3萬余;羊以400只為一群,共216000只”3。到乾隆時,還在大青山后設立了綏遠八旗牧場,頗有成效。相比之下,綠營牧場設置較晚,正式成立于乾隆元年(1736年)。起初是因西北用兵,軍馬缺少,調(diào)解艱難,故而吏部尚書劉于義于雍正十二年(1734年)署理陜甘總督、辦理軍務時,奏請在西北設立牧場、蓄養(yǎng)軍馬,以裕邊防。胤禛帝批準了劉于義的要求,在4個軍事重鎮(zhèn)各設牧場1處4。兩年后,便在甘州大草灘、涼州黃羊川、西寧擺羊戎、肅州花海子湃帶湖建起了最早的綠營牧場。10年后,又于甘肅安西提督牧地建綠營牧場1個。乾隆二十五年、二十六年(1760年、1761年),又相繼在新疆烏魯木齊、巴里坤設立兩個牧場。幾年后,巴里坤牧場便分為東西兩場。另外,清政府還在新疆的濟木薩、古城、瑪納斯、塔爾巴哈臺等處辦起綠營兵馬場。以上各類牧場,是清政府根據(jù)地理特點,合理利用自然資源的一種體現(xiàn)。

查看全文

清代的家人之十六

,向前丟去。官立起身來,即將公案桌向前打倒。請官上轎,起馬回衙”。(蔡申之《清代州縣故事》,第30頁。)

[101]《偏途論·司簽總論》,《近代稗海》第十一輯,第645頁。

[102]蔡申之:《清代州縣故事》,第40、43頁。

[103]《各行事件·用印》,蔡申之《清代州縣故事》,第40頁。

[104]無名氏:《公門要略》,蔡申之《清代州縣故事》,第43頁。

[105]《偏途論·司用印簽押論》,蔡申之《清代州縣故事》,第655頁。

查看全文

清代農(nóng)學研究論文

清代作為中國封建社會最后的王朝,其農(nóng)業(yè)又有新的發(fā)展,表現(xiàn)在農(nóng)書的大量增加,其中尤其以文獻搜集類和地方性農(nóng)書及專業(yè)農(nóng)書類為突出。在生產(chǎn)技術方面,精耕細作和復種套種更見充實豐富,農(nóng)學理論也較宋明以來有所發(fā)展。以有限的耕地養(yǎng)活不斷增加的人口,而能始終保持地力于不衰。但清代重文輕理較前代尤甚,農(nóng)業(yè)賴以發(fā)展的生物學基礎理論與同期歐洲相比,差距甚大,如在動植物兩性繁殖和受精作用以及植物營養(yǎng)、病原微生物的知識等方面,遠遠落后于同期的歐洲。盡管清末以后大量引入西方農(nóng)業(yè)科學,但給農(nóng)業(yè)現(xiàn)代化帶來的滯后影響,至今尚有待克服。本文是就此所作的一個評述。

一、代農(nóng)學的成就

1、農(nóng)書的增加

筆者對王毓湖《中國農(nóng)學書錄》加以清點,歷代農(nóng)書(從先秦至民國17年)共542種,現(xiàn)存的289種,遺失的253種(佚書中有輯本的10種)。其中清代農(nóng)書有200種,占全數(shù)的36.9%,但因清代時間距現(xiàn)在近,佚書較少,現(xiàn)存的有159種,則占全部現(xiàn)存農(nóng)書的55.01%。因《中國農(nóng)學書錄》出版于六十年代,以后發(fā)現(xiàn)的農(nóng)書不斷增加,估計全數(shù)肯定在千種以上,其中最多的當然是清代。以蠶桑類農(nóng)書舉例,據(jù)王達統(tǒng)計,《中國農(nóng)學書錄》未收的明清蠶桑類農(nóng)書還有204種,內(nèi)清代占197種[1],而《中國農(nóng)學書錄》所收的清代蠶桑類農(nóng)書僅30種,可見清代農(nóng)書增加之突出。

清代農(nóng)書的內(nèi)容與清以前的農(nóng)書比較,有很多新的特色。在文獻搜集整理方面如《授時通考》(1742年)是中國四大農(nóng)書之一,同其他三部農(nóng)書比較,《授時通考》是文獻搜集最多的一部,計有427種之多,而《齊民要求》為157種[2],《農(nóng)政全書》為225種[3],《王禎農(nóng)書》最少,但以農(nóng)器齊全為特色?!妒跁r通考》引用文獻,體例嚴謹,少數(shù)幾個字也必注明出處,如“分地之利”注明《孝經(jīng)》,“楛耕傷稼”注明《荀子》之類。而《王禎農(nóng)書》和《農(nóng)政全書》的引文常有脫漏,至于其他農(nóng)書摘錄前人文獻,不注出處或張冠李戴者更屬比比皆是。又,《授時通考》將農(nóng)業(yè)上的某個項目的歷代文獻都匯集于一起,便于后人的查檢研究。如谷種篇抄錄了16個省233個府、州、縣的明清方志中水稻品種3429個(包括重復),無疑給后人研究以極大方便。

再如《廣群芳譜》(1780年)是補充明·王象晉的《群芳譜》(1621年)的集體編著,《群芳譜》是十七世紀初的一部植物學兼農(nóng)學巨著,體例沿用宋·陳景沂《全芳備祖》,在國內(nèi)外植物學界有很大影響,但《群芳譜》也有不足之處,是所謂“略于種植而詳于治療之法與典故藝文”(《四庫全書》提要),清·康熙認為“比見近人所纂《群芳譜》,蒐集眾長,義類可取。但惜尚多疏漏,因命儒臣即秘府藏帙,捃摭薈萃,刪其支冗,補其缺遺”(康熙《廣群芳譜》序)。王象晉以一人之力,寫成《群芳譜》,難免疏漏,經(jīng)過汪灝等人的集體對原書的訛誤錯漏加以更正,又刪其冗文,增加許多新的內(nèi)容。并用“增”字標明系新增內(nèi)容。“原”字表明為《群芳譜》原文,體例謹嚴,新增內(nèi)容多,不啻為一部新著。

查看全文

清代,家人

其時,六房三班內(nèi)外人等,“盡行起身”。[43]“俟官起榻,下內(nèi)簽押房,發(fā)二梆”。[44]“二梆即發(fā)簽稿,呈稟公文等件,或送進送出,即其時也”。但亦有早二梆送稿,晚二梆送簽的。[45]“三更之后,發(fā)鎖封鎖宅門,點上宿人進署;吩咐廚房、茶爐、剃頭、幕隨、門印、跟班房、帳房、上房各處,均令小心火燭,各處守門戶?!盵46]同時,門上要“查守倉庫、監(jiān)獄民壯兵丁人等,以重防范”。[47]值得指出,當時衙門中發(fā)梆傳點,不僅僅是作息的信號,它同時是官員辦事公事的“儀注”。[48]

二、收發(fā)來往公文,在內(nèi)署與外署之間的傳遞稿案,以及發(fā)出差票。

外來公私文件由把門差役接到之后,立即送達門房,門上接收,并登記,再送進簽押房;外送之公私文件也由此登記發(fā)出?!陡餍惺录酚涊d:“一切事宜,總要根尋,存寫號簿,名曰‘日記’。有投遞薦函,要問清住址來歷;辭行問何日起程,至何地方,有何公事,總要登記,防備官問,以便答應”?!笆掌揭莆耐ň兪拢阋灻鞣馔饧?shù),將封拆看,是何公事,看畢送交簽押房,呈官閱判到期。如文書錯落、不對件數(shù)者,即喚把門差役,扣問來差,即備移文回復”;“至平常往來包封書信,切莫拆開,仍原封呈官”?!鞍l(fā)上憲文書,及詳文、一切稟報,而平常事務,總宜細心過目。字無錯落,點明件數(shù),方可再封口發(fā)出”。[49]衙門之內(nèi),一應公事由門上傳交給外署之承發(fā)房;六房書吏所辦稿案則由承發(fā)房送到門上,再由門上送到簽押房。稿套的進出,都要親自檢點。[50]“每日所辦之事,及發(fā)承行差票,必要親手掛記,問明經(jīng)承:某房姓名,原差某人;原、被告某人,某人具控某人,訴案詞由,方好催案追差”。[51]

三、稟報命盜案件,傳集吏役,維持衙署秩序,以及接待過往人犯。

“遇報命案者,必須看明詞情由,令他協(xié)同地保,及房族鄰人,前來告狀。將報案之人,交差帶往,隨即將詞呈官閱判日期,一面?zhèn)鼾R刑、招房、仵作及站堂差役等,齊即請官坐堂”;“遇喊冤擊鼓等事,即鍋值日頭目,問明情由。先看案之輕重,有詞無詞。若無詞,吩咐值日頭〔目〕帶去做詞。而后將詞送進,呈官看過,判寫日期下來,帶交簽稿”;“原差將兇犯人證如帶齊者,即吩咐差役細心管押,隨即請官坐堂問供收監(jiān)”。[52]平時則于“二梆以后,門上查點本日案件數(shù)目,傳喚書差,飭齊各案人證,伺候聽審。如本日案件較多,晚梆以后,亦如早梆伺候”。[53]“凡官升堂,毋許書差交頭嬉笑,插語高聲。每晚堂,更要小心支更梭巡,更鼓務要嚴緊”。[54]“解來人犯,面諭差照票驗明斗箕,標牌收監(jiān)后,再拆來文,核對無錯,方發(fā)刑房;照繕短文解票,送簽押蓋印掛號。次早,請官升堂點解,吩咐沿途小心;并發(fā)回照,交前站差領。如遇該犯帶病,當取來解甘結。配軍流徒,須要查其火牌文件,恐沿途錯遞?!盵55]

四、傳喚詢問賦稅征解事宜。這是內(nèi)署官、幕與外署戶糧房,以及倉庫各房之間傳遞信息的工作。

查看全文